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王凯省长的批示指示以及省、市委市政府在火灾防治工作紧急会议上的精神,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因此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积极推进消防安全工作。通过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方式,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我们将着重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留宿住人、违规使用火源和电器、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等突出问题,提升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力预防化解火灾风险,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
二、治理范围
小规模加工企业、小型商店、小型歌舞娱乐场所、小型美容洗浴场所、小型旅馆、小型网吧、小型诊所、小型培训机构、小型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店铺。
三、职责分工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们正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我们组织网格员对本区域内的小型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清理任何存在违规住宿的人员,逐一登记并建立排查记录。同时,我们指导并监督各类潜在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或拒绝改正的情况,我们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教育体育局
我们将认真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型培训机构、私立幼儿园、学生托管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三)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我们将认真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各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四)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负责落实卫生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小医院、小诊所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单位整改消防隐患,确保火灾安全。
(五)民政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对影剧院、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等场所展开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七)公安局
负责组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关注违规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火源和燃气、违规留宿住人等问题,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对于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将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八)城市管理局
负责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集中区域进行排查清理,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等安全隐患。
(九)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对工业行业领域相关场所进行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商务局
负责对商务领域内的各类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十一)市邮政分公司
负责对邮政储蓄、邮政物流网点等场所进行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指导并督促单位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二)文物管理所
负责对革命文物建筑、博物馆、文物古建筑等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单位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三)消防救援大队
我们负责对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各镇(街道)和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收集整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定期向市、县两级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十四)其他行业部门
负责执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所属领域内的小型场所和沿街门店建筑开展全面调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四、工作阶段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5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需在8月31日之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各自的职责,澄清检查单位的数量和场所的基本情况。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针对不同类型的场所建立检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
(三)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在9月1日至9月30日间,将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通过查漏补缺,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专项治理的效果和长期效益。市政府将对各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内容,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五、整治重点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专项治理工作着重解决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使用火源和电器设备、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足等突出问题。
(一)“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的业主、承租者、经营者必须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对于涉及租赁关系的场所,房屋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责任。
(二)清理留宿住人。对存在“多合一”现象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要搬出违规住宿人员,并将住宿的床铺、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同步移出;对属于出租房屋的,通知房屋产权人协助清理,告知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等法律责任。
(三)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必须设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防火分隔,采用不燃材料建造隔墙和楼板,隔墙应延伸至楼板底部,确保防火隔离的完整性。如有必要在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选择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严格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如彩钢板进行建筑搭建或室内隔断。
(四)使用电力和火源时要确保安全。电气线路的规格必须符合用电设备的负荷需求,可以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进行保护。严禁私自拉接临时电源线路,营业结束时应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电源。禁止在室内充电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厨房使用液化气罐或其他燃料。电源和火源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五)保障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如确需设置,必须安装可从内部打开的装置,同时开口尺寸需满足人员逃生需求。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用于堆放货物或停放电动车。
(六)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所有场所都应备有灭火器、应急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要摆放在显眼、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场所内员工应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在"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推广应用技防措施非常重要。我们可以在这些地方配备轻便消防水龙、智能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等设备,提前预防火灾的发生。这样一来,一旦有火灾情况,我们就能更早地发现并及时处置,增强自救能力,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提升火灾防范意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六、整治措施
(一)对于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九小”场所,包括公共聚集场所,应当依法责令停止营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情况的场所,应当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如果搬迁存在困难,必须在住宿区域与经营、仓储区域之间设置符合防火标准的隔离设施。住宿区域应位于靠近门窗、便于逃生的位置,且不得容纳超过2人。对于未达到标准的场所,将依法责令停止经营。
(三)对于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可能影响逃生的灭火救援障碍物,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打开的装置。如发现未设置此类装置的情况,责令立即拆除;若拒绝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不得设置包间、休息室供人员长时间逗留、留宿。对于发现有人员长时间逗留、滞留、留宿的情况,需要立即清理,并对相关住宿部位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于非法设立的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型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将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处理。
(八)禁止在公共区域内停放和充电电动自行车,包括但不限于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地方;同时禁止在公共区域内违规使用火源、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责任人将被要求立即整改;如拒不执行整改要求,将依法受到处罚。
(九)对于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行为,必须依法责令拆除,绝不容忍。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至关重要。各镇(街道)需严格压实属地安全责任,贯彻党政同责原则,各部门要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展开专项整治工作。镇政府和街道办是本次整治的直接责任主体,应全面动员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展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将纳入市政府政务督查和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对表现优异者予以奖励,对表现不佳者予以惩罚。
(二)开展全面排查。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联动配合、互通信息,凝聚维稳工作整体合力。
(三)加大整改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单位和场所存在的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以及整改责任清单。同时,按照网格管理的方式,对所辖区域内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分包干,明确责任人,逐一督促整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闭环管理。
(四)为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精准宣传教育。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将动员基层力量,通过约谈房东和派发宣传传单等方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工作。同时,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重点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方面,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每周我们还将组织网格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等人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消防救援大队也将积极配合,提供课件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25日的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
(五)为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将严格追究责任。如果发现隐患排查存在死角、盲区或漏洞,整改不到位、不及时,我们将采取严肃处理措施,包括诫勉谈话、约谈等。对于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我们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部门责任,依法处理。我们将强化单位场所主体责任,同时运用执法、曝光、征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市政府将启动督导机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中心将联合开展督导,并在全市通报督导结果。
为了落实省市县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加强农机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目的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涟水县所有农机行业生产销售企业。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将企业的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之上,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巩固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持续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机制。
二、企业职责
1、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合作社的负责人应当共同监督执行本方案,负责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2、确立各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使其与其岗位相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体系。
3、农机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颀带班制度,并确保全面执行。各经销商和农机合作社需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做好记录。
4、农机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标准化验收,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同时,农机经销企业和农机合作社也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如定期更换更新灭火器等,以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制定并明确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执行程序非常重要。在编制程序文件时,应当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明确安全操作流程、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程序等内容。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用于购买安全设备、开展安全培训等。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安全生产检验报告制度,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设立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表现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者进行责任追究。规范生产企业岗位操作,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程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对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确保危险作业过程安全可控。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排查和治理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再次发生。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确保员工配备和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建立生产维修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要求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开展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应急管理和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2、当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发生变化时,生产企业必须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生产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培训制度
1、农机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取得相应证书;农机维修网点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国家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机行业修理资格证书;农机合作社的农机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
2、农机各企业负责人以及农用机具驾驶人员每年都需参加农机监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安全培训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
五、作业安全
1、在进行烘干中心作业时,必须确保所有人员遵守规定的安全通道,遵循安全操作程序。检查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路径进出,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2、对报废农机具拆解是否安规定流程操作,减少事故发生。
3、对田间作业现场的农机驾驶人员进行持证情况检查。
六、职业危害防治与劳动保护
企业应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同时,农机合作社也要组织驾驶人员每年夏秋两季进行健康检查,以确保他们身体状况适合驾驶机械设备。
七、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1、定期组织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2、我们要及时排查和治理农业机械事故隐患,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预案“四到位”。同时,建立激励机制,督促农机从业人员及时发现和清除隐患,确保农机作业安全。
3、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并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4、每年定期邀请市一级农机行业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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