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朋友们:
大家好!
前些日子,就在前几天,我内心深处再次受到了触动,一种强烈的情感再次涌现在我心头,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原创作品让我感到无比振奋。
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和朋友去医院看望一位因车祸受伤的朋友。在之前,我已经听说了这次车祸的情况,心里其实并不想去面对现实,因为我还记得他以前生龙活虎和我们一起聊天的情景,但此刻,我知道我必须要去看望他。当我们到达医院时,看到他头上缠满绷带,只露出两只没有神采的眼睛,身上到处是带血的绷带,一只手因为生命所需被截掉了。同情、惋惜、悲伤,瞬间涌入我的心头。他看到我们,无法像以前那样欢快地欢迎我们,只能用黯然神伤的眼神示意我们坐下,然后陷入沉默。
面对他身上的伤痕,我们感到无能为力,无法找到合适的话语来安慰他。他可能比任何人都后悔,比任何人都痛苦。如果他能够遵守交通规则、戴上头盔,保持注意力集中,也许就不会发生这场悲剧。那场可怕的车祸摧毁了他充满活力的身体,也打破了一个刚刚踏入社会、年仅23岁的年轻人对幸福美好未来的憧憬!
生命原本是充满欢乐,无忧无虑的。然而现在,在他眼前却是一片朦胧的景象。平时举手投足间,很多人或许从未意识到四肢的重要性,但是对他来说,这一切都显得如此珍贵。然而,这一切都太晚了!时间已无法倒流,他只能无奈地守着曾经常打篮球的回忆,将篮球摆放在床头。每当望着这些,他的眼神变得温和。这些物品对他来说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只有在目光与篮球碰撞的瞬间,他才能真切地感受到曾经无拘无束、充满欢乐的往事,体会到失去的珍贵。
电力行业,尤其是电厂,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发展的基石。然而,尽管我们时刻强调安全意识,但仍然有人因为忽视安全规定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比如在四川宜宾发电厂,一位年仅27岁的工人因为违章操作,最终失去了年轻的生命,留下了悲痛的家人。这样的悲剧让人心碎,让人深思。生命如此脆弱,工作中的一时疏忽就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在郑州市电业局检修班的案例中,21岁的蒋某在进行带电作业时没有戴绝缘手套,不幸触电身亡。这样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让人扼腕叹息。还有吉林长山热电厂的事故,一名值班员因为没有戴安全帽被高空掉落的水泥块击中头部,不幸身亡。这样的悲剧时有发生,让人痛心。 为什么我们总是要等到事故发生、生命消逝才觉悟过来呢?安全意识不是口头上的应付,而是要真正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中,时刻警醒自己,时刻注意周围的安全环境。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保护好自己和身边的人。安全无小事,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安全意识深深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
“人之发肤,父母的关爱如同大海般深厚,他们给予我们生命的馈赠,用心呵护着我们的成长。他们时刻牵挂着我们的安全和幸福,为我们付出着无私的爱。我们身处蒲电中心这个新生命之中,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员工也时刻谨记安全第一的理念,因此我们幸运地没有发生过因忽视安全而导致的悲剧。然而,我们也要正视事实:仍有一些员工对安全问题漠不关心,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还有一些同事对安全意识淡漠,不走安全通道而走捷径。这些现象警示我们,忽视安全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下一次悲剧的主角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各位朋友,同志们:
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刚刚对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派出所所长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最近,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重大火灾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虽然我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违法违章建设、无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意识淡漠等问题。我们要警惕于事故的发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好的,以下是修改后的原创内容: 我认为要做好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其次,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的监管和维护。同时,要加强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另外,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最后,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维护地区安全生产。
一、严密组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我们需要加强领导,深入动员,周密部署。社区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与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宣传,群防群治,确保效果至关重要。我们需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同时积极动员群众和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实施。
各相关科室及执法单位要明确职责,严格执行标准,突出重点,全力开展本次专项行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定位和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开展“严查七个方面”,切实落实“一律严格要求”,督促“确保六个方面”,重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出租房屋、六小单位等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的检查和整治力度。
二、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融入到日常管理中。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关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的基础。作为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不断学习提升管理水平,增加投入,夯实安全基础,积极推动工作制度的落实。
二是要从行动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不断完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采取有效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建立安全评估和考核、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或者说根本上还是要依靠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街道在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时,要重视通过整治,切实督促落实《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的精神,充分发挥各楼宇安全生产管理单位的主动性,明确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的职责,彻底改变政府包办代替、以查代管、单纯为消除有限的安全隐患而检查的陈旧观念、落后思想。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提高执法力度,打击各种违法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不断创新,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长效机制。首先要充分利用地区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基础,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通过地区网格化管理系统,确保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承担主体责任之间的全面覆盖和无缝对接,从而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良性循环。
