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一)生态环境逐渐改善。我们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战略部署,努力实现干流水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将河流域断面水质达标率提高至90%,彻底消除劣V类和V类黑臭水体;全镇引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xx年下降2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垃圾规范化处置率均提升至95%以上,全镇森林覆盖率提升至60%以上。
(二)各种潜在风险已经得到有效整改。我们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确立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间,实施台账管理和挂账消号,确保每一项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保质保量,限时限期,切实消除我镇存在的影响科学发展、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二、组织保障
(一)经研究决定,为加强对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决定成立环境综合整改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新民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为副组长,其他成员名单详见附件。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环境整改行动,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为此,特设办公室设立在镇环保办,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处理环境整改的日常工作。
(二)畜禽养殖整改工作由指定同志牵头,协助同志配合进行,兽防站站长和各村(居)四职干部将作为整改责任人;砂石场、砖瓦窑厂整改工作也由指定同志牵头,安办主任和各村(居)四职干部将负责整改工作;医疗固体废弃物整改将由指定同志牵头,卫生院院长将担任整改责任人;污水处理、场镇及农村垃圾、建筑垃圾以及饮用水源保护等整改工作也将由指定同志牵头,城建办主任、环保办主任、自来水厂厂长和各村(居)四职干部将分别负责整改责任。
(三)严肃追究责任是保障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为此,镇纪委将牵头对环保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污染治理不力、环保目标未完成、环境质量恶化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此次整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通过召开宣传会议、利用广播、张贴标语、喊口号、开展微信推广、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全镇居民传达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引导他们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激发参与环保的热情。倡导居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为打造“亲水南部”贡献力量。
(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6月29日至7月5日)。
各村(居)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禁养区内存在的养殖行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乱排污、砂石场污水直排和噪音扰民、砖瓦窑厂未进行环境评估直排煤烟、场镇生活污水直排、场镇及农村垃圾乱堆乱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医疗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不规范收集、饮用水源保护区遭受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排查台账并及时上报。
(三)隐患整改阶段(20xx年7月6日至7月31日)。
1.经整改后的措施如下:第一,针对畜禽养殖,场镇设立了禁养区和限养区。所有位于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关闭或迁移,而限养区内的养殖场则必须控制养殖密度,确保无污染排放。第二,砂石场整改方面,根据国家规定,砂石采集的禁采期定为每年6月至9月,此期间内所有砂石厂必须停工。非禁采期的作业时间规定为早7点至晚7点,且作业时所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后再进行排放。第三,砖瓦窑厂整改要求新增废气处理设施,并需向县环保局提交环境评估报告,获得通过后才可继续生产。第四,场镇排污需实施雨污分流,完善排水设施,定期清淤并保持清洁。第五,垃圾收集处理要规范进行,农村垃圾必须运至中转站或就地处理。第六,建筑垃圾产生后必须运至指定地点填埋,禁止乱倒。第七,医疗固体废物要规范收集并及时运往合格的处理企业进行集中处理。第八,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禁止任何垃圾漂浮和污染排放,必须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牌。
2.各村(居)、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整改措施,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于拒不整改的企业和个体,应及时向镇政府上报,由镇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全民动员,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行动,立即整改并确保落实。镇、各村(居)和各责任单位的所有干部要齐心协力,努力宣传动员,镇级要深入到各村(居),责任单位要深入到各部门干部,村(居)要深入到每家每户,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因地制宜,通过义务劳动、志愿者活动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行动。
为了深入推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建设秀美西和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和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主线,调动全县各级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创新长效推进机制,建立网格化、常态化、精细化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水平,为加快打造秀美西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紧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具体要求,坚持文明卫生县城与美丽乡村共建,加大城乡环卫设施“补短板”,系统整治城市农村、地面立面、室内室外环境卫生,一体推进城乡、市场、交通沿线、江河沿岸、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学校医院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广泛开展“弯腰行动”“烟头革命”,实现城区“九无”(无私搭乱建、无道路破损、无堆物堆料、无违规经营、无乱停乱靠、无乱贴乱挂、无非法小广告、无凌乱架空线、无电杆挡道)和乡村“六无”(无生活垃圾乱扔乱倒、无生活污水乱排乱流、无柴草杂物乱推乱放、无线缆、横幅和广告牌匾乱拉乱挂、无公共空间和道路乱挤乱占、无房墙棚圈乱搭乱建)目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尾菜处理率和废旧物回收利用率普遍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总体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实现城市乡村一个样,村里村外一个样,左邻右舍一个样,户内户外一个样,房前屋后一个样,晴天雨天一个样。
