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本次会议是在党的重要会议即将召开之际召开的,旨在传达和学习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9月24日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会议强调,要以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将安全生产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标本兼治的方式,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要以更严格的要求、更果断有效的措施、更严厉的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与会同志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委员永康、建敏的重要讲话要求,按照毅中、铁锤同志在周一视频会议上的工作部署,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这次会议计划在合肥举行,旨在推动学习安徽省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优秀实践和成功经验。安徽省是煤矿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原煤产量占全省煤炭产量的85%。多年来,他们在瓦斯治理方面,转变思想观念、开展科研攻关、加大投入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技术,取得显著成效,并将经验进行全国推广。上月,省经委和安徽煤监局联合发布了《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今年1~8月,全省未发生重大瓦斯事故,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51亿立方米,先抽后采取得新进展。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各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安徽省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重点学习借鉴。
昨天和今天上午的会议上,各单位负责人就本地区瓦斯治理工作进行了介绍,包括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联网、瓦斯等级鉴定等方面的进展情况。与会人员分析了煤矿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原因,并提出了下一步防范瓦斯事故的具体措施。大家围绕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瓦斯事故、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战以及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瓦斯等级鉴定展开了讨论。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在瓦斯治理攻坚战、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清楚认识到存在的问题。针对下一步如何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防范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希望大家能够切实落实到位。
这种座谈会的形式相当有益,与会者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涉及到防治瓦斯的理念和做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瓦斯治理理念。贵州省提出要不断更新、提升瓦斯治理理念,由"瓦斯超限不准作业"转变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瓦斯超限",由"防治突出"转变为"消除突出",把"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的观念转变为"不准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杜绝边生产边治理瓦斯。河南省大力推广"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从"生产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从"管理措施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等瓦斯治理的先进理念。
河北、山西、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市纷纷增加资金投入,积极推进煤矿安全治理工作。他们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等源头治理工作。四川省针对瓦斯较大的53对矿井建立了固定抽放系统,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了抽采“三同时”,在小煤矿固定抽放系统建设和瓦斯利用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山西、陕西等地大力推进采煤方法改革,推行正规壁式回采,通过优化采掘布局、提高通风系统可靠性等措施提升煤矿安全水平。甘肃对重点煤矿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了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综合机械化开采,简化了通风系统、提高了安全性。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推进煤矿结构调整,关闭了那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小煤矿。两年内关闭了900处小煤矿,褐煤开采区不再新建工矿井,现有小煤矿也在逐步关闭,煤炭产量大幅增加,事故数量大幅下降,煤炭工业呈现出结构优化、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
湖南省在瓦斯灾害严重和事故多发地区设立了瓦斯治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成立由局长、副局长、示范市分管市长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推动瓦斯治理工作。专家对试点矿井进行评估,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并组织培训和督导检查,确保治理质量。同时,建设示范工程,带动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向深入发展。陕西煤矿管理局采取包片分工制度,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明确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重庆市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出矿井建设示范矿井,提供防突经验,推动整体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四是发挥重点煤矿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山西省组织国有重点煤矿对口示范、培训、指导,推动阳泉市、晋城市许多乡镇煤矿全面开展瓦斯抽采利用。四川省确立由省安科院牵头,集中省内院校、国有大矿技术力量,尽快完善和提高已有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在37个县建立远程数字化监控平台,组建26户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形成符合四川煤矿瓦斯治理实际需要的实用技术。广西邀请重庆煤科分院、镇江中煤电子公司等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到乡镇小煤矿进行技术指导。
五是强化对通风特殊工种的培训。四川省将煤矿防突人员列入特殊工种予以管理;重庆、内蒙古大力培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促进了区域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河南省要求新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系统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同时,大家在座谈中也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议,比如加快修订突出细则、加强技术研究等。这些建议对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非常有指导意义,我们将会更加努力地加以落实。
同志们:
大家好!
