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券上市行为,明确发行人和承销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本协议。本协议遵循《证券法》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二条经过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审核,认为乙方提交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决定接受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________;简称:________)进行上市。
第三条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通知等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乙方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甲方现行或未来制定、修改的业务规则、细则、通知、办法、指引等规定。乙方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前和上市后所做出的全部承诺,均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应当予以履行。
第五条甲方应当向乙方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费,上市费包括初始费用和月度费用。初始费用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0.01%,最高不超过30,000元人民币;月度费用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收取,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1亿元的部分,每增加2,000万元,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乙方应当在其发行的可转倸券上市交易的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上市初费,并自上市日起次月起至终止上市当月止,按年度预交上市月费。每年在收到甲方的交款通知后,将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的一方,应按延期交纳金额的0.03%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计算。当乙方转换公司债券后,已缴纳的上市费用不予退还。
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六条乙方有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甲方业务规则、通知、指引等要求,按时、如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甲方可视市场的需要,对乙方发行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暂停交易。
第七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债券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的变化情况。
第八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广东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未约定的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制定的业务规则、细则、通知、办法、指引等执行。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发行人,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主承销商,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根据法律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A股_______万股;乙方是合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认可并具备主承销商资格。
2.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_______万股,现委托__________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负责策划本次承销事宜,__________证券公司同意接受此委托。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销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主销商和股票上市推荐人,负责为甲方A种股票发行提供服务,并全面承销股票业务。
本次股票发行采用包销方式,即发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股票销售给承销商,由承销商承担全部发行风险。若承销商无法将全部股票销售完毕,其需承担未售出部分股票的购买责任。
第二条公司计划发行A股,发行数量为1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元,发行总市值为10亿元。
2.1甲方本次委托乙方代为承销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2甲方本次委托乙方向公众发行的股票总数为__________股。
2.3 每股发行价格为__________元。
2.4 发行总市值为__________元(即每股发行价格___发行总额)。
第三条 承销期限及起止日期
3.1 本次股票承销期为__________天(不超过90天)。
3.2承销期限自公开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至第__________天为止。
第四条 承销付款方式及日期
在本次承销期届满后,乙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募集到的股款(包括自己包销部分的股款)扣除承销费用后,一次性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五条 承销手续费的计算、支付方式
5.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约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主承销费用,费用比例为_______%。
这些费用涵盖了文件制作费用(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件的制作费用)、主承销协调费用等,总体而言并不局限于此。
5.2承销费用将会在乙方支付股票款项时直接扣除。
第六条 其他费用与承销有关的费用
与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费、印刷费等费用,将由甲方确认后承担。
不包括在第7条规定的主承销手续费中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上市推荐费
上市推荐费按本次发行金额的_______%收取,由乙方在移交股款时一并扣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
8.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认真负责地承销股票,并对整个承销活动进行监督。
8.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股票款项(经扣除承销手续费和上市推荐费后)。
8.2 甲方的义务
8.2.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本次股票发行所需的所有详尽、真实、完整的资料和文件,以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8.2.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实地考察支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9.1 乙方的权利
9.1.1甲方有责任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并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9.1.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为真实、完整、准确的。
如果甲方未能履行其义务导致本次股票发行受阻或失败,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1.3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收取与承销手续费、上市推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费用。
9.2 乙方的义务
9.2.1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勤勉地完成本次股票承销活动。
9.2.2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发行股票的申报手续,制订发行时间表。
9.2.3乙方应负责筹建承销团队,拟定股票发行方案,起草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与相关方签署分销合同、备忘录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负责处理、协调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9.2.4 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上市辅导(具体协议以后再签)和推荐上市等服务工作。
9.2.5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十条 甲、乙双方声明
甲、乙双方保证,双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直到本次承销结束日为止,在事先未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形式。
未经授权,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披露招股说明书之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发行的信息,将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违约责任的发生。
第十一条 甲方的承诺
11.1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资料文件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重大误解、虚假陈述和重要遗漏。
11.2甲方承诺,在本次A股发行的过程中,将根据乙方合理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行动,并提供必要的文件。甲方将视情况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畅通。
以上目的是为了本次A股的顺利发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予以全额赔偿(有其他具体规定除外);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下为具体违约责任的规定:
12.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不得与其他证券公司签订相同或类似的协议。若违反上述规定并选择其他证券公司担任相同或类似的角色,视为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股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万。
12.2由于乙方的疏忽导致本次A股发行未能顺利进行,因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为总股金的_______/万。
12.3甲方如未按时划拨股款,应按照_______%的同期银行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3.1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争议,应在诚信、友好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13.2双方如在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内未能就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承销结束之日,如因发生任何政治、军事、经济、金融、法律等重大事件,且该事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已经或将对甲方业务、财务状况及本次A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可决定暂时中止本协议(中止期限不得超过30天)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之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四份作为报审材料。