通过不断摸索和实践,我们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长效机制。该机制将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与积极服务“守法”企业相结合,将随机检查与动态评估相结合,将属地管理网格化与信息沟通网络化相结合。这种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性、可靠性和高效性。我们充分依靠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减少对临时性专项行动的依赖,避免了应对问题时的临时抢救和治标不治本的情况。
最后,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切实抓好本次专项整治,并且以此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新起点,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彻底扭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被动状态。同时也欢迎大家畅所欲言,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献计献策,群策群力打造“平安街道”。
同志们:
这次会议,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县决定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严峻形势,查找问题,并采取强有力措施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背景下,会议的召开具有重要意义,是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矿工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认真分析形势,找出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们不断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我县先后关闭矿井53处,全县煤矿数量由20xx年底的87处减少到现在的24处。通过整顿关闭,煤矿安全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安全事故逐年减少,但从20xx年开始煤矿事故反弹,今年1-8月,煤矿事故占全市的47%,事故死亡人数已经大大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指标。特别是今年发生两起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死亡11人,损失惨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认真分析煤矿事故反弹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六不”问题:
一是安全意识不强。 部分地方、部门负责人和煤矿业主“安全第一”观念树立不牢,存在“经济要发展、就要有流血牺牲”,“煤矿要生产、事故就难免”等错误观点,不能正确处理和解决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少数煤矿业主安全投入意识差,甚至唯利是图、漠视国法、忽视安全、草菅人命。
煤矿企业在市场需求旺盛、煤价上涨的经济形势下,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一些企业忽视安全条件,急功近利,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出现了严重的“三超”现象。这些企业存在着管理制度混乱、安全生产规定被忽视、生产计划随意调整等问题,导致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现场管理混乱不堪。与此同时,煤炭行业监管职能弱化,瓦斯等级、矿井能力核定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等监管工作也存在着不到位的情况。
三是安全基础不牢。 目前保留的矿井,大多是从小煤窑过渡来的,基础条件很差,采煤工艺和管理方式落后,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安全意识差、安全操作技能差。大约1800人的从业人员中,具备煤矿采矿、地质测绘、机电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不足10人,有近80%都是40岁以上、文化程度低的农民工。少数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陈旧,开采条件落后,历史欠帐较多,已是积重难返。有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备,运行不正常,有的就是摆设,特别是少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严格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致使矿井安全基础不牢,保障能力不足。
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教育培训不到位。一些煤矿矿长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知识,有的甚至对合理的生产安排、规范的开采方法和科学的生产流程一窍不通;而大部分矿工的安全素质也较低,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的甚至在没有接受任何培训的情况下就被安排上岗作业。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五是隐患整改不力。一些地方和单位治理隐患不及时、不彻底,同类隐患反复出现,治而不绝。一些煤矿随着开采规模、开采深度加大,矿井通风、运输距离增长,瓦斯、透水、地压灾害加剧,新的危险源不断滋生,安全风险日趋增大。事故隐患、尤其是煤与瓦斯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任务艰巨。现在大湾矿区7处煤矿和皮老荒矿区9处煤矿都要纳入瓦斯防突管理,占全县煤矿66%以上,煤与瓦斯治理的任务相当艰巨,“隐患不除,矿无宁日”。
责任落实不够是造成煤矿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煤矿企业未能充分承担起安全主体责任,地方安全监管部门也未能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另外,个别地区存在非法采矿和违规生产现象,相关部门未能及时查处,导致法律法规难以有效执行,非法生产和建设行为无法根除。
同志们,当前我国全国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安全生产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工作,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抓紧关键环节,加大力度,全力提升煤矿安全的本质水平。
煤矿是高风险行业,但高风险并不意味着高事故。煤矿的出路在哪里?就是要大力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实现管理强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要提高全县煤矿的安全水平,必须切实加大“五个力度”。
(一)切实加大管理强矿工作力度。 一是要明确管理强矿的工作目标,就是要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明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尽可能控制和减少事故。二是要制定实施管理强矿的具体措施。各煤矿企业要把实施管理强矿纳入重要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推进时间表,切实把各项管理强矿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政府和县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研究措施,全面贯彻实施去年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推进煤矿企业管理强矿工作。三是要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切实把安全标准化作为事关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企业强基固本的根本途径,抓住不放,持之以恒,一抓到底。要把安全标准化创建与年度考评、与安全评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与节假日复产验收等结合起来,做到达标单位优先对待。要通过典型引路、分类指导、专家服务等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鉴于全县矿山本质安全条件和管理、技术水平都很低,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坚决控制、坚决压缩,各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今后一律不得向上报批任何矿山资源项目(包括探矿项目)。