三、重点任务
(一)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1.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整治任务。日常清扫、清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等视线内垃圾杂物,做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暴露、无抛撒遗漏,着力整治道路坑洼、破损、塌陷,电杆挡道、窨井盖丢失、损坏的问题,统筹推进弱电线缆入地,移杆清障,集中清理规范纵横交错、杂乱无章、影响城区形象的“蜘蛛网”和“黑杆子”,达到视线内无垃圾杂物,环境卫生干净清洁,道路、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完善,维护良好。
2.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区出入口的整治工作,着力清理乱搭乱建的活动板房、占道设置的临时摊位,以及乱堆乱放的垃圾和杂物等现象。依法拆除城区和城中村废弃的大门、围墙、杂物房和残垣断壁,确保环境整洁有序。规范整治车辆清洗维修点、建材燃煤销售点、焊接作坊、广告制作占道经营等行为,使城乡结合部和城区出入口不再出现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占等情况,同时要确保车辆清洗维修点不堆放废旧轮胎配件,不占用道路,没有污水泥浆油渍,建材燃煤销售点和焊接作坊建筑符合规范,墙体和屋面保持整洁。
3.加强对沿街商铺和游商浮贩的整治工作,切实落实门前店后“三包”责任制,着力清理城区街巷中的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市场、门店和商铺的经营秩序,严禁乱堆乱摆、乱搭乱建、乱拴乱挂、乱泼乱倒、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摊位和货物乱放乱摆、环境卫生脏乱差、通道堵塞、管理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努力实现城区街巷无游商浮贩,无占道经营,逐步实现市区划内有序经营、流动商贩有指定区域、坐商归店的目标。
4.建筑物立面整治任务。深入开展“三擦一清两统一”行动(擦洗建筑物的立面、门面、窗户,对楼顶杂物进行清理,统一门牌匾、统一卷闸门),重拳整治喷涂张贴小广告、黑广告等违规行为,整治城区“牛皮癣”。统一规划、设计、更换城区主要街道沿街商铺门头牌匾,清理规范防盗窗、遮阳棚、空调外机等设施,同一条街道设置的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应尽量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设置高度基本一致,确保保持协调统一、内容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亮化主要街道建筑立面,达到商铺门头牌匾统一标准,建筑物立面干净美观。
5.机关单位、企业、小区整治任务。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域卫生责任制,全面清除单位院落和楼宇内外垃圾、杂物,清理墙面小广告,定期参与城区划段区域环境卫生大扫除,监督干部养成良好环境卫生行为习惯,监督环卫公司日常清扫保洁。深入开展“美丽小区”创建活动,发动群众共建文明美丽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临管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住宅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定时清扫清运、保洁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全面清理住宅小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整顿违法改扩建行为。达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文明和谐、干净美丽。
6.深入推进“弯腰行动”和“烟头革命”。以“垃圾减量”和“限塑令”为主题,大力开展“弯腰行动”和“烟头革命”,以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大扫除为主要形式,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减少生活和生产垃圾,提倡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果皮等垃圾,积极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培养文明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同时,督促环卫公司提高日常清洁质量,努力实现城区无可见果皮、纸屑、烟蒂、塑料等裸露垃圾,使城区环境更加整洁干净、文明有序、美丽宜居。
7.清理城区绿化带、公园绿地内的杂草、杂物、垃圾是当前绿化环境整治的重要任务。我们将组织专业队伍及时清理杂草、杂物、垃圾和枯枝落叶,修剪绿化带树木花枝,确保植物健康美观。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特点,推进城区路边绿化带、公园及周边山林绿化建设,提升城市绿化水平,确保主次干道树木整齐,杜绝缺株、死株现象的出现。
8.城区指示标识规范整治任务。科学、规范设置城区路标、户外广告宣传牌和指示性标识,维修更换破损路牌标识、路灯杆体和各类通讯箱体等市政设施,整治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对重要桥梁、桥涵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粉刷,做到醒目、美观。
9.加强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时收运,确保每天都有人员对垃圾进行清理。保证道路两侧没有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同时要求垃圾收集容器外表清洁,没有灰尘和污物。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周围也要保持整洁,杜绝乱堆乱放、垃圾撒漏和外溢的情况。所有环境卫生作业车辆要进行密闭作业,作业结束后车辆外部要保持清洁,没有积尘、污迹和外部垃圾。同时,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垃圾资源利用率。城区饮食店不得将排油烟口、排污水口、炉口朝向道路,严禁将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泔水和废弃油脂直接排入下水道,共同保护城市环境卫生。
10.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和噪音整治任务。重点整治机动车在没有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随意掉头、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公交车不在划定位置停靠等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打击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含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等。合理利用空间规范设置路侧停车位,推进城区“智慧停车”建设,方便群众出行。宣传教育群众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驾车时尽量少抢道和鸣笛,以免噪音扰民或造成交通堵塞,各客、货运企业和出租车公司要对本单位的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自觉遵守法规,做到依法、文明行车。城区建设施工和其他作业应避免休息时段噪音扰民,制止高音叫卖行为,保障群众有序、安静、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11.我们将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的改厕模式,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的建设和改造工作。我们将引导新建农村住房配备卫生厕所,对于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将配备公共卫生厕所,同时加强管理维护工作,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范围。
