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在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校制定了《椒江区中山小学睡眠管理制度》,旨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针对小学生睡眠问题,我们将严格要求学生的睡眠时间和质量,确保他们拥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执行“小学生每天达到10小时睡眠时间”。
2、配合家长做好学生的睡眠管理。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措施
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表。
上午:8:20—11:15;
中餐时间:11:15—11:50;
下午:13:30—16:00;
课后服务时间:16:00—17:30。
每天保证学生在校至少一小时的活动时间。
调整学校作息时间对学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合理的作息时间安排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关系到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效果。
调整作息时间对于我们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充分意识到它的必要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应当加强对各年级各班级的管理,确保学生的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园内完成。同时,要严格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以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和质量。
学校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门类和课时,小学阶段作业应在校内完成,不得出校门;不得擅自提前复习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和实验班,不得在节假日补课;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义务教育学段不得组织各类学科竞赛。
学校将加强对学生作息时间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提前组织集体教育教学活动。对违规的班级或教师进行教育,学校领导将不定期检查相关工作。
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将通过举办讲座、家长会、发布通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家长配合学校制定的学生作息时间制度,确保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30,保障学生每天获得至少10个小时的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将定期检查家长的执行情况,对于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降低学生的课外压力,家庭作业应当在课堂时间内指导学生完成,以减轻他们的负担。
禁止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余进行有偿补课或提供补课服务,也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补课机构。家长们不要安排过多的家庭作业和辅导班给孩子,应该给孩子们更多的时间去发展他们自己的兴趣爱好,同时保障他们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学生进行血防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己防护意识和能力,鼓励学生自觉、积极、主动参与血防监测,巩固血防成果。通过各项健康教育措施的落实,使学生血防知识普及率显著提高,防病意识明显增强。
二、明确血防教育目标,突出血防教育重点
1、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制定教育目标及要求。
我们打算开展血吸虫病健康教育,让每位学生都能够了解血吸虫病的基本知识;认识血吸虫病的危害;了解血吸虫的生命周期,认识钉螺;知晓血吸虫病的传播途径;了解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的方法和措施;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血吸虫病;提高学生预防血吸虫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
2、结合学生认知特点,落实血防教育内容。
通过教育,让每一位学生知道:
(1)在夏季,官溪河、运粮河、水阳江、石臼湖等水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地方,但在汛期,水流湍急,水质混浊,存在着溺水的危险。因此,教育部门提醒广大师生,在汛期尤其要注意个人安全,不要在这些水域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此外,血吸虫病是一种由血吸虫寄生引起的传染病,人类和家畜都可能感染。患上血吸虫病会导致发热、腹泻等症状,严重影响健康。因此,要加强对血吸虫病的认识,了解血吸虫的生命周期,认识传播血吸虫病的钉螺。 感染血吸虫病的途径主要是在寄生血吸虫的水域游泳、戏水、洗手等,因此要避免在这些水域进行活动。家长也应该注意,在可能有钉螺的水域不要让孩子洗衣、洗菜等。接触疫水后,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检查和治疗。 为了预防血吸虫病,我们要牢记几点:避免在设有血防警示牌的水域游泳;避免在可能有钉螺的水域洗涤食物或衣物;接触疫水后及时就医。特别要注意不在设有血防警示牌的水域游泳,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全。
三、实施方案
1、时间安排:四月。
2、参加人员:全体师生及部分学生家长。
3、工作重点:
开展一次血防健康教育的队会课,识读《血防三字经》。
看一次血防健康教育视频。
四、教育活动具体措施
1、发挥课堂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我们要将血防健康教育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充分利用教室这个主要阵地,让血防教育深入学生心灵。教师要认真备课,精心设计血防教育课程,注重教学效果,确保学生能够从课堂上真正学到有关血防的知识;班主任要经常利用班会、晨会等形式,引导学生深刻认识血防的重要性。
2、充分利用宣传优势做好宣传教育。
采用 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墙报板报、观看视频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血防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当地疫情,每年的易感季节之前(3月)、暑假放假之前(6月底)和暑假开学之初(9月初) ,对学生进行一次不接触疫水的健教和血防知识传播。将防治血吸虫病的基本知识渗透到学校相关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当中。
3、小小宣传员实践活动。