(二)加强煤矿基础管理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大对煤矿企业基础管理的力度。首先要加强技术管理,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规定,切实防范瓦斯事故和水害事故。其次要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带班下井、井口检身等制度,加强对顶板、机电、运输等作业的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第三要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管理,严格执行定岗定员制度,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最后要强化防突措施,对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矿要及时落实防突措施,组织人员学习防突技术、制定防突预案、购置防突设备等。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至关重要。根据海恩法则,每起事故背后都隐藏着大量隐患,因此要想预防事故就必须消除这些隐患。煤矿企业首先要全面排查各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有死角,不能漏查,不能临时抱佛脚,必须建立制度,持之以恒。其次,企业要愿意投入资金整治隐患。有些企业主认为安全成本高、效益低,对隐患治理不愿投入,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最终会导致小隐患演变成大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投入少许资金,确保安全,将会带来更大的回报,不要等事故发生才后悔莫及。另外,要明确轻重缓急,优先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着重解决那些可能导致大规模伤亡、影响矿井生产安全的隐患。特别要重视瓦斯防治、水害治理和顶板管理,及时防范,杜绝潜在风险。最后,在复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煤矿企业计划逐步复工,包括职工培训、隐患整改和复工验收三个阶段。在整改阶段,各矿必须提出整改申请并制定安全方案,乡镇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在复工验收中要严格执行标准,不符合要求的煤矿将被禁止复工。在整个复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四)切实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县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鸿忠省长的“三铁措施”:用“铁的手腕”抓监管,依法行政,严管重罚,下狠心、出重拳,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用“铁的面孔”抓管理,约法三章,铁面无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用“铁的标准”促提高,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不放松尺度,不降低门槛。要通过严格的监察执法震慑煤矿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促使煤炭生产企业依法合法开采、自觉管理强矿。执法根据省市要求,县政府决定对改扩建矿井生产许可证过期的老系统立即关闭,县安监局、各乡镇、各煤矿企业都必须把认识统一到法律法规上来,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上来,迅速实施,不关闭到位不得复工。各煤矿必须按照设计组织生产和建设,严禁擅自更改设计。
(五)切实加大整顿关闭力度。 煤矿整顿关闭第一个三年规划到今年6月底已顺利结束,新一轮的整顿关闭又将开始。我们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保稳定、促发展的全局,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算安全发展帐、不算短期利益帐;算人的生命价值帐、不算一时效益帐,进一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淘汰资源枯竭、规模偏小、生产方式落后、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矿井。关闭煤矿出现死灰复燃,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从严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皮老荒矿区、大湾矿区等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的矿区,要务必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和技术专家进行专项论证,制定瓦斯防治综合方案和专项措施,坚决防止瓦斯灾害事故。
三、严格要求,硬化措施,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一)政府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领导干部要亲自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同时,煤矿包保责任制度要得到有效落实,包保责任人要定期到煤矿检查、督促。驻矿安全员制度也要进一步完善,加强监管力度。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最重要的是,煤矿企业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投入资金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带班下井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不能只追求利润而忽视安全,不能推卸安全责任。否则,政府将不会容忍他们的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树立务实作风。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务必抓住落实这个关键。只说不做等于白搭,抓而不严等于白抓,必须以“务实、求实、严格、严肃、严厉”的工作态度,切实推动工作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在井下,必须把重心放在井下。安全生产注重细节,抓住细节就抓住了事故的源头。要深入井下检查,关注每一只矿灯、每一个安全帽、每一个电缆接头、每次瓦斯检测数据等细节,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三)严格责任追究。 市政府已经作出硬性规定,今年后四个月发生事故的煤矿,除按最高限额处罚外,一律停产至年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1年内发生2次一般事故的,直接列入下一轮关闭名单。县政府将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一决定。同时,对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事故的,对不执行法人矿长驻矿管理和带班下井制度出现事故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坚决克服和扭转迟报、漏报甚至谎报、瞒报事故的苗头和倾向。凡发生上述四种行为的,一律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从严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要严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各乡镇政府及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解决“不愿管、不敢管、管不好”的问题,做到指导有方、监管有力、服务到位。
(四)政府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杜绝“官煤勾结”现象。政府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依法履职,不能与煤矿企业勾结,为其谋取私利。任何发现“官煤勾结”的行为都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煤矿企业业主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违法行为。对于因“官煤勾结”导致的事故,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绝不手软。
同志们,希望大家都能意识到,今年后四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异常艰巨,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的情况发生。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再次增加动力,再添新措施,努力改变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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