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及《20xx年xx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20xx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和《XX市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巩固基础工作,深化职业危害治理,改善工作环境,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1.已完成省、市政府委托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确保任务全面落实。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应达到9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率应达到50%以上,主要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职业健康体检率应达到60%以上,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率应达到70%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应达到90%。
3.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危害的有效控制。
4.遏制重特大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
为了加快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转工作的进展,辽宁省编办根据中编办相关通知,对省安监局和省卫生厅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目前,市安监和卫生部门正在有序推进职能划转工作,各区、县(市)安监局应尽快与机构编制部门及卫生部门协调,完成职能划转,确保建立起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
其次,需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确保配备足够专业的监管人员,以满足监督执法的需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执法装备建设。各区、县(市)安监局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的要求,配齐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装备,包括现场快速检验检测设备(优先选配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照度、风速、激光测距仪等检测装备,配备率达到50%以上)、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取证设备及必要的检查专用车辆,保障监督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20xx年,市安全监管局将对各区、县(市)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情况进行达标考核。
2.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各区、县(市)安监局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1个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棋盘山风景开发区安监局除外)。保证区、县(市)安监局能够得到有力的技术支撑。
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十分重要的。各地安监局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为主导,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整合本地区现有的技术服务资源,选择并确定合适的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确保覆盖全区域,构建完善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
我们将全力推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各区、县(市)安全监管局将督促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力争提高检测评价数量,确保检测率达到50%以上。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重点开展制鞋、家具、铸造、陶瓷、化工、机械、电力、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等行业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3.继续加强职业危害的动态申报。各区、县(市)安监局要继续加大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依法如实申报,重点抓好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先申报和已经申报企业发生变化的变更申报及新检查出的未申报企业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加申报数量,申报率达到90%以上。健全职业危害基础数据库,实现监管工作网络化和信息化。
4.加强职业危害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持续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要继续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在职业危害严重的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开展职业危害治理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督促指导企业抓住产生职业危害的重点车间、工艺、工种和岗位,革新技术工艺,更新生产装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
二是要开展制鞋、铸造、陶瓷、机械、化工企业职业危害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要在只取得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治理工作。
三是深化粉尘与高毒物质职业危害治理,将矿山开采、石材加工、水泥制造、电子等行业领域纳入治理重点,突出抓好矽尘、高毒物质、重金属等职业危害治理。实施职业危害重点治理工程(全市确定xx0个重点治理工程项目),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和方法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从职业健康管理、工程防护、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深入治理。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职业危害治理的重点行业领域,在上述行业领域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选择5个左右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整治。
加强监督执法,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对未落实职业病防控措施的企业进行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关闭。同时,要通过依法整治,使得工作场所主要危害因素的检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五是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为配合国家安监总局的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各区县市安监局将按照省安监局在木质家具、建材等行业中小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的要求,组织企业积极参与,争取成为职业健康先进企业。通过引进先进典型,激励用人单位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20xx年,各区、县(市)要深入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各区、县(市)安监局要与卫生部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建设项目审批联动机制。
自20xx年2月起,所有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时,需要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申请。市和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认真负责地完成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查、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感谢您的合作。
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力度,审查验收率达70%以上。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防止建设项目“带病”生产和运行,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6.认真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监管工作。各区、县(市)安监局要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的专项检查,监督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强化职业健康监护,做好接触职业危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档工作,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7.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宣传工作。各区、县(市)及全市各用人单位要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守法意识,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和技能。各区、县(市)安监局要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及现场咨询日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另外,我们将继续组织开展针对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对于那些在2022年没有参加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他们必须在2022年参加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各区、县(市)的安全监管局要确保在2022年内完成所有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三是各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包括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技能。这样可以使劳动者了解职业危害防护知识,掌握相关防护技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8.建立综合信息体系,创建职业卫生年报告制度。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充分利用国家开发建立的集职业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核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和违法行为处罚与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地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等信息,并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要定期对职业卫生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每年形成年度职业卫生报告,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机构,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决策提供服务。
9.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各区、县(市)要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通过对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设置职业卫生否决项目和对一般职业危害企业考评设定职业卫生部分最低得分比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门槛,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四、工作考核
职业卫生工作已经纳入市政府对区、县(市)政府、市直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将对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考核时予以扣分。
五、工作措施
1.加强对市直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对区县(市)的督促指导。具体措施包括:市安监局每半年对市直管单位进行一次执法监督检查;对区县(市)每半年进行一次督促指导,对重点地区每季度进行一次督促指导。
2.加强执法力度。市和区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执法力度,对违反职业卫生法规的用人单位,要果断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处罚,对严重违规者要立即报请政府关闭。
3.市安监局定期对区、县(市)安监局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以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性。
4.市和区县的安全监管部门将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共同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应充分意识到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确定主导部门,明确分工,细致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推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落实。
2.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紧密配合,认真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沟通,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防治长效机制。
3.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监督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广泛传播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升广大劳动者的防护意识。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进行曝光。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推动我矿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为做好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目标
