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不断总结扶贫经验,加大扶贫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扶贫模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今年以来,我县提出了“12346”工作思路,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立足一个中心
我们将以扶贫对象稳定脱贫为核心目标。通过实施“六个到村到户”行动,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创新扶贫方式。我们将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对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精确化配置扶贫资源,确保扶贫资金物尽其用;精准化扶持扶贫对象,摒弃了“穿开发新衣,走救济老路”的做法,真正做到了“真扶贫、扶真贫”。
突出两个重点
根据贵州省和毕节市的工作计划,我们正在全力开展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我们将结合规划、前期调研情况、扶贫工作实际情况、乡镇具体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五个结合”原则,启动全县141个类别村和30.53万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 在识别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明确的识别贫困户九个步骤和识别贫困村“一高一低一无”的要求进行。具体而言,识别贫困户的步骤包括XXXXX,而识别贫困村要符合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27%、行政村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819元、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标准。我们将认真开展识别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得到准确识别,为下一步的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帮扶台账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详细记录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家庭状况、所在地区、收入情况、帮扶责任人、帮扶内容、帮扶目标、帮扶措施和帮扶进展等情况,建立统一的标准化帮扶工作台账。这样可以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帮扶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制定有效的帮扶措施和实现帮扶目标。同时,建立帮扶台账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措施,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把握三个结合
将“六个到村到户”和精准扶贫工作与“试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创新,大胆实践。通过全面推进“扶贫开发、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实践,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将“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起来。以此为契机,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贫困户,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做到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质量。通过深入调研、摸实情、解难题,不断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不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不断提升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将“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工作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计划中的“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的资源优势,不断优化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建立四个机制
建立健全帮扶机制。以今年全县6万人脱贫为首要目标任务,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充分进行资源整合,以“六个到村到户”为主抓手,制定了相关帮扶计划,建立了帮扶台帐,确保贫困村、贫困户扶贫措施全覆盖。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是扶贫工作的重要保障。为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管,我们将积极落实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的“四个到县”政策,确保扶贫项目目标、任务、资金、审批权都能覆盖到每一个贫困户。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更新“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的数据,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
建立健全的进退机制非常重要。首先需要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评估扶贫对象的情况。然后进行返贫核查,确认扶贫对象的贫困状况是否真实存在。最后落实政策,对于确实需要帮助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及时提供帮助并落实相关扶贫政策;对于符合民政救济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对于已经脱贫的扶贫对象,取消其继续享受扶贫政策的资格。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将部门和乡镇的“六个到村到户”及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动态跟踪督查考核体系。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阶段、分时间的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工作业绩和提拔使用的依据,对扶贫开发工作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实行问责制度。
做到六个精准
我们采取了结对帮扶精准的措施。通过实施“百个单位扶村、百家企业帮村、百所学校助村”的计划,以“4321”方式展开干部接对工作,确保全县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真正结成帮扶对子,实现“一村一同步小康工作队、一户一脱贫致富责任人”的目标。目前,我们已经成功建立了8227个帮扶对子,其中包括14523个贫困户,共涵盖60001名农村贫困人口。
我们将精准扶持产业发展,着眼于贫困村和贫困户。根据不同地形特点分为凉山类型区、半凉山类型区和河谷类型区,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为每户贫困户确定1-2个适合其条件的优势产业,确保他们通过产业增收实现脱贫目标。
教育培训精准。紧紧围绕贫困乡村“一户三人”培训计划(即1户1人接受中职以上学历教育或者1户1人接受培训后转移就业或者1户1人掌握农村实用技术),坚持“四个需求”培训原则(即按照项目需求情况进行培训,按照乡镇需求进行培训,按照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培训,按照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进行培训),确保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农村危房改造精准。对今年贵州省下达的1182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结合20xx年度减贫任务,按照 “四早”(即早宣传、早发动、早实施、早竣工)和“六公开”(即改造政策、改造对象、贫困类别、补助资金、建房标准、改造时限)的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分解指标和工程建设工作。
我们将坚持精准扶贫和生态移民工作。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群众自愿参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有序推进的原则。今年,我们将认真实施全县723户3163人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任务,确保他们“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以应对20xx年的减贫任务。
我们将聚焦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关注村镇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设施。努力打造农村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村容整洁、管理有序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为做好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湖北省乡村振兴局《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经过综合考虑,我们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作为确定监测范围的主要参考指标。在20__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900元为基准(具体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并考虑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物价指数变化以及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等因素。同时,我们会综合考虑家庭的刚性支出,以及在医疗、教育、就业、产业发展、遭遇意外事故等方面可能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以合理确定需要进行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
2.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针对所有农村居民展开全面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对象包括以下几类人群:一是脱贫户,特别是那些在20__年实现脱贫的家庭;二是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且20__年有明显减少,尤其是在监测范围内收入较低的农户;三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尤其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被确认资格或申请低保的农户;五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发生残疾或有重度残疾成员的家庭;六是多子女家庭,特别是那些非义务教育阶段有较多子女的农户;七是务工收入占比较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八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基本生活面临严重困难的农户。对以上群体,我们将进行重点关注和帮扶,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加强排查工作的方式应该多样化,不仅要依靠基层干部,还要充分利用农户自主申报和部门筛查预警等渠道。同时,应该提高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对于排查出符合条件的农户,必须全部纳入监测对象,设立监测联系人,并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保证每个需要帮扶的农户都得到关注和支持。
4.根据“入户核查初判、数据比对、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公告确定”的程序进行监测识别,确保监测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同时,监测识别工作与帮扶计划制定同步进行,以更好地服务于扶贫工作的实施。
(1)村级在排查中获得预警信息后,将组织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入户核查。对初步判断为需要监测的农户,指导他们填写数据比对“承诺授权书”,并根据信息采集表精确收集基本信息、风险信息、收入信息等。
(2)乡村振兴局应当协调民政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工作,确保低保对象和特困人群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比对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乡镇和村级组织。对于半年内已经进行过数据比对的新纳入低保对象和特困人群,可以不必重复进行比对工作。同时,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确保比对结果能够共用。
