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针对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充电设施不规范等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建设规范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以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的明显规范化。这样可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开展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在小区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乱拉电线充电、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等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即向属地公安、应急、消防、城管等主管部门以及属地乡镇(街道)、村(居)报告处置。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无人认领的“僵尸”电动自行车清理行动。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并张贴在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电动自行车应与机动车分区停放、分类管理,停放车辆不宜过于密集,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配备火灾报警、电气监控、灭火设施等技防设施。
(二)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于缺少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的物业小区,属地政府应该主导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根据消防、电力部门的指导,充分利用和改造小区闲置空间或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引入刷卡式、智能式等充电装置,确保能够定时充电、自动断电、并具备故障报警等功能。各物业小区必须按照《20xx年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工作重点责任目标》(附件1)的要求,积极推动建设一批集中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并且在20xx年11月前完成辖区70%以上的物业小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措施并建立日常工作管理记录(包括责任人、巡查记录、违规处理记录、消防设备维护情况等)。对于存在电动车停放充电缺口却尚未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设施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提供工作推进情况说明,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物业小区负责人必须书面承诺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三)请看修改后的内容: 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应当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小区电梯间(门)、楼道等显著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标语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标识。通过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公告栏等媒介,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知识宣传,提醒业主不在门厅、过道充电,避免将电动自行车带入电梯或室内,并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此外,与当地消防部门共同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物业服务企业能够在服务范围内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2次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建立相关资料备查,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8月20日前)
各乡镇、根据所辖区域的物业管理情况,街道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规划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动员,广泛开展宣传和警示工作。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乡镇、街道将组织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在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将对辖区内的物业小区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立即开具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
各乡镇、街道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加强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统一部署、统一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二)加强齐抓联动。各乡镇、街道要密切配合消防、城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紧密合作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认真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强化督导力度,指导、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管理工作。我局将开展行业督查,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整治职责、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进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书面通报批评、红黄牌警告等处罚。
(四)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及时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总结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持续加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形势。
请各乡镇、根据要求,街道已经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工作计划要求在8月25日前将相关报告提交到街道办事处房管科(电子邮箱:)。同时,在9月至12月期间,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长乐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情况统计表》,并在20xx年12月30日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也需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街道办事处房管科和属地物业管理办公室。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各学校干部职工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教育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严格落实《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决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董贶永担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陈永雄任副组长,教育局各股室长、各校(园)长担任成员,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股,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安全股负责人郑明发担任。
三、职责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加强教育安全工作,制定并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定期检查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况。
(三)教育局各部门和全市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自查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以及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努力实现全面覆盖,使相关知识深入人心。同时,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向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大家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工作。
四、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的存放及充电管理问题主要表现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分散,导致占用、堵塞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充电器存在老化或破损情况,充电线路混乱,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缺乏定时巡视和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区域缺乏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存在乱放、乱堆杂物等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学校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LED、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队)会课、国旗下讲话、学校宣传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干部职工及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校内各处室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及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节日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教育局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汇总,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学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我们将严格监督和问责。教育局将派员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对表现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在综合整治期间,如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强情况报送。各学校应当按照实施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的要求,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七、实施标准
各学校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为了方便管理充电设备,我们需要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是为了确保场所的安全和秩序,这一措施至关重要。巡视的频率应不低于2小时/次,并且需要做好详细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为了方便掌握充电进度和确保充电安全,需要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是为了确保场所的安全和秩序,这一措施至关重要。巡视的频率应不低于2小时/次,并且需要做好详细记录。
八、时间和步骤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工作任务,积极展开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宣传工作。 请继续阐述后续内容。
(二)整治攻坚阶段展开后(20xx年8月底至11月),为加强校园管理,各学校将先对停放和充电情况进行自查,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三)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长效机制》,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该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相结合,确保工作部署和落实有序有效。
请各学校在8月27日前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求在20xx年12月30日前提交工作总结。自9月份起,每月20日前需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4)。感谢各学校的配合与支持。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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