甲方: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__证券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计划发行总额为________万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乙方具备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质和实力。
3、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聘任乙方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乙方愿意接受聘任;
4、根据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即视为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1.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募集说明书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协议。
1.2 【定义与解释】
第二条 受托管理事项
2.1为保障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甲方特聘乙方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乙方的监督。
2.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尽职尽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自律规定,同时遵循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2.3当事双方可以约定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代理事项范围或具体代理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3.2 甲方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3甲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应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包含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4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的经营方针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
(二)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甲方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四)甲方未能按期清偿债务,构成违约。
(五)甲方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甲方同意放弃任何债权或财产,但放弃的总价值不得超过上一年末净资产的10%。
(七)甲方出现了超过上一年末净资产的10%的重大亏损。
(八)甲方决定进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以及申请破产等相关决策。
(九)甲方最近发生了一起重大诉讼事件,需要处理。
(十)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需要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协商和调整。这样做可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务能够按时偿还。
(十一)甲方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不再符合公司债券的上市条件。
(十二)甲方因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同时,甲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
(十三)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十四)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十五)甲方管理层工作失职,严重影响了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十六)甲方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十七)本期债券可能会受到暂停或终止交易或转让服务的影响。
(十八)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情况。
3.5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在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前获取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关费用。
3.6甲方应当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规定,并根据会议决议履行债券发行人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3.7 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配合乙方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中约定偿债保障措施、相关费用、财产保全担保的提供方式。
3.8 甲方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本条应当列明后续偿债措施】
3.9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甲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乙方保持有效沟通,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和数据。
3.10甲方在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工作及档案移交事宜,并协助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3.11甲方需尽最大努力维持本期债券的上市交易。
3.12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费用以及乙方在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
3.13甲方应当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的内部操作规程,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4.2乙方有义务定期关注甲方和保证人的信用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为了进行核查,乙方可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 定期要求甲方和保证人提供财务报表、经营状况报告等相关资料; 2. 对甲方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查询征信报告、审阅财务数据等; 3. 实地考察担保物的状况,确保其价值稳定; 4. 跟踪内外部增信机制的运作情况,了解增信措施的有效性; 5. 监督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保障措施能够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
(一)参加甲方和保证人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如协议第3.4条规定的情况。
(二)我将查阅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三)调取甲方、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四)对甲方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五)约见甲方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4.3乙方有责任监督甲方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以及本息偿付的执行情况。在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定期检查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4.4乙方有责任确保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本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要点,并且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债券无法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要事项。
4.5乙方应当定期对甲方进行回访,监督甲方是否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并记录回访情况,编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6在出现本协议第3.4条规定的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乙方应当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该情况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保证人提出询问,并要求甲方或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在市场上公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若触发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发生,应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4.7 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4.8乙方有责任在债券存续期间持续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乙方需密切关注甲方的信息披露情况,搜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并根据所得信息评估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债券持有人报告相关情况。
4.9甲方若无法按时偿还债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额外担保,以确保本协议第3.7条规定的偿债保障措施得以履行。此外,乙方还可依法向相关法定机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双方约定相关费用及财产保全担保的提供方式】
4.1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积极处理与债券持有人和甲方之间的沟通和解决纠纷事宜。
4.11甲方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乙方应在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权利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并妥善保管至担保期满。
4.12甲方无法履行债务时,乙方有责任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采取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破产程序,也可以接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进行上述行动。
4.13乙方有权了解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但应当依法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等机密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影响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要事项谋取个人或他人利益。
