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影响力和感召力,我们制定了《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先进典型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引领者,是人民群众学习的楷模。通过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可以激励广大城市管理工作者向优秀典型学习,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典型推荐、培养和宣传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标准,精心选拔典型,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带动和辐射作用,为构建和谐城市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创新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引领。
二、总体目标
我们将建立城管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宣传推广工作长效机制,通过选拔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勇于奉献、吃苦耐劳、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在全系统推广他们的先进事迹。这样可以营造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群积极向上、干事创业,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城管事业全面发展。
三、选树范围和名额
1、执法典型范围包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环卫典型范围包括各区城管局;管理典型范围包括市城管局机关,均由各单位按条线组织推荐上报。
2、每年底,结合市局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城管系统将向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1-2名先进个人和1-2个先进集体。
3、根据市局年度开展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要求,我们将结合工作中真实、突出、感人的事迹,推荐符合选树和培养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到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审核后,他们将被纳入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资料库,并确定为市城管局先进典型培养对象。
四、选树条件
1、体现时代性的标志在于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时代精神,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对城市管理工作是否做出突出贡献。
2、我们要注重群众性。应以由下而上的原则,通过认真调研,充分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要关注一线和基层,发现典型、树立榜样,从平凡中挖掘不凡,展现新时期城管队伍的新形象。
3、展示突出示范性的事迹至关重要。我们要秉持客观真实的原则,发掘揭示那些来自基层群众的鲜活感人故事,这些故事通过平凡生活中的小事展现出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境界,起到引领榜样作用,激励大家向上向善。让我们一起努力,用实际行动去诠释和传播这些可贵的精神力量。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设立市城市管理局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支队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和督导全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处。各区城市管理局、直属单位应建立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关键举措,切实抓好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选树、推荐和宣传等重点环节。市局设立典型选树和宣传联络员制度,各单位确定一名典型联络员,及时上报选树和宣传工作信息。
2、各单位要深入挖掘,畅通渠道。要对系统内的先进群体典型和个人典型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摸底,重点关注工作一线、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全面了解系统内先进典型资源情况,为发掘有培养潜力的群体和个人做好准备。要建立典型选树和宣传定期调研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调研、基层推荐上报、活动评选选树、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发现和挖掘真实感人、社会反响好的先进典型,努力培养城管系统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他们应该热爱工作、廉洁自律、敢于创新、文明执法、乐于奉献。同时,要对发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认真调查,深入挖掘事迹,总结精神,编写事迹材料。
3、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全局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典型选树培养计划。在日常工作中,要重点收集典型的事迹,选树一批勇于奉献、严格管理、不徇私情的执法典型和服务典型,同时也要发现一批爱岗敬业、倾情奉献、任劳任怨的环卫典型。要建立典型宣传储备库,发现一批、培养一批、储备一批。对确定为单位先进典型培养对象的,要采取谈心交流、学习培训、劳动竞赛、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分类指导和培养引导,为培养典型、促进典型成长搭建良好平台。要关心爱护典型,及时表彰奖励表现突出者,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激发全体城管干群的争先创优积极性。
4、各单位确定的先进典型,在经过市局材料审核同意后,应当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信息发布、简报通报、橱窗展示、板报张贴、宣传栏设置等。同时,还可以组织座谈会、演讲比赛等活动,以便更好地展示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通过深入宣传,充分发挥城管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对于市局层面确定的先进典型,局典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并协调市内各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5、加强考核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建立典型宣传目标考核制度,将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市局设立典型选树和宣传督导机制,定期通报各单位典型选树和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各单位应加强对典型档案的管理,及时收集和补充典型事迹和相关资料,为典型选树和宣传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
根据省委关于确保天然气供应的决策部署要求,需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鉴于我市采暖季用气量大,上游气源不足,供需缺口大,民生用气保障任务艰巨,为此,制定本方案,统筹做好全市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确保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强天然气保障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天然气气量供给指标,确保采暖季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1.我们将统筹安排采暖季供气保障工作,建立起上下联动、各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确保重点区域和领域的用气需求得到保障。
2.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在采暖季高峰期间提供足够的天然气供应,以满足全市居民的取暖需求。
3.我们将继续采取市场化措施来管理天然气供需平衡,同时实施季节性差价制度,以促进天然气市场供需的稳定。
4.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以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民生用气保供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的原则制定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用户、负荷以及时段,确保供气稳定可靠。
5.我们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的责任,根据当地资源情况和环境特点,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的原则,采取“先立后破”“以气定改”的策略,循序渐进推动“煤改气”工作,确保天然气供应稳定可靠。
6.加快推进储气设施的建设,严格执行分级保供预案中规定的保供、限供次序,同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有效保障供用气设施的安全。
7.强化监管问责,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根据要求修改如下: 组建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由市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和供电企业的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积极争取上游气源供应,科学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构建全市有序用气机制,协调解决天然气保障供应有关问题;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工作,建立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和定期工作调度机制,确保满足中、省关于储气能力建设的考核要求;组织指挥全市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统筹应急处置相关的新闻报道和人员、物资、车辆调度等事项,保障采暖季高峰供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兼任,承担保供工作组日常工作。天然气供应特别紧张或出现重大情况时,在西安市天然气公司设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驻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市级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对采暖季供气供暖、天然气季节性价格调整以及财政供热和燃气补贴等相关事项的舆论引导监测工作。及时通过媒体发布正面宣传内容,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要加强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启动相关预案的宣传工作,指导做好舆情管控和处置工作,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2.市发改委将承担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我市采暖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我们将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预测和预警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和风险。按照保供工作组的指示,我们将组织启动和终止我市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我们将掌握全市用气总体情况,与省发改委、中石油和延长集团保持常态化对接,落实气源协调成果,争取上游新增气源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我们将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天然气保供应急和储气能力建设工作高效完成。我们将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天然气价格季节性差价,制定采暖季补贴方案,确定预拨资金比例及具体金额。我们将建立健全分级用户调峰制度,根据保供工作组要求适时启动实施分级调峰。我们将指导城燃企业组织调度应急气源,合理部署减限措施。我们将完善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我们将组织召开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相关会议,及时研判和处置天然气供需保障工作。
