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二、活动主题
快乐学习,幸福生活
三、主要目标及任务
1.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心态,引导他们乐观主动地学习。
2.我们正在努力打造心理咨询室,同时开展以“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3.为了提升师生的幸福感,我们将加强心育文化建设,为学生成长和终生幸福打下坚实基础。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8日—11月8日。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1.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
各中小学在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安排一名校领导发表国旗下讲话,以“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为主题,推动“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主题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责任主体:校领导团队。
2.召开一次“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主题班会
德育处(昝洪赋)将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围绕“快乐学习,幸福生活”展开讨论。活动内容将包括分享快乐学习的经验、探讨幸福生活的真谛,以及制定实施个人成长计划等。活动形式将结合主题,创新设计游戏互动环节、小组讨论和心得分享等,以期激发同学们的参与热情,取得实效。教案正在精心制定中,敬请期待。
3.出一期“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主题黑板报
各班将利用黑板报出一期专刊,主题为“快乐学习,幸福生活”。学生们将动手搜集资料,设计版面,校内组织检查评比。此活动由团委负责。
(小华)
4.举办一次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小王将为学生举办一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专题讲座。责任主体为小王老师,负责人为小李。
5.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竞赛
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竞赛是通过组织中小学生参与问答比赛的形式,来增强他们的心理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本次竞赛由心理健康兼职教师小李负责组织,题目内容主要参考市教体局编印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问答,旨在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心理健康知识,提升他们的心理素养。
6.举办中学生征文评选活动
请撰写一篇以“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为主题的征文,观点要正确,体裁和字数不限。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若干篇优秀征文参加区级评选。责任主体:语文教研组(小武)
为及时疏导、为了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们制定了本预案。
一、校园心理危机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严重的心理问题,导致校园成员心理失衡的情况。
二、工作原则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第一,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责任;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普及;及时发出预警,突出重点;干预措施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完善,实现家校合作。
三、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工作体系
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一个系统工程,由学校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方能有效实施。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至关重要。
(一)一级预警和干预
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乔辉杰徐志强
副组长:张美英、胡丹英
成员:朱乃器、钟茜、马红华、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是一群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的同学,他们一起经历过许多难忘的时刻。他们的班主任是一位负责任、关心学生的老师。在他们共同努力下,班级的氛围变得更加融洽,学习成绩也有了显著提升。希望他们在未来的学习生涯中继续保持团结合作的精神,共同进步。
工作职责:将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纳入学校突发事件处理体系,指导学校开展全面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顺利进行。负责处理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汇报,决定转介学生至相关医疗机构。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
组长:胡丹英
成员: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和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排查和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应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小组意见展开心理评估和干预工作,确保学生心理健康稳定。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应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一旦发现或获悉学生出现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应立即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进行了解,并采取必要的看护和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对于较为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应立即上报,启动本预案。
(三)三级预警和干预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学校为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定期组织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以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培训,以提升他们处理心理问题的能力。每个班级设有一名心理委员,主要职责是向同学宣传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并及时报告学生的异常心理状况。
四、心理危机事件分级和危机报告
心理危机事件根据可能导致的后果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个级别。
(一)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发生自残或自杀未遂事件。患有精神病的患者正在急性发作期间,出现自伤或伤人行为。
(二)较大心理危机事件
1、遭遇意外打击,如家庭突发重大变故(亲人去世;父母的分离;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侵犯;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可能会引发强烈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筛查心理健康问题时,发现了一些存在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人群。
2、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原因可能会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
3、学业压力、经济拮据、适应环境困难等问题可能会导致个体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危机报告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五、危机干预措施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向心理咨询室报告,由心理咨询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推荐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过评估,学校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接受学习和治疗。学校将指定专人密切关注该生的情况,加强管理,确保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会邀请精神卫生专家进行会诊治疗。同时,学校还会与家长签订协议书,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心理健康。
3、经过评估,学校认为学生需要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以促进心理康复。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将安排专人监护并通知学生的家长将其接回家中接受治疗。
4、学校认为学生需要住院治疗以促进心理康复,因此必须立即通知家长并要求他们将学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接受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如果学校发现或了解到有学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念头和想法,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过评估,我们认为让该生回家休养有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将立即通知家长,让他们带该生回家进行治疗。感谢您的配合。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刚刚尝试自杀的学生,必须立即送往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
