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方(简称甲方):
承运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运输货物名称、数量、运输价格
二、运输货物起运地和到达地
1、运输货物起运地:
2、运输货物到达地:
三、运输时间
1、承运日期起始日:
2、到达日期终止日:
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或收到甲方通知后的日期准时安排车辆运输。
四、运输方式及车辆要求
本合同项下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主车辆为“货运巨人”,上述车辆要求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
2、本人已经为本年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承运货物责任险等保险进行了缴纳。
五、货物的装卸及费用承担
根据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装卸由委托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乙方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安全地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由收货单位接收货物。收货单位在收货或结算单据上签字确认,乙方负责及时将收货或结算单据交给甲方,这些单据是甲、乙双方结算运费的依据。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
1、乙方承运货物时,必须确保货物运输安全,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按照普遍认可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捆绑和包装,以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运抵目的地。
(1)请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对裸露货物进行覆盖,以防止货物飘散、丢失或混合。
(2)应采取防潮、防雨、防盗等必要措施。
2、验收:收货单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发货方的发货单对货物的外观及重量进行验收;数量检验以收货单位的计量衡称重为计量标准。收货单位收到货物重量与发货单位的数量相符,发生吨少,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按该货物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格及造成的损失赔偿。
七、运费结算
1、结算数量:
2、结算方式:
3、运费调整:
4、支付方式:
八、保证和承诺
1、甲方声明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所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不存在挂靠其他单位的情况。
2、乙方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其许可经营范围符合本合同中所涉及的货物运输类别。
3、乙方承诺本合同运输所使用的车辆全部为乙方合法拥有,不存在借用、租赁或其他单位个人所有车辆的情况;同时,乙方保证配备的驾驶人员具有驾驶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并且持有与运输本合同货物相适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票据真实合法,符合国家税收和发票相关法规规定。如因乙方出具的票据违反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或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票据。
九、风险转移及赔偿
1、自本合同项下货物交运给乙方后,自货物离开甲方仓库开始,货物的损坏、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货物的损坏、丢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所致。
2、乙方应当依据货物的实际购买价格和其他因灭失或损坏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
十、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接甲方运输业务,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甲方客户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货物的装运时间和运输路线,若乙方延误或拒绝正常货物运输,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完成结算工作。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良好的适运车辆和必备条件,确保将待运物资及时、迅速、安全、可靠地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保证提供充足的车辆进行运输,如乙方在承运期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价格、甲方要求的运输期限及时安全可靠的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市场价格另行组织运输,完成本合同项下待运货物的运输,因此产生的运费差价由乙方承担,费用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3)甲方须加强对承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在承运车辆开始运输前,甲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承运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进入提货或交货地后,也必须服从发货单位或收货单位厂区内的车辆限速和其他相关要求。
(4)乙方在装车、卸车时应遵守甲方或收货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导和要求。
十一、安全责任及要求
1、乙方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应当遵守甲方和收货单位的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加强安全和环保意识,在装运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护措施,保障环境保护。进入甲方厂区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人员健康和安全。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等情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
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3、在提货和交货过程中,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周围的设施和设备不会受到损坏。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设备或设施损坏,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4、为履行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承担其员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可能被罚款等情况,与甲方无关。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3、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如未能按时到达,每日应向甲方支付当期运费的10%作为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运输途中,如出现货物破损、丢失、污染、雨淋、被盗、被抢等情形,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货物损失按同类产品当期交易价格赔偿,若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改送货地点,未经许可擅自更改送货地点,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乙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索赔、货物差价损失等其他损失。上述赔偿款项将直接从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金额,则乙方应当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
6、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并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未发生运输业务,承运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合同的解除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在以下情况下本合同将被解除:
1、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甲方的企业文化标识,或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的行为,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运输车辆发运货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如果甲方连续三次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当有任何其他情况发生,影响到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9月30日止。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有其中一份,乙方持有另一份,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声明: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已经详细了解了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责任承担条款无需特别标明,双方已经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承担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方:cc(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航空、公路、国内快递等运输服务。
第二条:服务确认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门收取货物、提供运单、进行检查等服务,并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进行沟通。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