3.市城管局要求集中供热企业在制定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时,要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进行规划。同时,要督促这些企业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确保在用气高峰期能够稳定供应。另外,市城管局还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做好加气公交车、出租车的用气保障工作,以保证加气工作有序进行。 为了监督保障工作的实施,市城管局将对各城燃企业在采暖季期间的天然气销售数据、购气合同、发票等资料进行审核。同时,也会审核企业在季节性差价期间的天然气销售数据,以及在向居民小区自备燃气锅炉供应天然气时的相关资料。对于新启用的天然气锅炉,市城管局要求企业需经过保供工作组同意后方可启用,确保安全用气。
4.市工信局根据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制定了冬季保气重点工业企业名单,以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冬季用气工作,确保有序用气,让民生用气得到保障。
5.市公安局:负责加气站周边交通和车辆加气秩序的维护。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保障采暖季期间天然气运输车辆和热力、燃气、电力等抢险抢修车辆顺利通行。
6.市财政局将按照保供工作组的要求,积极筹集资金,预先拨款并及时进行清算工作。我们将配合市发改委制定采暖季财政补贴方案,按时支付预拨款和尚未支付的补贴资金,确保在天然气保供应急响应期间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我们将为重点地区的应急储气设施建设提供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并补贴应急储气设施的储备费用。
7.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努力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确保冬季安全温暖的前提下,我们将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努力实现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双赢局面。
8.市住建局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巡查居民小区的自备锅炉情况,及时维护设备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公示供暖成本及价格。
9.根据市交通局的要求,我们将对全市的加气公交车和出租车数量进行统计,并预测它们的用气需求。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市城管局和西安城投集团的对接,共同组织和保障好燃气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加气工作。我们将积极维护加气秩序,及时处理相关舆情问题,确保加气工作的顺利进行。
10.市商务局:为了保障民生用气,我们将配合商服企业做好冬季用气工作,确保用气有序,让民众生活温暖舒适。
11.市应急管理局: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对全市燃气企业和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巡查,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并向保供工作组提出建议,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2.市审计局计划对采暖季天然气保供相关财政补贴进行审计。
13.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天然气场站内压力容器、管线、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同时,负责监督天然气价格,并监管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的成本和价格,保障居民的利益。
(三)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在本地区负有以下职责: 1.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 负责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3. 组织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的工作,推动重大项目的实施; 4.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交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5. 维护本地区的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 6. 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服务和管理; 7. 承担其他由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和职责。
按照民生用气保障“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自辖区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用户调峰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属地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用户、单位的疏导和宣传工作,确保“压非保民”措施落实到位。
城六区外区县(开发区)在采暖季节的供热、供气等财政补贴经费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由所在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西安城投集团和供气供热供电企业职责
1.西安城投集团正与市发改委密切合作,争取增加气源供应,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和集中供热,严格执行保供次序,贯彻“压非保民”措施,确保供气供暖安全、有序。同时,负责组织协调和保障所属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工作。
2.燃气企业:高度重视并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保供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落实工作部署,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做好采暖季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多方争取和组织气源供应,全力保障用户用气需求。落实城燃企业达到年用气量5%储气调峰能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满足供气保障需求。制定详细且具操作性的采暖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分级应急预案,明确“压非保民”具体措施,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严格落实采暖季天然气保供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做好供应形势研判,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管网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满足用户足量可靠安全用气需求。
3.集中供热企业: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 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新建天然气锅炉及拆除燃煤锅炉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并向保供工作组报告。完善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积极争取气源,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气供热设备设施,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4.供电企业应提前做好城市燃气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在采暖季正常供电。定期对城市燃气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的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停电情况。同时,在严寒天气到来之际,做好应急抢修准备,以确保城市燃气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的正常用电需求得到满足。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保供工作组将实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随时召开会议处理重要情况,共同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各成员单位联动落实。
(二)强化舆论引导管控
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加强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与网信部门的协调沟通,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采暖季期间,各燃气企业应每日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提交以下信息:需求预测、日气量指标、缺口情况、供气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集中供热企业则需每日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告燃气锅炉的运行状态和已实施的保供措施。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可根据情况向省级政府、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以及燃气公司提交有关天然气保供的文件、专题报告和信息。
(四)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保供工作组将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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