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考核目的
为激励员工积极拓展业务、发挥创造力,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进步,达成共赢局面,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绩效考核原则
1、审批过程、奖励标准应该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制度化的考核机制。
2、以签订经营合同与服务收费到账作为评价和考核的依据,体现了客观性原则。
3、个性化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人员特点和工作表现,制定相应的考核内容和奖励标准,以达到更加精准的激励效果。
4、我们将坚持及时反馈原则,对于经营合同签订备案、履行情况以及服务费用到账等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
三、绩效考核奖励计发标准
(一)专职业务拓展人员
除了基本的月工资制度外,拓展的业务还可以根据合同到账款额来获得提成。当月拓展业务的到账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时(包括10万元),提成比例为5%。
当月拓展业务到账金额20万元以内(包含20万元)时,提成比例为7%。
当拓展业务当月到账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下(包括30万元),提成比例为8%。
当月拓展业务到账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时(不含3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提成比例为10%。
公司业务拓展业绩考核采用累计方式进行评定。公司实行基本月工资制度,拓展业务的提成为合同到账款额的5%,超过5%的部分将在年终结算时进行考虑。
具体算法如下:
月工资=基本工资+合同到账金额5%
每月年终提成=(合同到账金额>10万)*%2+(合同到账金额>20万)*%3+(合同到账金额>30万)*%5.
年终提成=每月年终提成之和。
(二)业务拓展的其他人员
员工自行开展的业务项目,按照服务合同到账额的60%进行结算,剩余40%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完成进度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为,项目组负责人审核并签发备忘录通知,根据完成进度比例进行结算。
(三)业务绩效提成计发标准
公司当月签订业务合同(含公司拓展部、行政服务中心、经理交办的项目)到帐款额计发提成的50%,余下年终按项目进度结清。
(四)年终绩效奖励计发标准
公司设定了年度任务奖励标准,对于当年累计完成合同到账款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员工,将获得年终奖励4000元。随后,根据完成合同到账款的差额累进进行奖励,每10万元设定一个档次。不足10万元的部分不计入奖励范围。此奖励制度没有设定上限,鼓励员工敢于挑战和超越。
四、附则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职、兼职和在职员工的业务拓展人员。
2、本办法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3、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利用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作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和杠杆作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不断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以人为本。
2.我们奉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方针,奖励性绩效工资将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进行分配。
3.我们将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将会公开透明,评定方法公平合理,结果公正公平,程序规范严谨,追求实效,避免繁琐,操作简便,方便考核人员进行评定。
4.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力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三、岗位设置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工作岗位分为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三类。
四、考核内容
1.对于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如副书记、副校长、纪检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的考核,我们将采用百分制评定方式,综合考量其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同时,根据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对出现通报批评等情况的干部相应扣分。
2.对班主任的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综合考量其德行、能力、勤奋程度和绩效等方面,评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3.对身兼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人员的考核,按不同岗位先进行考核,再按所兼各个岗位的平均分计算考核结果。
4.等级划分:优秀(95分以上)、称职(70-94分)、基本称职(60-69.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五、各类人员工作量的均衡办法
1.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每位教师周课时数为10节,将各个岗位按照基本课时进行折合,然后根据基本课时评定各个教职员工的绩效总分。
2.班主任每周节折合工作量4节。
3.各组织负责人工作量的折合:
(1)工会主席的待遇按照中层正职的标准执行,同时根据绩效发放奖励性工资。
(2)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按中层正职折合工作量。
(3)各学部主任根据中层副职的工作量进行折合,而副主任的工作量则为主任工作量的0.8倍。
(4)各组织中其他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工作量将减半。
4.其他岗位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履行工作,工作量的衡量也将根据具体职责而定。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综合考核结果在良好以上,表示基本工作量已经达到。
5.根据全校教师的基本工作量确定后,超出的课时将按照全学期满课时总量的平均分值进行折算。
六、考核办法
1.建立由校长领导的考核小组,成员为5至9人,负责规范绩效考核程序,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民主,提高绩效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学校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教职工绩效考核将采用按周记载、按学期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结果,进行量化评分。每位教职工以100分为基准,根据每学期的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3.学校将制定符合工作特点的常规工作细则考核,主要包括对考勤、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个人考核档案中。
4.综合考核
(1)教职工个人总结、自评、述职(领导岗位)。
(2)考核组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分别按照《教学岗位考核评分表》、《管理岗位考核评分表》、《工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3)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评定,结合考核组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4)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由校长签字后在本校公示一周。
(5)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员工,将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绩效考核结果将被存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6)每学期结束前由学校考核组考核后报校长审核,公示之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七、考核结果
1.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是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每位教职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即可得到全校教职工的岗位绩效考核总分。将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扣除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自设项目津补贴后)除以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所得的平均分值再乘以每位教职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即可计算出每位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岗位绩效工资额度。
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是指学校根据教职工在工作中取得的绩效成果,按照一定比例发放的奖励性工资总额。该总额不包括超课时津贴和奖金。
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 ×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岗位绩效考核总分
2.班主任津贴标准
学生人数
等次
一(12%)