我们将通过开展血吸虫病防控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们对血吸虫病防护的认识和能力,帮助他们预防感染血吸虫病。同时,我们还会充分利用学生们的优势,让他们向家长宣传血吸虫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家庭成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积极配合卫生血防部门做好检查、防治工作。
学校血防办每年都会组织对所有学生进行血吸虫病专项检查活动,我们会及时告知家长检查结果,督促他们尽快为学生进行治疗,并建立患病学生的档案。
5、做一个血防小卫士综合实践活动。
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效实施校园封闭化管理,确保校园内安全环境和正常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报到期间教学区校门通行管理办法
1、根据错时错峰错区域的原则,为了保障报到期间龙子湖校区学生的安全和秩序,特制定以下措施:根据学生所在宿舍楼的位置不同,划分进入校区的路线,部分学生需通过西门,部分学生需通过南门进入校区,机动车道关闭,设立了7-9条人行通道供报到学生使用。在学生进入校区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查、二测、三扫、四通行的原则,有序引导学生进入校园。报到学生需按照规定路线进入宿舍区域,确保秩序井然。内部车辆、人员以及公务车辆和人员仅限经北大门通行,校园东门已封闭。
2、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保障车辆必须在晚上7点之后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专家公寓南门的机动车道将被关闭,只允许教职工使用人行通道。
3、学生报到时,需查验电子通行码并检测体温,持绿色通行码的学生,照片相符、体温正常方可允许进入校园。
4、学生报到时,只允许学生本人进入校园,其他车辆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
5、在校门口设置了临时观察区,对体温异常的学生进行初步观察,并由校医院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处理。体温异常的学生会被暂时安置在临时观察区,直至校医院进行进一步处理。
6、大学城校区新生报到时需从北大门通行,设置了两个报到通道,按照宿舍楼的位置分批到校,并要求保持安全距离。
(二)开学后教学区的校门通行管理办法
1、根据学校要求和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我校龙子湖校区目前仅开放西门供车辆和人员通行(通行时间为6:30—22:00),其余大门已关闭。除公务活动外,禁止非校内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感谢配合!
2、大学路校区的西门通行仅限于6:30至22:00。对于附属小学,学校将按照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执行管理措施。学生上学时将有专人在门口引导,放学时将有组织地列队离开校区。
3、学校开学后实行严格封闭管理,所有学生不得随意离校。若有特殊情况需离校,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和学生处提交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获得离校证明。持证明和一卡通返校时,需进行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确保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4、校园实行一人一证制度,所有进入校区的人员需出示校园一卡通进行查验。原则上禁止随行家属进入校区,如确有必要,需扫码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感谢配合!
5、校内临时工作人员如校内务工人员、外聘教师等,可凭临时一卡通通行。临时一卡通的办理,龙子湖校区由保卫处备案,大学路校区由大学路校区综合办备案,集中办理;用人单位审核、统计所聘人员的健康证明、实时健康状态、电子照片等信息;一卡通仅限在工作所在校区使用,不得转借。
6、基础设施建设或生活保障车辆需按规定时间进入校园,沿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区域停放。进入校园前,车辆应接受消毒处理。其他因公务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或人员必须提前报备,经过扫码查验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学校规定学生要穿校服,这对于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校服不仅能够培养学生的审美观念,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还有助于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他们的集体荣誉感,避免攀比之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通过校服规范,也能够调动全社会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关注,并加强对学生的保护和监管。这些措施有利于推动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州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管理,防止“毒校服”和“三无”校服进入校园,确保校服品质,减轻学生家长负担,全面建设美丽和谐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确保学生校服整洁、统一,体现校园文化和学校形象的同时,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成长。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灵活合理的校服管理规定,注重引导和教育,倡导文明睦邻、团结友爱的校风。同时,要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合作,共同关注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1、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德育教育,培养他们团结互助的集体意识,树立平等待人、朴素节俭、文明向上的品德风范,营造和谐友善的校园文化氛围。通过规范校服管理,防止学生过分追求时尚奢华,避免攀比之风,树立凉山州中小学生良好的形象。同时,严格把控校服质量和安全,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推动校园美化、和谐安全建设,促进教育系统的廉洁建设。
2、中小学校学生校服实行“行政倡导、学校自主、家长自愿、公开采购、市场运作”的原则。任何学校和地区不得要求学生穿统一校服,教育行政部门应提供公益性的校服管理与服务,让家长和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校服。
3、学校应当成立校服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牵头,邀请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的意见。只有在获得超过全校三分之二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后,才能开始推进校服统一着装工作。
二、学生校服着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学校有校服着装管理办法。
2、学生在校园内应该穿着统一的校服,不能混搭正装制服和运动服。参加体育课或其他体育活动时,需要换上学生专用的运动服。
三、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的范围和周期