2、我们要立即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件扩大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同时配合、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学校应当设立专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的人员,例如办公室主任,以便有效地应对新闻媒体的报道,防止不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该及时向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并与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针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相关部门将立即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安全。
2、学校必须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需要向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寻求帮助。学校将根据评估意见制定后续处理方案。
(五)危机干预后期措施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原因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应安排心理咨询师和班主任定期对其进行心理辅导,以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学习状态和生活情况等。
3、针对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学校将安排心理专(兼)职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和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及时了解其情况。同时,学校会与学生的家长签订协议,共同确保该生的人身安全。
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注意事项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学生宿舍不应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实行监护,以免监护不当导致危险,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朱行中学中学学生管理条例》办理。
一、参评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参评数量
以学校为参评单位,每校限报10幅作品,每幅作品作者限6人以内,可配指导教师1名。不接受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
三、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作品分为漫画作品、绘画作品等2种类型,作品要反映大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的自我意识,勇于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大胆创新创业敢为人先的精神,脚踏实地追求幸福人生梦想的精神风貌;符合心理漫画所具有的夸张、象征、比喻等独特风格,思想积极健康,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审美性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不受理涉及有关心理变态和心理障碍题材的作品。
(二)格式要求
作品可以是单幅的,也可以是连环画,需标明页数;作品可以是彩色的,也可以是单色的,要求画面清晰、整洁干净、没有破损;作品必须为纸质手绘,使用标准绘图纸张或漫画原稿纸,作品尺寸最小为40×40,最大不超过70×44,画稿四周请保留各2空白;作品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报送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不接受电脑软制作和打印的作品。请将作品扫描刻录为光盘。
四、报送要求
请各高校对参评作品审核,对作品的立场观点、原创性进行把关,于9月10日前将参评材料包括申报表、纸质作品及扫描光盘报送东莞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__〕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思字〔20__〕1号)和《山东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建设指南》(鲁教思字〔20__〕1号)精神,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夯实五项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__〕115号)要求,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评价机制,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内涵发展,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从20__年起开展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优秀校、示范校创建评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并推动学生健康、身心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将全面推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课程设置、教学环境打造、队伍建设和机制完善,以提高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我们将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成功经验,引导学校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二、评估标准和内容
根据《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价体系》,达标校需要全面落实组织保障、队伍建设、教育实施、预防干预和家校协作五方面工作内容,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面推进。达标校通过认真落实评价体系要求,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持。
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学校(以下简称“优秀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示范校”)根据《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校、示范校评价体系》(附件2)的评价要点进行评分,“优秀校”测评得分80分及以上,“示范校”测评得分90分及以上。以下三种情形的学校不得被评为优秀校和示范校:
(一)因学生心理问题导致发生极端事件的;
(二)未严格落实预防干预工作有关要求的;
(三)未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教师的。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评。各学校依据评价体系进行全面自评,做出分数评价,符合条件的填写《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校、示范校评估申报表》(附件3),9月底前向所在区(市)教体局提交书面评估申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评估申请。
(二)截止到10月底,各区(市)教育体育局将组建验收组,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进行初步评估。符合达标学校标准的学校将被直接认定;而未达标的学校将获得整改建议,需完成整改后接受复评,直至符合标准为止。对于达到优秀学校、示范学校标准的学校,将被推荐进行平台申报,需要登录“青岛市中小学阳光校园评审管理系统”并填写相关佐证材料。各区(市)中小学需在11月中旬前完成网上提报工作,而局属学校原则上应在10月中旬前全部完成网上提报工作。
(三)市教育局将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验收,确认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对申报优秀学校和示范学校的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对区市认定的达标学校和申报的优秀学校进行实地抽查;对申报示范学校的学校全部进行实地查看。根据复评结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进行公示表彰。
(四)评选周期及名额分配。
1.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创优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申报,三年为一轮评选周期。20__年下半年开展首次评选。
2.全市所有中小学20__年底前全部完成达标要求。
3.优秀校、示范校评选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市)学校数量、创建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进行分配。一般情况下,三年内优秀校数量不超过本区(市)中小学校总数的30%,示范校数量不超过本区(市)中小学校总数的10%。这样的规划是为了确保评选的优秀校和示范校数量适度,促进全区(市)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4.您好,您的学校已经符合评选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青岛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的条件。因此,您的学校可以直接参评优秀校或示范校,不需要占用区(市)名额。祝贺您的学校取得这一成就!
四、工作要求
(一)建设健全机制,加强心理健康保障。为此,各区(市)、各学校应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评估目标和要求,完善工作机制,组建评估专家队伍,认真进行评估工作。同时,各学校需切实执行每年不低于10元的心理健康教育经费预算要求,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够有效展开。
(二)各区(市)应当积极组织中小学校参与达标校、优秀校和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注重过程指导,加强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专题培训,并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各学校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重点,通过参与创建评估工作来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三)优秀校、示范校在创建过程中,要结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通过总结有效经验,利用专题研讨、公开展示等形式,宣传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思考,扩大影响力,形成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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