4.14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期限应至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止。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债券付息、兑付事宜,监督债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参与债券违约处置,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相关信息披露,协助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等。
(二) 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4.1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有权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必要的专业服务。
4.17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受托管理报酬的具体金额或计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乙方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2乙方应当建立监督甲方执行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定期跟踪机制,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乙方履行职责情况;
(二)甲方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三)甲方招募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下: 甲方招募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业务拓展、产品研发、市场推广等方面。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资金,我们将设立专项账户进行运作,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规范和安全。专项账户将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定期进行资金监管和报告,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的要求。 在专项账户运作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定期向投资者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和运作进展,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和稳健运作。
(四)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需要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应对风险。如果增信机制或者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
(五)甲方的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六)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八)发生本协议第3.4条第(一)项至第(十二)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九)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以下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 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受到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如果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导致债券违约或延迟偿还本金和利息,进而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2. 利率变动: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影响债券价格,从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利率上升会使现有债券的市场价格下降,反之则会提高债券价格。 3. 市场流动性: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会直接影响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如果市场流动性不足,债券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出售债券或以有利价格出售。 4. 政策法规变化:政府政策或相关法规的变化可能对债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政策调整可能导致债券价格波动或偿付能力变化。 5. 市场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地缘政治事件、自然灾害等因素都可能对债券市场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在市场风险增加的情况下,债券价格波动可能较大,从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收益和资产价值。
5.3债券存续期内,如果乙方与甲方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不符,或者违反第3.4条第(一)项至第(十二)项等规定,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乙方应在发现或应当发现该情况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六条 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6.1 【本条应当列明乙方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相关风险防范、解决机制】
6.2乙方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并且承诺其与甲方之间的任何交易或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6.3甲乙双方在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7.1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一)乙方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二)乙方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三)乙方提出书面辞职;
(四)当受托管理人不再满足资格要求或者存在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受托管理人的情形时,应立即停止履行职责。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2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乙方的,自符合【生效条件】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乙方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7.4 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甲方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甲方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一)甲方是一家依法在中国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类型】。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通过了内部必要的授权程序,并且未违反适用于甲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定,也未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以及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规定。
8.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一)乙方是一家依法在中国注册成立并合法经营的【证券公司/其他机构】。
(二)乙方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乙方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丧失该资格;
(三)乙方保证,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乙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乙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以及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9.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并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0.2双方应当约定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11.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按照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纠纷。
11.3在解决任何争议期间,除非争议事项另有规定,各方均保留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的权利。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2.1 本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自【生效条件】起生效。
12.2 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履行完毕与本期债券有关的全部支付义务;变更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发行未能完成等情形。
第十三条 通知
13.1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要求的任何通知可以以以下方式之一送达:专人递送、挂号邮寄、快递服务或传真发送至本协议双方约定的地址。
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传真:________________
13.3 通知被视为有效送达日期按如下方法确定:
(一)专人递交的通知应当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有效送达日期。
(二)通过邮局挂号或者快递服务发送的通知,将以收件回执所显示的日期作为有效送达日期。
(三)传真通知的送达日期应当以传真成功发送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准。
13.4收到债券持有人根据本协议规定发送给甲方的通知或要求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或要求的两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将其转达给甲方。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14.2本协议中如果有一项或多项条款根据任何适用法律被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但这种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则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并且应予执行。
14.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一份由乙方保存,供报送有关部门。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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