12.加强日常清理保洁工作,及时清扫清运村庄周边、道路、河流、田野和林地的各类散落垃圾,确保道路平整,沟渠畅通。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对村庄内的道路、小巷、河道、水渠、山坡、耕地、公共场所、住户周围等地方进行全面整治,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对居民分布密集的村庄增设垃圾收集点,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实现“有人监管、有人保洁、及时清运”。
13.加快清理非正规垃圾点。持续展开非正规垃圾点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陈年垃圾和非法堆放垃圾,确保及时清理垃圾点。同时,采取标志牌设置、垃圾箱配备等措施,坚决制止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的反弹。
14.我们将持续加大力度,着眼于提升村庄的整体面貌。我们将继续展开“拆除危险建筑、整治混乱现象”行动,特别是要彻底清除乡镇偏远村庄中存在的危房和废弃牲畜圈舍。我们将全面动员群众,集中清理和大力整治柴堆、草堆、土堆、石堆、砖堆、瓦堆、粪堆等杂乱堆放现象,也要及时清理和处理废弃的家禽家畜。我们要做到村庄内无残破墙壁、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倒、无乱堆乱放,营造一个清洁、整洁、井然有序的乡村空间。
15.全面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黑房子”改造工作成果,结合农房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房屋“开窗透光、明窗亮灶”改造,解决房屋“高大黑空阴冷潮”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住房质量,使群众住房环境达到外观整洁、安全宜居,有效提升村庄容貌,全面提升农户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16.我们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坚持推行“村规民约”管理制度,并持续进行农村户内户外环境卫生整治,以达到“五净”标准(庭院净、居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净)。我们要求宅院物料工具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整洁,庭院环境干净有序。同时,我们将推进卫生庭院、绿色庭院、文化庭院、书香庭院、和谐庭院创建活动,并广泛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县乡妇联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员乡村妇女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清扫。我们将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逐步培养文明行为和文明习惯,共同创建天蓝水绿地净人美的美丽乡村。
17.我们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我们将督促农户积极参与清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活动,特别是清理那些堆放在交通主干道、通村公路沿线以及田间地头的废旧农膜、秸秆、尾菜,以此来彻底消除“视觉污染”。
(三)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18.我们将加强市场环境秩序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城乡集贸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便民市场的环境卫生问题,着重解决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线缆乱拉、门前乱搭、周边乱象等“七乱”情况。我们将拆除乱搭乱建的结构物,取缔违规搭建的棚帐和摊点,严禁室内外私接乱串的电路,规范店铺经营和用电安全。清理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和乱停车现象,彻底改善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状况,消除脏乱差现象。同时,加大力度整治再生资源回收场所,解决其存在的脏乱问题。
19.加强马路市场的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占用市场道口、市场周边主要道路的流动摊点行为。严格管理流动摊贩,引导自产自销户以及符合入市条件的摊贩到市场进行交易。禁止在主干道或人行道上摆放或销售商品、物品、广告牌等,对临时搭建物一律予以拆除,对临时占道堆积物进行清理。
(四)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0.我们将集中精力整治高速公路环境卫生问题,重点清理中央分隔带、公路两侧边沟、上下边坡、服务区、收费站等易积存垃圾的区域,消除环境“脏乱差”现象。同时,我们也将解决公路沿线绿化不足、交通标志不规范等问题,努力打造干净、整洁、舒适、美观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21.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我们将全面整治沿线车辆维修清洗加水点、大型车辆停靠点、简易厕所、小卖部、小饭馆、废旧工棚、废弃机械设备、活动板房、广告标语和建筑物立面、电线杆、护坡、桥涵、隧道等位置出现的小广告、黑广告等现象,确保废旧轮胎配件等不乱堆乱放在显眼位置,维修清洗工具不占道放置,水管电线不乱拉乱接,简易板房简易厕所不乱搭乱建,店铺门前地面定期清洁,不留污水泥浆油渍,广告标识牌牌匾规范整齐。同时,我们将及时维护更新公路沿线破损陈旧、设置不合理的交通提示牌和标志标线,全面清理、拆除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对公路两边绿化林木进行补种修整,确保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洁美观。
22.加强农村公路管护。严禁在公路上脱粒、打谷、晒粮,严禁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障碍物,要保持路面清洁、顺畅;及时疏通道旁排水沟、方便排水,及时修补路肩的塌陷和流失,确保路肩完好;每年清除杂草两次以上;加强绿化管护、美化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牢固树立“三分筑路,七分养护”的思想,做到“建、养、管”并重。
(五)河湖沿岸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3.加大河湖沿岸治理力度。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靠实河湖道保洁责任,健全完善河湖段保洁考评体系,做到专业化清理队伍全覆盖,河湖道保洁明确专人负责,实现各责任段河道湖面垃圾有专人定时进行清理。重点抓好饮用水源地、城乡河道沟道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清理,加大对河道湖内随意倾倒垃圾、偷排污水等行为的日常监察处罚力度,实现河湖两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确保河湖卫生干净整洁。