在公司全体员工为实现全年生产目标而努力奋斗的时刻,我们迎来了第__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借此机会,我代表公司向辛勤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全体员工表达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请将这段内容修改成原创内容,直接回复修改后的内容,谢谢。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庆丰煤电公司开展了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举行了一系列相关活动。其中,庆丰煤矿通过举办手指口述比赛的方式,拉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手指口述已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可以帮助员工避免操作失误,预防事故的发生。希望庆丰煤矿的全体员工能够高度重视这一活动,增强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为了确保本次安全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我在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要求: 请确保活动内容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请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执行方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请加强对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全公司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至关重要。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从维护矿区稳定、促进健康快速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意识,全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二、公司和两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认真开展各项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的举措,公司和两矿将深入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查找原因,加强管理,制定改进措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公司和两矿反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机会,也是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
三、加强协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活动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和协调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人民生命至关重要,责任重于泰山。王家岭透水事故是一次惨痛的教训,再次提醒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有丝毫松懈。我们要增强安全意识,务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积极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为庆丰煤电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祝庆丰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及“青年杯”手指口述比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同志们:
这次会议,根据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背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此次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执行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分析当前形势,查找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接下来,我将重点阐述三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分析形势,找出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们不断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我县先后关闭矿井53处,全县煤矿数量由20xx年底的87处减少到现在的24处。通过整顿关闭,煤矿安全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安全事故逐年减少,但从20xx年开始煤矿事故反弹,今年1-8月,煤矿事故占全市的47%,事故死亡人数已经大大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指标。特别是今年发生两起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死亡11人,损失惨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认真分析煤矿事故反弹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六不”问题:
一是安全意识不强。 部分地方、部门负责人和煤矿业主“安全第一”观念树立不牢,存在“经济要发展、就要有流血牺牲”,“煤矿要生产、事故就难免”等错误观点,不能正确处理和解决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少数煤矿业主安全投入意识差,甚至唯利是图、漠视国法、忽视安全、草菅人命。
在市场需求旺盛、煤价上涨的经济形势下,一些煤矿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顾安全风险,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出现了严重的“三超”现象。这些企业管理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随意扩大采煤工作面,导致安全隐患增加。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现场管理混乱不堪,给矿井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煤炭行业监管不到位,瓦斯等级、矿井能力核定、新改扩建项目审查等方面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
当前保留的矿井大多为小煤窑过渡而来,基础条件差,采煤工艺和管理方式落后,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欠缺。约1800名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0人,80%以上为40岁以上、文化程度低的农民工。部分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陈旧,开采条件落后,历史问题较多,难以改善。部分煤矿安全监测系统不完备,有的甚至是摆设,尤其是少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防突措施,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不高,导致矿井安全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不足。
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教育培训不到位。一些煤矿矿长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有的甚至对合理的矿井开采、规范生产、科学作业一窍不通;而绝大多数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都相对较弱,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有的甚至是在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培训的情况下就被迫投入工作岗位。在这种情况下,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频繁发生“三违行为”,也为矿井安全埋下了隐患。
五是隐患整改不力。一些地方和单位治理隐患不及时、不彻底,同类隐患反复出现,治而不绝。一些煤矿随着开采规模、开采深度加大,矿井通风、运输距离增长,瓦斯、透水、地压灾害加剧,新的危险源不断滋生,安全风险日趋增大。事故隐患、尤其是煤与瓦斯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任务艰巨。现在大湾矿区7处煤矿和皮老荒矿区9处煤矿都要纳入瓦斯防突管理,占全县煤矿66%以上,煤与瓦斯治理的任务相当艰巨,“隐患不除,矿无宁日”。
责任落实不够是导致煤矿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煤矿企业未能充分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部分地方对安全监管的责任也未能落实到位。另外,一些地方存在非法采矿和违规生产现象,相关部门未能及时查处,导致法律法规难以有效执行,非法生产和建设现象得不到根本解决。
同志们,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特大事故频发,煤矿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工作,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抓住关键,加大力度,努力提高煤矿安全本质水平
煤矿作为高风险行业,需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为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必须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实现管理强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彻底消除潜在隐患。要提升全县煤矿的安全水平,需要加大以下五个方面的力度。
(一)切实加大管理强矿工作力度。 一是要明确管理强矿的工作目标,就是要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明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尽可能控制和减少事故。二是要制定实施管理强矿的具体措施。各煤矿企业要把实施管理强矿纳入重要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推进时间表,切实把各项管理强矿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政府和县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研究措施,全面贯彻实施去年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推进煤矿企业管理强矿工作。三是要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切实把安全标准化作为事关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企业强基固本的根本途径,抓住不放,持之以恒,一抓到底。要把安全标准化创建与年度考评、与安全评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与节假日复产验收等结合起来,做到达标单位优先对待。要通过典型引路、分类指导、专家服务等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鉴于全县矿山本质安全条件和管理、技术水平都很低,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坚决控制、坚决压缩,各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今后一律不得向上报批任何矿山资源项目(包括探矿项目)。