(3)村级评议是指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扩大会议等形式,对村级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将结合数据比对结果,初步确定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组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审核。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复核,提出针对性帮扶计划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5)县级公告确定。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审定乡镇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帮扶计划并进行公告,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及时组织乡镇、村信息员将其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与相关行业部门共享监测对象名单,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工作程序要确保精简规范、提高实效。公示环节只在村内开展一次,不少于5天,原则上识别认定程序一般不超过15天,在确定监测对象后,落实监测联系人和完成帮扶计划制定不超过10天。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群众普遍认可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识别程序。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1.对已确定为“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工作,主要检查家庭收入是否在过去半年内保持稳定,以及“三保障”措施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同时,重点评估风险是否得到稳定消除。
2.对核实发现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识别程序重新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对尚未解决潜在风险的帮扶对象进行排查,主要关注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检查是否存在只是表面敷衍、没有实质帮助的问题。
2.我们将及时发现并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尽快消除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3.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
4.针对具备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应首先考虑实施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5.经过排查,发现收入已经稳定超过半年以上,同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得到了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经过帮扶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者自然条件下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的对象,我们将标注为风险已消除。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1.在内容上,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2.在重点关注的区域内,我们将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特别是那些未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超过2%的乡镇、村,我们将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并逐乡逐村建立工作台账。我们将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村表信息错漏、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未落实、未及时标注“风险消除”等问题。
3.加强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与应急管理、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加强数据分析和情报研判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倾向性问题。制定防范预案,实施帮扶措施,及早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发生。
(五)排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后续扶持工作情况
全面排查辖区内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基本产业、基本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五基"工程推进情况,确保易地搬迁人口稳得住、能融入、可致富。
1.重点排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置区产业发展是否纳入相关规划并得到有效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基础设施配套是否完善,如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情况;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得到有效完善,如学校、医院、商业服务等;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包括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移风易俗和良好行为引导工作开展情况;法治与德治宣教活动的开展情况。另外,还需关注搬迁群众的就业情况、安置房入驻和社会融入情况,以及用水用电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2.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排查采取入户排查与面上排查相结合方式。入户排查由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镇村组织,按照集中排查的要求进行,汇总形成易地搬迁户的问题清单。面上排查由县易地搬迁办和乡村振兴局牵头,组成排查专班,重点排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帮扶车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短板。
3.各地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排查专班将统一梳理到户、到点排查发现的问题,并单独汇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形成专项排查报告。此报告将与集中大排查报告一并提交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六)核实核准数据信息
经过核查发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的实际情况、系统记录以及纸质档案之间存在着一些不一致的情况。为了提高数据质量,需要确保这三者之间的一致性,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请提供以下信息以确保排查信息全面性:收入支出情况、“三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情况、饮水安全情况、监测联系人等关键信息。请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相关数据信息,以便全面了解情况。感谢配合。
2.排查信息准确性。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
3.为确保信息时效性,我们需要重点关注家庭成员的变动情况、基础信息的更新以及帮扶措施的变化。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排查和更新,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完善台账资料。按照“宜简不宜繁”的要求,完善台账资料,乡镇档案以学习、研究部署工作等为主,村档案以识别消除程序、政策落实等为主,户档案以明白卡等为主。
5.压实数据管理责任。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修改谁负责”的原则,乡镇对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要压实村级采集责任、信息员维护责任、乡镇审核把关责任,确保系统信息全面、准确、完整、及时,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工作安排
(一)完成对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部署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计划在5月6日前完成。
(二)请各乡镇在5月27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工作。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乡村网格员信息员等力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每一户农户都不被遗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做到不留死角、不漏掉一家。
信息采集录入(6月3日前完成)。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进行“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及时上报,以县级为单位向市乡村振兴局提出书面申请。待上级批准后,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操作。
各乡镇要在6月8日前对本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展开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我县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下设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主任。各乡镇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每个乡镇设立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县直相关单位和驻村工作队也将全力配合,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任务。希望通过全县的努力,有效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乡镇需准确把握集中排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关键环节、方法步骤,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加强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要严格贯彻实施基层减负要求,对入户调查内容进行梳理分析、整理合并,避免重复入户和填表登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严格把控工作质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执行纳入程序,杜绝“唯收入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问题。及时提供支持和帮助给已纳入监测对象。密切关注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疑点数据,进一步深入到村庄和家户核实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做到“三一致”。
(四)在集中排查期间,各级乡村振兴局和县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指导工作。他们将深入各乡镇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滞后等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对于工作不认真、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甚至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这也将成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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