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根据国家安全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本协议为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和应急处理措施。
三、乙方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其车辆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
四、乙方负责确保运输安全,如有任何安全问题,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表运输危险化学品,禁止在人口密集地区停留。
六、乙方应确保运输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并在车辆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如因违章操作导致任何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本承诺书经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甲、甲乙双方为了遵守国家安全运输危险品的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乙方同意承运甲方的危险化学品。为了明确双方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本协议为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合法有效资质。
三、乙方负责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任何意外或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按照政府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表运输危险化学品,禁止在人口密集地区停留。
五、乙方的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通行路线,按照要求停放,并配备好防火防爆装置,同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六、乙方必须确保其运输车辆在甲方工厂内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作业。
七、本协议书有效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根据国家相关运输规定,特订立本合同,旨在确保双方共同遵守规定。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根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包装。如果没有统一的包装标准,应根据保障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如若包装不符合要求,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托运方有权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货物托运后,若需要更改到货地点、收货人信息或取消托运,托运方有权要求承运方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但必须在货物抵达目的地之前提前通知承运方,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承运方的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承运集装箱运输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同运输服务事项:
1、境内公路危险品集装箱运输;
2、境内公路集装箱运输;
3、代理报关;
4、代理海事申报。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第项服务。运输产品名称: ,为 类危险品。
二、运价:
2.1、运价和垫付费用按合同双方达成的附件《运输报价表》执行。
2.2本合同及报价的基础是市场油价人民币元/升,若市场油价变动幅度超过5%,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运价将在甲方通知乙方一周后生效。若乙方不同意价格调整方案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
三、费用结算与付款:
3.1、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可分为:运费、代理报关费、转关费、压夜费、异地提(还)柜费、超重费等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
3.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运费和代理报关费等费用。
(1)按次结算
每次运输和(或)代理报关之前,乙方需预付人民币 元给甲方。
(2)按期结算
运费按月结算,即乙方每月 15 号之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例如乙方应于20xx年 6 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20xx年 5 月全月发生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甲方每月5日之前(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出具上月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对帐单传真(或电子邮件)至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对帐单之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对帐单并确认给甲方。乙方超过3个工作日不予确认的,视为认可。对账单金额有异议的,需在付款期限内先予支付无异议部分金额;对于异议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3、甲方为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1)收货方,单位全称及税务登记号;
(2)发货方,单位全称及税务登记号;
(3)税务资料提供原则:提供以下税务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4)如果需要抵扣税款,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通知,明确收货方和发货方中哪一方是抵扣方,并提供开具发票的其他要求。
(5)代垫费用由甲方提供代垫费用发票(或收据),不再额外开具运输发票。
3.4、代垫费用的结算。
(1)进口代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THC(目的港码头操作费)、延迟堆存费(码头超期堆存费)、超时箱租费(超期柜租)、代理港口费、换提单费、检疫费、查柜费以及其他与海关相关的特殊费用;出口代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公司吊柜费(例如车辆返空时)、入仓报关费、检疫费、查柜费以及其他与海关相关的特殊费用。
(2)代垫费用实行周结,即乙方应在甲方代垫后的七天内向甲方支付。
3.5额外费用的结算。额外费用是指除了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一旦产生额外费用,乙方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垫付后的一周内支付清楚。
3.6、如以外币支付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则按付款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的中间价结算(特别约定除外)。
3.7、乙方未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由乙方付款;乙方指定其他付款人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由该指定付款人付款,乙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付款方式限于现金、即期支票(不得签发远期支付的支票)。
3.8如果乙方延迟支付相关费用,应按照每天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部分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暂停交付货物直至乙方付清欠款。若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进行拍卖或变卖以抵扣乙方应付的费用。若乙方逾期付款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双方责任:
4.1、乙方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将盖有乙方印章的委托单(海运货物应同时提交船公司订舱单)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运输计划。乙方应根据保证货物装卸、运输、存储安全的原则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对货物的装卸、运输、存储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委托的运输任务,如有特殊要求(如:危险品等),应特别注明。
4.2乙方如需更改已安排的运输计划,应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确认后进行调整。如果乙方未及时告知导致了费用增加或车辆空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4.3、甲方车辆到达乙方装货地和(或)卸货地后,乙方负责及时安排装货和(或)卸货。非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滞留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延时费,造成甲方车辆压夜的,乙方应支付压夜费。若因乙方货物未备齐,导致甲方车辆返空,返空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货物超出预约量,甲方可拒载(或)收取超重费。
4.4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为办理报关手续,并承诺向甲方报关部提供及时准确的所需资料。如有需要,乙方允许甲方委托其他公司代为办理报关事务,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5乙方如需运输危险品,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危险货物进行专门包装,并在货物上明确标注危险品标志。同时,乙方需将所有与危险品运输相关的文件资料,如许可证、防护措施等提供给甲方。如乙方未能提供相关资料,甲方有权拒绝运输,并要求乙方承担车辆返回的空载费用。
4.6、甲方对于乙方委派的运输任务应进行及时确认,对于已确认接受的运输任务,甲方应及时将所安排车辆、司机资料通知乙方。甲方车辆应及时到达乙方指定的装货地,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需要延迟应及时通知乙方。
4.7双方如需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或增加服务网点,应及时协商确定费用,并经双方书面确认。若甲方向乙方提供新的报价单,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且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乙方已接受新的价格。如双方在费用调整方面无法达成一致,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4.8甲方在代表乙方提取集装箱时,承诺提取的集装箱密封完好,集装箱壁无破损、裂纹或透光情况,并且没有任何肉眼可见的异常情况。如果乙方有特殊要求,甲方会尽力协调满足,但是对于肉眼无法识别的异常情况,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五、货物验收及责任赔偿:
5.1甲方仅对因其过错行为造成乙方货物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仅限于乙方货物的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第三方因货物问题而向乙方提出的违约罚款或侵权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核定的理赔金额为准。
5.2在乙方负责货物的装箱、点数和铅封的情况下,乙方对已装箱货物的数量、包装和品质负责。如果集装箱的铅封完好,甲方将不承担货物短损的责任;甲方对乙方自行包装的非集装箱货物,因包装不良或者外部无法发现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或者到达时虽外包装完好但内件短少或损坏的情况,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5.3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货人送货时,双方应当立即进行货物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后,在交接单据上签字或盖章确认,以此作为初步证据,证明甲方已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完成交付。
5.4甲方不对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遗失、损坏、灭失或延迟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附则 :
6.1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6.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在合同期满前,若未收到对方书面通知要求终止或修改,本协议将自动延长执行一年。
6.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排他管辖权。
6.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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