我们矿将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推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在20xx年,我们将重点防范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并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害,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风险和损害。我们的xx年职业病防治目标如下:
1、尘、毒作业点达标率每年提高2%~5%,力争在20xx年底达到98%;
2.基本杜绝急性职业中毒和高温中暑;
3.累计新发慢性苯中毒病人不超过1人;
4.噪声性耳聋的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5.累计新发慢性一氧化碳中毒病人不超过2人。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明确各级领导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辨识评价、控制活动,使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职业病防治的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卫生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和接触有害因素人员3个层面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以及做好职防工作的使命感。制定和落实各单位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每月要不定期下车间、班组对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穿戴不合格的职工就行现场教育,要求车间即时进行整顿。
(三)我们计划在今年内安排相关部门定期深入到车间开展1至2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以提高职工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识。
(四)根据不同职业的特点和工作环境的不同,确定了今年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包括进岗、离岗职工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总共约计划体检人数。我们将联系县卫生防疫站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和完善各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通过分类管理和综合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从源头上保障职工的健康。
(五)公司安全环保部做好岗位常规尘毒监测,年内聘请上级有关部门对生产工作现场作一次监测,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及时发现职业危害,防控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或可能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岗位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并完善各种警告标志和警示说明。
(六)不断完善生产粉尘、有害气体排放点的除尘、排毒设施,并加强整改职业病隐患工作。要定期检查燃气输送管道连接情况,特别是易损连接设备,防止气体泄霧;所有经局部排风装置排出的粉尘和有害物质必须经过处理后再排放到大气中;焦炉高温区域存在灼伤危险,应在拦焦车、熄焦车驾驶室玻璃上贴隔热膜以减少热辐射。对消烟除尘车、排气设备、回收车间的设备、粗苯和焦油储罐、一氧化碳管线等设施,确保抽尘排毒设备运行良好。
(七)加大投入,加快治理步伐。公司将优先保障各类劳保用品的备货资金,立即采购各种防护用具,确保备用资金不被挪用。在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维修和技术改进各类防护设施,认真保养各种防护设备,加速推进矿山的职业卫生治理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八)加强健康监护,全面开展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和离岗的健康检查工作,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身体健康。
四、保障条件
(一)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公司广大职工健康及权益提供最坚强的保护伞。
(二)我矿设立了专门的职业病防治培训中心,定期开展培训课程,加强全体员工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和学习,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应急反应。
(三)公司为了保障一线工人的健康,特别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职业病防治。每月都会制定劳保计划,按时采购必需的劳保用品,并及时发放给员工,确保他们能够及时佩戴。同时,公司还建立了防护设施维护与保养制度,保证各类防护设施得到及时的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员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四)公司引进先进的技术措施,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防控。例如,在焦炉炼焦车间,采用消烟除尘车有效防控推焦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水净化分厂采用先进的AO-O法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实现了废水回收利用;公司合理布局利用地形、厂房和绿化植物吸收噪音,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工作目标:掌握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分析职业卫生服务需求,建立完善的企业基本情况档案,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和安全环保部牵头,带领各工会小组负责人对全公司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工作内容: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行业分类:制造业 主要产品:塑料制品 主要原材料:聚乙烯、聚丙烯等塑料原料,具有一定的化学稳定性和机械强度。 产量:年产塑料制品XXX吨 年消耗量:聚乙烯XX吨,聚丙烯XX吨 主要生产工艺过程:塑料颗粒加热挤压成型、注塑成型等工艺 企业职工人数:XX人 生产工人数:XX人 生产工人人员组成:正式工XX人、合同工XX人、农民工XX人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粉尘、噪声等 接触人数:生产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XX人 职业病发病情况:暂未发现职业病病例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既往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等工作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基本情况:配备完善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xx月1日至31日)。
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面,切实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率和自我法律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职业卫生氛围。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负责。
工作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充分利用专栏、墙报、标语等各种宣传载体和方式进行宣传,使《职业病防治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敦促各车间严格按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履行控制职业危害的义务,保障职工“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目标:全面排除职业病发病隐患,严肃处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规范技术操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努力控制群体性职业病和中毒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牵头,领导安全环保部和各工会小组成员及县卫生防疫站指导配合,使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
一是根据基本状况调查情况,确定1—3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作为试点,深入开展指导服务工作。
指导督促相关车间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制定各车间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台帐是非常重要的。
三是指导督促车间按照《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向行政管理部进行报告,行政管理部及时向县卫生防疫站申报;
四是与卫生防疫站建立互助关系,让其与公司联系具有职业病检查资质的单位对公司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公司将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要求所有员工都接受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接受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公司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建立了一人一档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严格保密。公司依法参加并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权益和安全。
六是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机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危害项目监测,尚未具备监测条件的岗位和工段委托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测。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和完善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公司将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健全职业病防治配套措施。我们将组织针对各车间、部门以及企业法人的职业病防治业务培训。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他们正确佩戴或使用,以确保在工作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和事故伤害。我们将定期进行相关部门的检查,加强监督和教育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车间、部门务必要站在广大职工职业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落实人员,认真制各车间、部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二)宣传、安全、环保等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舆论宣传,将宣传工作深入到企业和基层,切实提高企业的法制意识,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对拒不接受监督或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履行职责的用人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并曝光,以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和全面推进。
(三)强化建设项目监督,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公司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根据我公司的实际,凡涉及化学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必须报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未经审核、审查同意,或经审核、审查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相关要求的,针对项目进行整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公司应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求县卫生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四)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制度非常重要。一旦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职业病病例,除了及时组织抢救外,还必须立即向卫生和安监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同时,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相互交流职业病事故、事故隐患举报、职业病工伤保险、职业卫生评价、监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信息。
(五)加强安全防护巡检制度。对关键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保险装置灵敏可靠,转动移动部位无异常情况。巡检时需仔细观察设备的温度和声音是否正常,连接部位是否紧固可靠。管道阀门应保持在3‰之内的跑冒滴漏率。同时,要及时记录设备维修情况、保养记录、检修记录和巡检记录,严格执行各项巡检制度,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七、验收方法
公司与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合作,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活动,并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计划进行验收与评价。同时,制定并实施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每年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计划进行检测评价,并及时报告相关结果,以持续改进和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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