(二)切实加大煤矿基础管理力度。 要根据国家七部门《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煤矿企业基础管理。一是加强技术管理。坚决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和“三专两闭锁”规定,严防瓦斯事故。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规定,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严防水害事故。二是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井口检身、班组长现场带班等制度,严查“三违”行为,加强顶板、机电、运输、放炮作业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管理。严格落实定岗定员制度,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切实加强全员安全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教学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四是强力落实防突措施。因大湾矿区王子沟煤矿和皮老荒矿区大块田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按省安委会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两矿区所有煤矿都要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对自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的,由煤矿写出书面申请并附防突措施报乡镇和县安监局,县安监局按省要求上报到省、市备案,今后一律戴上帽子,按突出矿井管理。相关煤矿一定要抓紧时间落实防突措施,迅速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防突技术、聘请防突专干驻矿、制定防突措施和预案、购置防突设备和仪器、开展全员防突知识培训。目前,必须落实防突措施的煤矿企业有:385煤矿、615煤矿、土地坡煤矿、对坡煤矿、四方山煤矿、金沙探矿工程、冷家湾煤矿、三墩岩探矿工程、柳树坪探矿工程、沙坡煤矿、金龙煤矿、八家子沟煤矿、谭家河煤矿、石仓煤矿。要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重点落实专干驻矿、突出危险性预测、远距离放炮等措施。同时要迅速补充设计防突内容,严格按防突设计要求施工。要严格按规定控制单班下井人数和采掘面个数,坚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超定员超能力生产。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至关重要。海恩法则指出,每起事故背后都隐藏着许多事故隐患,要消除事故必须从根源上消除这些隐患。因此,“隐患不除,矿山将无宁日,生命将无保障”。首先,必须全面排查隐患。煤矿企业要承担起排查隐患的责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管理、技术设备、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没有任何疏漏,形成常抓不懈的制度。其次,需要投入资金整治隐患。一些煤矿业主可能觉得安全成本增加、效益下降,因此在隐患治理上不肯投入足够的资金,这种投机取巧会导致小隐患酿成大事故,最终付出巨大代价。正确的做法是在安全方面多花一些钱,保障安全,这样做所带来的效益将远大于投入。再者,要明确轻重缓急。要着重解决重大隐患、预防重大事故,优先解决关乎生命安全的隐患,标本兼治。特别是要重视瓦斯防治、水害治理和顶板管理,防患于未然。最后,严格控制复工程序。煤矿企业计划在9月23日开始复工,分为职工培训、下井整改和复工验收三个阶段。在复工前要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然后进行下井整改,最终进行复工验收。在整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四)切实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县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鸿忠省长的“三铁措施”:用“铁的手腕”抓监管,依法行政,严管重罚,下狠心、出重拳,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用“铁的面孔”抓管理,约法三章,铁面无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用“铁的标准”促提高,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不放松尺度,不降低门槛。要通过严格的监察执法震慑煤矿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促使煤炭生产企业依法合法开采、自觉管理强矿。执法根据省市要求,县政府决定对改扩建矿井生产许可证过期的老系统立即关闭,县安监局、各乡镇、各煤矿企业都必须把认识统一到法律法规上来,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上来,迅速实施,不关闭到位不得复工。各煤矿必须按照设计组织生产和建设,严禁擅自更改设计。
(五)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是当前的重要任务。第一个三年整顿关闭计划已于今年6月底完成,新一轮的整顿关闭即将展开。我们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整体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不仅考虑经济利益,更要注重安全发展和人的生命价值。要继续深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清除资源枯竭、规模偏小、生产方式落后、隐患严重、事故频发的煤矿。对于出现复燃情况的煤矿,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的矿区,如皮老荒矿区、大湾矿区等,应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和专家进行专项论证,制定瓦斯防治综合方案和专项措施,坚决预防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要求,硬化措施,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一)政府必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亲自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具体落实到位。各级干部要不断学习煤矿安全管理知识,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来管理煤矿,不能只是外行。同时,煤矿包保责任要得到更加严格的落实,包保责任人要定期到煤矿检查、提醒、督促。驻矿安全员制度也要进一步完善,探索更有效的监管方式。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职责落实,加大现场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煤矿企业依法依规生产。最重要的是,煤矿企业业主(实际投资人)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投入资金整治隐患,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不能只顾利润不顾安全,不能推卸安全责任。否则,政府将不再容忍他们的违法行为。
(二)树立务实作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必须以“实实在在、实事求是、严格、严肃、严厉”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工作。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尤其需要下井深入基层,把工作重心下移到井下。安全生产重在细节,只有抓住了细节,才能抓住事故的根源。要深入检查,必须深入井下,从每一个矿灯、每一个安全帽、每一处电缆接头、每次瓦斯检测数据等细节入手,切实进行检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责任追究。 市政府已经作出硬性规定,今年后四个月发生事故的煤矿,除按最高限额处罚外,一律停产至年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1年内发生2次一般事故的,直接列入下一轮关闭名单。县政府将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一决定。同时,对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事故的,对不执行法人矿长驻矿管理和带班下井制度出现事故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坚决克服和扭转迟报、漏报甚至谎报、瞒报事故的苗头和倾向。凡发生上述四种行为的,一律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从严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要严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各乡镇政府及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解决“不愿管、不敢管、管不好”的问题,做到指导有方、监管有力、服务到位。
(四)严查“官煤勾结”。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认真履职,秉公执法,绝不能到煤矿企业参股入股,充当“保护伞”,一经查出,从严追究。各煤矿企业业主要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矿,守法经营,服从管理,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凡因“官煤勾结”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判刑的判刑,该撤职的撤职,绝不心慈手软。
同志们,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认识到今年后四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异常艰巨,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的心态。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再发挥更大动力,再加强措施,努力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 passivity 局面,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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