24.加强河湖采砂管理,需要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坚决杜绝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河湖采砂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河湖采砂的管理责任,彻底清理、取缔一切非法采砂活动,确保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
25.加大清理河道的力度。加强我县湖泊、水库、河流、溪流、桥梁、排水沟等水域环境的整治管理,重点清理漾水河、西汉水、黄江水库、晚霞水库等重要水域,及时清理淤泥和清除水面漂浮物,集中清理城乡河道内的矿渣、广告牌、临时建筑、垃圾等,确保河道畅通,整洁美观。
(六)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6.景区设施完善,各类设备设施齐全,保持良好状态。果皮箱、垃圾箱等设置合理,密度适宜,布局合理。建筑外观整洁完好,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道路和地面保持完好无损。室外公厕清洁整洁,维修及时,运行正常。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牌无缺损,设计合理,维护良好。
27.加强景区监管力度。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对在景区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随意堆放杂物等行为进行规范和整治。加大力度清理景区景点路面、墙面、水面、湖面、水库、河道、溪流等重要区域的环境卫生,定期对荷花池进行清淤除草,确保荷花和荷叶茂盛生长。加强对停车场、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等场所的卫生监管,整治乱停车、乱摆摊、拉客兜售等违规行为。努力消除景区内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建设一个环境优美、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
28.加大对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对景区周边道路两侧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规范设置景区周边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加强对周边农家乐的监管,彻底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坚决制止乱搭乱建、乱拉管线、乱挂物品、乱放工具等现象,确保视野内各类牌匾广告符合规定要求,无损市容市貌观感,全面提升旅游景区的形象品质。
(七)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9.我们正在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我们全力进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治理,确保“6个百分百”落实到位(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我们规范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和六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以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设置,确保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分类集中堆放、临时用房办公区整齐划一、生活区干净舒适、脚手架和大型起重机械设置安全合理、临边防护符合规范要求。
30.加强施工现场污染防治工作。我们将重点整治建筑工地产生的扬尘、噪音和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来减少环境污染。我们将督促施工单位设置防尘设备、加强垃圾清理工作,确保施工车辆不带泥水上路,全面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
31.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保持车身整洁,杜绝抛撒和遗漏现象,严禁带有泥水上路。加强对可能发生建筑垃圾倾倒的地点进行巡查监管,坚决制止建筑垃圾的非法倾倒行为。严格监督建筑垃圾运输过程,确保运输车辆密闭运行,运输道路保持清洁,全程对运输路线进行定位监控。
(八)学校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32.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摆等问题,加强对学校周边、学生公寓区、餐饮服务区及各经营出租摊点等重点区域的卫生管理。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环境卫生宣传教育,着力加强学生习惯养成教育,把环境卫生意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和社会活动安排,寓教于乐,长期坚持,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的环保意识。
(九)医院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33.加强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医院内部整洁干净,地面无污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走廊和大厅明亮通畅,无障碍物,桌椅橱柜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统一规范悬挂单位标识牌、警示牌、指示牌,确保标识牌悬挂位置正确,样式统一规范,警示牌摆放清晰干净。彻底清理医院内的生活垃圾和杂物,积极开展绿化美化工作,打造干净整洁的医院环境。加强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理,逐步建立县乡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制度,提高废物处理的无害化水平。
(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任务及要求
34.加强终端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我们将组织开展调研工作,科学规划城区周边和乡镇的合适位置,建设一批现代化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同时,全面展开调研,规划并建设一处专门用于建筑垃圾处理的消纳场和一处厨余垃圾处理场,为全县提供高效、环保的垃圾处理服务。
35.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动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加快推进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有效提升镇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36.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推广城镇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督促全县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措施,例如在县政务大厦等集中办公场所设置分类垃圾桶,引领公共场所实施垃圾减量收集、分类运输。不断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改进分类方法,促进垃圾减量化,推动资源回收再利用,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四、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我们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的工作机制。