为了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学校决定于5月30日(周三)下午3:30举行消防演练活动。此次活动由学生处、校团委、保卫处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图书馆、后勤总公司等单位将配合进行。希望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以下是此次消防演练活动的预案:
一、演练目的
为了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消防逃生常识,树立消防意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增强抗击突发事件的能力,我们需要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安全、快速地疏散。学生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掌握逃生方法,了解初起火灾扑救措施:一旦发现火灾,工作人员应在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时间、地点
时间:xx年5月30日下午3:30
地点:东区教学楼报告厅
主讲人:武警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胡启利
参加人员:化生学院、地科学院的教师和学生、大学生园的同学们、各位二级学院的实验员和安全责任人、图书馆以及后勤总公司的安全责任人、保卫处的全体人员等。
三、灭火器的灭火演练
时间:xx年5月30日下午4:50
地点:东区图书馆楼前广场
参加人员:各位实验员和安全责任人、图书馆管理员、后勤总公司公寓管理中心、饮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以及保卫处全体同仁们: 希望大家能够注意以下事项,确保校园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
演练内容:
(1)由市消防支队教官进行讲解、操作。
(2)组织现场相关人员进行灭火演练。
四、演练指挥部
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组织协调组:负责
职责:负责演练的策划和组织,包括制定演练方案、确定演练内容和流程,以及安排相关资源和人员。在演练实施期间,负责协调指挥,确保演练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演练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和报告,并及时上传和下达给相关人员。
2.宣传报道组:唐负责
职责:负责演练的宣传、教育、演练摄影、记录、演练等。
3.医疗救护组:曹负责
职责:负责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援,并协助消防队员营救被困人员。
4.灭火行动组:鄢黄负责
职责:负责灭火演练现场灭火器具的准备。
5.后勤保障组:王、倪等。
职责:负责通讯标识,广播、救助等演练所需物资的准备,布置演练场所,维持演练现场秩序,保障观摩及参演人员的现场需要等。
五、演练
1、参演人员演练结束后在现场集合。
2、总指挥宋红军处长对演练进行现场讲评。他首先对演练的组织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整体协调有序,各部门配合默契。接着对演练的目标和效果进行了分析,指出达成了预期的训练效果,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他特别强调了参演人员的动作是否规范、态度是否认真,肯定了大部分人员的表现,同时也指出了个别人员在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最后,宋处长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解决办法,希望在今后的演练中能够更加完善。
3、后勤保障组正在对演练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工作,同时回收演练所用的物资和装备。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4、宣传报道组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并将演练资料文档及时保存。
为切实加强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福鼎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鼎安办〔20xx〕24号)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自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底,在全市各物业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将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管理,切实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将推动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业主(居民)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让小区居民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小区的消防安全,确保小区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车违规停放在住宅小区的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导致通道被占用、堵塞,严重影响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违反规定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
(三)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和飞线充电现象,同时缺乏消防管控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是保障小区安全和秩序的重要举措。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清理小区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的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同时,应当引导业主避免在人员活动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进行充电,并严禁“飞线”充电。为改善小区停放条件,可以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协商,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和充电设施的建设。同时,鼓励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提升小区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检查整治。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日常检查和劝导提示,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清理的,应积极劝阻,劝阻无效的就迅速报属地街道和派出所,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教育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住宅小区主出入口,相关楼道、大厅、地下停车场等部位要醒目张贴公安部印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挂横幅、标语,并利用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广而告之,可以通过微信、网络等平台,加强警示教育。
(四)加强安全预防演练。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预防演练。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组织居民参与应急逃生、急救自救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15日前),市住建部门将统一明确整治方案,召开部署会议,并下发相关文件。
(二)根据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从2021年10月16日开始,各物业服务企业将展开集中整治阶段,持续至年底。在此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需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长效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规定,认真负责地维护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同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问题进行排查,集中清理。特别要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确保小区环境安全整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需要纳入到日常重点工作,并融入到行业监管中。召开部署动员会时,要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实行实名签到制,并将参与情况纳入到企业信用考核中。为了确保工作的落实,我们将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入到年度双随机检查中,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
(二)我局将与属地街道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街道展开专项整治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在整治过程中应积极与属地街道、公安(消防)部门沟通协作,若劝阻措施无效,对于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应建立书面报告制度,并及时向街道和公安(消防)部门汇报。
(三)加强巡查,强化监督。所有物业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巡查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加大整改力度,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业主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针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物业小区,应当督促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对于逾期未落实整改的情况,应当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记录到物业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中。
(四)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每月15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市住建局物业管理股报送专项整治统计信息,包括整治活动的主要工作措施、宣传措施,以及整治过程中涉及的车辆数量、制止违规充电次数等具体情况。此外,还应报送转送属地街道和公安(消防)部门查处的相关情况,包括转送的案件数量等。这样有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工作的整治情况,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小区环境的安全与秩序。
为了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的趋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委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将在教育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以落实县政府5月25日召开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会议的要求。
一、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日常消防知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和监督,通过综合治理和宣传教育,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规范化,减少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发生率,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特别是避免群死群伤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严禁16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少部分高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的停放地点必须符合规定。
(二)为了确保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师生们应当杜绝购买、销售没有合格证书、伪造证书或冒用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如蓄电池和充电器。同时,禁止销售没有厂名、厂址等明确来源信息或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此外,严禁私自改装或拆卸原厂配件,包括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组件。也不允许私自更换高功率蓄电池。希望大家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和可靠性。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子屏、黑板报、标语、QQ群、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平台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广大师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广大师生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校园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师生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学校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校园保安人员要24小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各校在县政府和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即将到来的夏季暑假期间,各校将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展开。会议将重点讨论治理任务的具体内容,明确各相关工作责任,并号召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共同努力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自2022年9月开始,学校将进入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阶段,根据工作要求,学校将组织排查和整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情况。同时,学校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各校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校园内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县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常规检查范围,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二)学校要求所有电动自行车车主签署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并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进行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应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校园安全管理的重点任务。结合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管理、非标三四轮车整治等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开展工作。县教育局应设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副组长为班子成员,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保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稳定目标考核。各校应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确保具体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我会严格自查自纠。各校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排查整改,统一规范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使用、停放、充电。教育局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如果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不仅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还要顺藤摸瓜,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促使消防安全责任得到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购买使用、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校应及时编制电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保办313室)。每月30日前提交综合治理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提交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对于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要随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联系人为孙超和于班,电话:(填写具体电话号码),邮箱:(填写具体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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