1、学校校服分为正装和运动服两类,分为春秋装、夏装和冬装三个季节。学校在确定校服种类和套数时,会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并根据校服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来做出合理决定。
2、学生校服的款式
为避免学校之间的攀比,各地可按一定区域比选确定款式,力求美观大方、实用安全、勤俭节约,既要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又要体现中小学生朝气蓬勃的活力与积极向上的精神。校服款式与规格设计应符合校园文化、学生运动成长的功能性特征,面料应有吸湿排汗功能,鼓励学校选用中国彝族校服设计大赛获奖作品。
3、校服的制作周期应根据学生的成长阶段来确定。小学阶段,学校可最多为学生提供两套校服;初中阶段,学校应提供一套校服;高中阶段,学校也应提供一套校服。学生在毕业学年度时,学校不应强制统一购买校服。(如果学生因为个人生长发育或者校服破损需要更换新装,中标企业可以通过售后服务来满足学生更新服装的需求。)
四、严格规范学生校服招标采购工作
学生校服费用应当由学校校服工作委员会组织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学生家长自愿参与。校服采购过程中应引入竞争机制,减轻社会负担,完善质量监督与售后服务体系,规范选购行为,保障学生校服的品质与安全。任何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指定校服生产企业或名录。
1、需统一制作校服的学校,应向各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学校校服工作委员会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为了发挥规模采购效益,降低采购成本和单价,对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鼓励以学区或教办以上单位成片统一采购。
2、学校需要统一学生着装,校服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校服的招标采购工作。为了保障校服质量,禁止没有厂址、厂名、营业执照的“三无企业”和中间供应商参与投标比选。对于曾被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处有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行为,且整改不满三年的服装企业,原则上不应接受其投标。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校服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管理。
3、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应当规范化。合同中必须明确校服面(辅)料的品质参数,同时,同品质、同款式、同批次的校服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任何行政部门与学校不得指定或改变招标价格。
4、中标企业要遵循社会化服务的原则,为学生提供直接服务,并按着装人数3—5%的比例对革命烈士子女、孤儿和贫困学生实行减免。
五、校服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学生校服的质量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行业形象,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质量,按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质量应符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工商部门严格依法进行校服生产企业登记注册,确保主体合法有效,质监部门负责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督检查,及时公布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指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有关技术标准。坚决查处不按标准生产、采购和使用校服的行为。
1、生产企业必须确保学生校服所使用的面(辅)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每批次的面(辅)料产品必须经过有资质的纺织纤维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学生校服的质量必须得到保障,生产企业需要提供经过合格纺织纤维检验机构检测的成衣质量报告。每批次的校服成衣都必须通过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行政备案。生产企业须向各县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每批次校服的面(辅)料和成衣有资质的纺织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经备案后,方可向学校发送校服。
4、学校必须加强对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校服验收制度,确保校服质量符合标准,杜绝不合格校服进入校园。在接收学生校服时,必须检查成衣标签信息是否完整并符合合同约定,同时要查验县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面(辅)料和成衣两份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确保其质量合格,并保存检测报告原件。
5、校服样品应经学校验收后,由地方教育部门封存并保管二年,以备查验。
6、学校初验合格后,将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试穿校服,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尺码不合适的情况,将及时调整整修。待所有校服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签收手续,并协助学生完成结算。
7、接受扶贫捐赠校服的地区和学校,应与捐赠方明确校服质量标准,确保不接受没有品质保证的产品。我们要求捐赠的校服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不接受无标识、无资质机构检测合格报告的产品。希望捐赠方能够理解并配合这一要求,以确保学生穿着的校服质量安全可靠。
六、协同配合,完善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学生校服的安全与质量监管工作。要组织教育、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等部门,完善校服产品质量监督与抽查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抽检核验,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同时,建立校服生产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定期互通信息,提高监管实效,不断提升校服品质,保障学生健康安全。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校服采购、收费、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廉洁纪律和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对于违规单位和个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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