3、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手续,乙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承运方式和服务收费标准开具工作单。乙方将按照协商的承运方式和期限要求,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
第三条:在运送过程中,安全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 1. 在运送货物时,务必确保货物包装完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受损或泄漏。 2. 使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来搬运货物,确保货物稳固地放置在车辆或船只上,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移动或倾斜。 3. 需要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或污染。 4. 遵守运输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和法律法规,尤其是危险品的运输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程序。 5. 运输过程中要注意货物的温度和湿度,避免货物受到过热或过冷的影响。 6. 需要定期检查运输工具的状况,确保车辆或船只的安全性能良好,避免发生意外。 7. 在运输过程中,司机或船员需要保持警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 8. 如遇紧急情况或意外事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通过以上注意事项的遵守,可以有效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货物的完好无损到达目的地。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应当进行适当的包装,保证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并且应当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为办理。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应当确保货物的安全,若发生货物丢失、短缺、损坏等情况,应当按照货物投保声明价值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对于未投保的货物,若发生遗失或损坏,乙方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国内货物的最高赔偿金额为当票货物运费的3倍(文件按照1公斤计算)。
2、在货物承运期间,乙方对于货物的遗失、短少、变质、损坏承担全部责任,直至收货人签收为止。然而,在以下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责任:(1) 不可抗力事件;(2) 货物的自然属性导致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3) 客户自行包装造成的内在缺陷导致货物损坏;(4) 客户自行包装,外包装完好但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遗失;(5) 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6) 经过了解和查证,确认损失并非由乙方造成。
3、 收货签收后,该货物产生的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负责任。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实时信息反馈。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进行结账,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争议
双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其他事宜未尽,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税 号: 税 号:
公 司 地 址: 公司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乙方授权甲方代办国际和国内物流(速递)服务。
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1.3双方约定:价格根据市场变化而调整。甲方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变动价格应提前10天得到双方协商认可并签字确认后执行,同时旧价格作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甲方要求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如果货物被错误地运送到了错误的目的地或收货人处,运输方应当将货物免费运送至合同规定的目的地或收货人处。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为乙方提供货运运输、 签收的查询服务;
2.6遇到需要使用EMS快递服务的物品时,甲方会在接收货物后立即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后进行转寄。
2.7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如有异常问题出现,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商议处理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措施,并第一时间将处理结果告知乙方。
2.8我们将为乙方提供免费的运输面单、信封和塑料包装袋。
2.9 若甲方变动富安承包商,可由甲方人员自行安排人员与乙方协商承接。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请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适当的包装,确保符合运输和仓储保管的要求。若货物属于易碎、易泄漏或危险品等特殊货物,需要提前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如果需要特殊包装或加固,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2请认真填写运输面单,确保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乙方。如因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甲方概不承担赔偿责任。
3.3请勿邮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以及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乙方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并进行赔偿:a.因其过错导致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第三方的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托运的一般货物中夹带、隐匿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错误报告超重物品的重量;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收件人在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应当仔细检查货物的外包装。若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可以在回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外包装破损或者货物有损坏,有权拒绝签收,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的许可后,可以将货物退回乙方。
4.2抱歉无法完成您的要求,因为这段内容涉及到具体的服务条款,需要保持原文的准确性。如果您有其他内容需要修改,请告诉我具体的要求,我会尽力帮助您修改。谢谢理解。
4.3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货物被退回,例如在途中损坏或派送无法完成等情况,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 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千克,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计算。计费重量 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中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6000 运输单价参见附表一:货物运输价格表;
5.2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3 在运费核算无误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在收到后的5工作日内乙方支付 费用;
5.4费用的支付方式包括支票、银行转账和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乙方需为货值超过500元的商品支付保险费,保费率为5%,最高保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在运输过程中,若货物遗失或损坏,甲方将负责赔偿。对于价值500元以下的货物,赔偿金额将根据货物实际损失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500元人民币;赔偿金额将从甲方当月的快递费用中扣除,且免除该货物的运费;若扣除金额不足,甲方需另行支付。对于价值500元以上的货物,甲方将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乙方将提供协助。
6.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应当承担因货物错运等原因导致的交付延误责任。若延误在5个工作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若延误超过7日,则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 不可抗拒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c. 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中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上海,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履行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除非有争议事件,双方应按照本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双方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法规。乙方如有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或建议,应及时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 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保留一份。
11.4合同终止后,双方仍需承担合同终止前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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