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书范本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达成以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请将货物从甲方运送到乙方。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止,特此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将由双方另行签订的运单来确认,该运单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根据运输安全和货物完好到达的原则,乙方要求货物包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乙方发现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规定,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果甲方不配合整改,乙方有权拒绝起运。
2.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时间,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的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运单要求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2.我们作为承运人,必须确保运输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完整无损地送达目的地。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短缺或损坏情况,我们将承担赔偿责任。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根据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和重量来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将根据运输合同中约定的规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合同范本《货物运输合同书范本》。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均为客户重要的生产资料,乙方应当认真对待,确保货物准时送达目的地。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导致货物延迟送达,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若因不可抗力情况无法按时将货物送达目的地,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进行协调处理。
七、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来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灭失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甲方将按照运单所记载的货物价格进行全额赔偿。如果运单上未明确记载货物价格,甲方将按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进行赔偿。
2.经过货物修理后,客户确认货物可以正常使用且无异议。在此情况下,应赔偿修理费用,包括更换零件的费用、人工费以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双方如对本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装运地点:省市区路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接收货物的工作。
2、在短途汽车到厂装货时,请务必仔细检查货物的完好性。如果发现包装破损、货物变形或有明显损坏,应立即停止装货,并与厂家确认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装载或进行换货处理。
3、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应当将货物妥善固定,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丢失、损坏、受潮等情况发生,乙方应在7天内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4、鉴于铁路运输的种类繁多,为了确保运输过程顺利进行,乙方需将装货要求(包括件数、吨位要求)和相应的价格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提交的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并通过传真发送至甲方处。一旦甲方确认后盖章回传,该文件即生效。若在执行期间有任何调整,乙方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5、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包括彩涂钢板、镀锌带钢、热轧带钢、镀锌卷,需要在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水措施,确保货物在从厂家到货场的过程中不受潮。若因未能及时装车而需要暂时存放在仓库,也需要做好防水工作,以防止货物受潮。在车皮运输过程中,必须盖好帆布,确保货物不受雨水侵袭。
6、火车离站后,乙方应当及时将车皮号、箱号、货物明细、离站时间、预计到达时间等信息以电子文档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
7、自提货起,货发生损坏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按预定时间送抵的`务必第一时间知会甲方;
8、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当地分公司联系,商讨后根据要求安排送货事宜。
9、未经甲方同意,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所提供的厂家信息、发货量等具体货物走货情况。
10、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果乙方未购买货物保险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1、双方同意以以下方式确定运输费用: 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方式确认运输费用:
铁路费用:双方以双方盖章确认后的报价函为基准结算。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12、费用结算:
乙方保证运费将按照以下方式结算:
①运费将根据车次进行结算,只有在乙方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经收货方确认无货损后,方可支付运费。
②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输费,并在当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13、双方就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得采取单方拖延送货或拒绝支付运费等方式。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过充分沟通协商,甲方和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运输、仓储、代付海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在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应当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托运单据。托运单上需清晰注明甲方订舱单位及收发货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电话、传真)、联系人信息,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托运单内容应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中英文品名、运费、运费条款以及特殊要求。若因甲方未在托运单上填写完整或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根据报关需要及时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书面文件中明确委托事项,包括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相关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有权在必要时为甲方代垫或代付海运费、内陆运费、港口费用以及其他相关代办费用。这些费用可以采用包干费或其他双方商定的支付方式。若有关费用发生调整,需由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重新商定后确认。
6.甲方与船公司达成协议后,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订舱时,应在书面订舱单上清晰注明协议价格以及合同编号。
7.乙方应当在船只启航当日,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开具单船人民币费用发票和海运费发票。
8.付款条款
经甲方同意,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费用: 请您直接回复修改后的内容,谢谢。
A.甲方需在付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获得提单。
B.双方约定:乙方可提前提交账单,甲方每月按月结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每月15日将上月应付款项汇入乙方账户;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条款A的规定进行结算。
C.乙方可提前提交提单,双方约定按照航次结算的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具体在船舶启航后进行结算。
确认日内将应付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如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结清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强制催收甲方所欠费用:
a.延缓交付提单;
b.延缓返退核销单、退税单;
c.目的港延缓放货;
d.停止接受订舱。
甲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
9.当甲方需要托运特种货物或者危险货物时,应当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特性、特殊要求等。如果甲方没有向乙方提供这些信息,将会影响货物的运输安全和顺利进行。
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船期变更情况,并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
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提供参考。
11.乙方收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如需更改订舱单上的任何事项,必须在货物截关前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12.由于甲方未能提供证明,证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因此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对于乙方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处理。
13.甲、乙双方应当分别对各自过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对于因第三方责任而导致的货物损失或货物损坏,双方也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差等的损失,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共同完成善后处理工作,但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14.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提交宁波海事法院审理;本合同的订立、效
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合同期满前,双方如无特殊约定,合同自动终止。
异议,合同自动续约一年;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到期前书面通知对方,提出终止合同。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
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甲方与乙方达成合作协议,委托乙方运送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乙方未正确使用腰绳,导致车辆高栏车厢全面开裂,货物散落损失,给甲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在货物损失的情况下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赔偿费用。
2、以上赔偿费由甲方和乙方在签署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3、甲方原和乙方协商此次运费为壹万贰仟肆佰元整,因此事故发生,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此次货物运费。
4、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同意不就此事件造成的车辆停运损失费用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5、双方确认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得再要求乙方承担因货物损失所产生的任何责任。本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间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中间人:
年 月 日
甲 方 (货物方) :
乙 方:XX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服务,运费标准如下:整车运输费用为每车次1500元,加上每公里0.45元的路桥费;零担运输费用为每立方米每公里0.12元。
二、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往指定地点提取由甲方发运的货物,或者在甲方将货物送到乙方门口时,协助搬运货物至车辆上。在装车完成后,甲方应提供货物清单和商品价格单,以便在货物丢失或损坏时进行索赔。对于价值超过2万元的货物,甲方需购买保险以保障货物安全。
三、甲方有权免费追踪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情况,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前提出索赔。
四、货物不得携带违禁品,如因此被检查或扣留,乙方将不承担责任。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被检查、被查扣等费用。
五、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货物运输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努力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六、付款方式:订单确认后需预付50%的运费,剩余50%货到付清。
七、本合同自起货时生效,至收货付款后终止。在此期间,若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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