结合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的经验,各乡镇、各单位需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分片划段包干机制。城区按照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单位包抓,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广泛参与,落实网格管理,强化社会监督的要求,将主城区“四纵十四横”及相关公园、东西“两山”(观山、隍城)部分范围,明确划分为21个片区、152段,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干到位,一把手为环境卫生整治第一责任人,既要抓好本系统、机关、企业、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更要抓好包干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清扫活动,对责任路段区域和商铺“门前三包”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环卫公司清扫保洁质量进行监督,带头开展“弯腰行动”“烟头革命”,宣传劝导群众养成良好环境卫生行为习惯。各乡镇以村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分片划段包干”,实行网格化管理,村与村之间做到无缝衔接。各行政村都要确保有一名包抓领导和若干名包抓责任人,并逐级靠实包村责任人和村组干部划片包干责任。
(二)定期清扫工作机制。城区各段每月15日、30日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定期清扫、捡拾垃圾。乡镇各村每周五由乡镇组织干部群众进行定期清扫、捡拾垃圾。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公益性岗位、低保人员等作用,动员全民力量,对村内小巷道、河道沟渠、乡村道路、广场、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和户居环境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要注重发挥乡村妇联的.积极作用,动员广大妇女共同参与环境卫生打扫、保洁,倡导全民共建全域无垃圾。
(三)各部门联合开展日常维护保洁工作,以确保城区和乡村环境卫生整洁。执法局、住建局、商务局、爱卫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定期巡查各场所环境卫生情况,督促环卫公司做好清洁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保畅保洁工作,确保道路环境整洁有序。加大对破坏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环境卫生秩序。乡镇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干部、工作队、公益岗位、低保人员轮流维护村内环境卫生。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环境卫生习惯,共同建设美丽乡村和整洁县城。
(四)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机制,设立专门的督查考评组,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城区和乡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评比和检查。每月公布评比结果,对表现突出的乡镇和单位给予奖励,鼓励其继续保持良好成绩;对环境卫生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强整改工作。 同时,建立奖惩制度,对于多次被通报或评比不理想的乡镇和单位,县委、县政府将进行书面检查或约谈问责,并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督查考评工作的目的在于推动各乡镇和单位认真履行环境卫生整治职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 此外,各乡镇还应建立自身的考评机制,对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指导开展“秀美新村”、“优秀保洁员”、“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建美好家园。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我们成立了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和相关工作小组,各责任单位和乡镇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以确保任务的有效落实。各乡镇要全面加强组织推动,积极开展群众动员工作,鼓励群众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现共建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交通、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特别是加大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和收运设施建设的投入。县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要按照项目并联审批要求,加快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整治“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商铺、进景区、进工地”主题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视频号等网络平台,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要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弯腰行动”“烟头革命”,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加大对各种破坏环境、违法违章行为和环境卫生乱象的曝光力度,通过典型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全社会树立良好舆论导向。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各单位应根据整治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详细制定工作安排,落实责任措施、经费投入和人力保障。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应认真查找存在薄弱环节,对于问题较为复杂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各责任单位不仅要认真履行职责推进落实,还要支持配合相关单位和乡镇工作,共同努力,共同管理,持续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严格督查,高效落实。为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县督查考评组将采取跟踪督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督办、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考核评比和通报制度将得以实施,对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单位和干部将严肃问责。督查考评结果将被有效运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效将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形成考核与奖惩互动的良性运行机制。
页面执行时间0.00982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