二(80%)
三(8%)
50人及以上
x元
160元
130元
30-49人
160元
120元
90元
29人以下
130元
90元
60元
3.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上级行文文件为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倍数):
学生数
副校级
中层干部
(正职)
中层干部(副职)和团队干部
优秀
称职
优秀
称职
优秀
称职
x1人以上
2.1
1.9
1.9
1.7
1.7
1.6
1501-x0人
1.9
1.7
1.5
1.5
1.5
1.4
1001-1500人
1.7
1.5
1.3
1.3
1.3
1.2
501-1000人
1.5
1.3
1.2
1.2
1.2
1.1
4.对于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级的各级各类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将按照本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0.6倍发放;而被评定为“不称职”等级的人员将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兼职的人员,按照其最高职务的考核等级确定绩效工资,不重复计算。
八、 特殊情况的考核处理
1.学校委派的支教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2.学校派遣教师到外地指导实习学生,根据实际工作表现来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
3.经过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获准脱产学习的教职工将按照学校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4.经医院确诊患有癌症、癫痫、精神疾病的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补助标准(需提供检查收据和相关证明)。
5.经批准借用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6.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7.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一学期内病假超过15天(不含15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以天计扣。
8.职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公司将继续支付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若请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将从第二个月起减少至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若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开始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另外,若一学期内的事假累计超过6天(不含6天),公司将按照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9.一个月内有一周未经批准缺勤的员工,将停发本月绩效工资;一年内累计缺勤达到一个月的员工,将停发本年度绩效工资。
10.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在退休前会根据绩效标准进行评定,而一旦退休后,将根据相应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来享受退休生活补贴。
11.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工资继续发放。
12.受到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以及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处罚期间暂停发放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在接受上述处罚期间停止领取离退休生活补贴。
13.不再担任校级领导职务但尚未退休的离任校级领导(如校长、专职支部书记),可保留正校级待遇。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享受每月100元津贴。不再担任校级领导职务但尚未退休的离任副校级领导(如副校长、专职副支部书记),可保留副校级待遇。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发放。
14.一学期有下列工作情况的,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
(1)未经学校及区教育局同意批准脱产学习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不假外出的;
(4)无正当理由参与群访、集访、非访的。
(5)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还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7)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8)参加邪教宣传或活动未达到犯罪行为的。
(9)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达不到法律法规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60%、80%;降级、撤职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九、各类人员考勤量化标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病假(需学校核定)3天扣1分,事假1次扣1分,旷工1次扣3分,迟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2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假、丧假、产假、公假以及经学校同意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学习考试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办公室的考勤汇总记录。
十、各类人员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1.双师型教师加分标准: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证书的教师,分别为初级工加5分,中级工加10分,高级工加15分,技师加20分,高级技师加30分。只能在获证的同一学期内加分,不可重复计算。
2.指导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并获得奖项,根据获奖等级不同,分别奖励不同的积分。具体而言,一等奖奖励3(2、1)分,二等奖奖励4(3、2)分,三等奖奖励6(5、4)分,获得其他奖项则分别奖励10(8、6)分。
3.教职工本人在《毕节教育》、《七星关教苑》、《毕节日报》、《毕节晚报》或有国内正规期刊号刊物上发表新闻、简讯报道学校的,每篇加1分,省级以上公开报刊每发表一篇加3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专著必须是有正式出版并有“中国版本图书……”编号的,独著加50分,合著第一署名加30分,第二署名加20分。
4.教职工个人竞赛类获奖,根据奖项级别的不同,分别获得不同的加分。具体加分如下: - 获得学校级奖项,加1分; - 获得市级奖项,加2分; - 获得地区级奖项,加3分; - 获得省级奖项,加4分; - 获得国家级奖项,加5分。 获奖证书需由国家党政机关评选颁发。
5.教职工个人主动承担学校教学研究课、公开课等一次。省级加10分,市级加6分,区级加3分,校内的加1分。
6.教育科研方面取得市一等奖的个人将获得额外的5分加分,市二等奖的个人将获得3分加分,市三等奖的个人将获得2分加分。如果个人获得地区级教育科研奖项,将在市级奖励分基数上额外获得2分加分。
7.根据不同级别的表彰,加分有所不同。区级表彰加5分,市级表彰加10分,省级(国家部委)加20分,国家级加30分。
8.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发现,在工作中做出了显著贡献的员工将会获得额外的1-5分奖励。
(二)减分标准
1.在考核期内,如果因工作原因受到上级点名批评,会对个人的形象产生不利影响。根据规定,学校级扣除2分/次,区教育局级扣除4分/次,区委区府级扣除5分/次。若受到书面通报批评,则各级别的扣分将翻倍计算。
2.在考核期间,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党内外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的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规情节轻微且影响较小的情况,可能会扣除相关责任人考核总分的20%;而对于严重违规且影响较大的情况,可能会扣除50%的考核总分。
3.由于疏忽大意导致严重工作失误、校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1-10分。
4.因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事故:1-10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1-10分。
6.老师们在工作中难免会产生分歧和矛盾,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学校及以上管理单位会介入处理。评分范围为1-10分。
7.教师因疏忽大意而引发与学生之间的矛盾,学校及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处理:1-10分。
8.校领导和教职工普遍认为,其他重大事故或过失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安全事件、财务管理失误、学术不端行为等。在过去的几年里,学校曾发生过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同时,学校部分教职工涉嫌贪污学校经费,严重影响了学校声誉和教育教学秩序。这些事件的发生让学校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师生安全。
9.学校班主任等工作安排需有一定的责任心和管理能力,如果拒绝接受此项工作安排,将会影响整个团队的运作和学校的正常秩序。因此,对于拒绝接受者,将会扣除考核总分以示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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