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我们决定组织开展随官屯镇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将根据本镇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确保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
一、排查内容
1.按照2021年防止返贫监测标准,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八类人群,并填写入户调查表。
(1)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记录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未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的户),特别是2020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6500元)的家庭。系统中包含了这些家庭的详细信息,以便进行监测和帮扶工作。
(2)经过排查,发现有一些家庭的人均纯收入较低或明显减少,特别是低于省定监测线的农户。
(3)为了帮助分散在社会各处的特困供养人员,特别是那些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我们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将制定特殊的援助计划,确保这些家庭得到他们所需的关爱和支持。
(4)近两年来,我村有一些家庭经济困难,他们被认定为农村低保对象。这些家庭包括老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他们在申请低保资格后,经过审核确认,得到了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为了维护低保对象的隐私和尊严,我们不方便提供具体名单,但可以向有关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心和支持这些低保对象,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
(5)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那些由于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新近发生残障、有多位家庭成员残障或残障程度严重的家庭,面临着更加艰难的生活境遇。他们急需社会的关爱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包容、温暖的社会环境。
(6)家庭中有三个以上子女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农户,特别需要关注。
(7)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排查得出)
(8)因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支出增加或收入减少,严重影响了农户的基本生活水平。这类农户面临着严重的生活困难。
2.已完成对风险消除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排查,确认风险消除情况稳定,并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帮扶对象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对于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帮扶对象,已按村为单位进行上报并进行回退。对于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情况,也已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识别认定。感谢您的关注。
3.优化认定程序:入户核实和农户授权承诺(3天)—民主评议—县级信息比对—镇级反馈—村级公示(5天)—录入系统。(原则上要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的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并于次月输入系统)
4.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对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按“四个不摘”要求,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脱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问题。对边缘易致贫户以及严重困难户,重点排查是否应纳尽纳。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逐项核实销号。
二、时间节点
1.4请在月底之前对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防贫监测员进行培训。
2.5请在截止日期前,对需要进行集中排查和新识别监测的帮扶对象进行认定程序。
3.6请将在8日内完成信息采集录入、政策落实查漏补缺工作。各乡镇街道应将新确定的监测帮扶对象录入国家系统;并将风险排除和回退以及监测帮扶对象清退名单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同时,将帮扶措施落实存在问题的台账整理出清单,并进行相应整改。
4.6已完成,以下是修改后的内容: 截止到11月11日之前,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需充分意识到开展集中排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履行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
2.村级应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防止和减少返贫工作进行研判和评估。会议记录需要详细记录讨论内容,并及时传达宣传相关政策和措施,关注可能导致返贫和致贫风险的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帮扶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沙溪镇第十四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精神,推进镇内帮扶发展工作的实施,着力提升后进村发展能力,加快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村庄和社区中,我们将以镇委政府、相关部门和机关干部为主导,支持和指导当地村民,致力于提升这些地区的发展和增收能力。我们的目标是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步伐,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重于构建发展平台、稳定经济增长、惠及民生。
二、目标任务
通过落实帮扶责任,加大帮扶力度,优化帮扶机制,帮助后进村组提升“造血”功能,增收解困,争取实现“2233”计划,即:“2年内后进村、组年收入增长20%以上,3年内后进村、组年收入增长30%以上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经过沙溪镇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成立沙溪镇后进村组帮扶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沙溪镇镇长、镇发展办主任、村委会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希望通过小组的协作努力,促进后进村组的发展,改善村民生活条件,推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社会进步。
成 员:略
设立6个驻村帮扶工作组:
各村成员:略
四、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根据20xx年末农村集体经济指标,村集体总收入1000万元以下,并以村集体人均收入作为后进村的甄选依据;同时考虑村小组20xx年末集体总收入、人均收入及股份分红情况,以综合评定后进村小组。后进村组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分为不同级别,分别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和政策优惠,镇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个性化的“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帮扶规划,助力后进村组提升发展能力,夯实经济基础。第一批后进村组的具体分类安排如下:
村名:略
(二)我们支持后进村组通过筹办出租物业、农地流转集约经营、农业技术改造等方式开展项目扶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加收入。在帮扶期内,镇政府将根据村组集体经济项目的投资额提供财政补贴扶持,对较困难的村组补助比例为投资总额的15%,每项目补助封顶额为50万元;对困难村组补助比例为投资总额的20%,每项目补助封顶额为100万元。所需资金将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中拨付。
(三)加强村组资产财务管理,定期统计分析帮扶村组经济数据,全面了解集体经济运行状况。通过推动村组增加收入、降低支出,有效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和收益率。加强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应收款项跟进机制,明确还款期限,加快资金回笼速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采取协商减债、资产抵债、合理还本减息、呆账核销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化解债务问题。
(四)帮助促进就业。针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困难户,我们将制定个性化的帮扶计划,确保每户都能得到专门的支持。重点是为他们安排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机会,帮助他们融入就业市场,增加收入,摆脱困境,走向富裕。
(五)加强基层减负。通过公共财政的调节作用,减免农村教育经费,补贴已实施集体统一办理城乡养老保险的村组,减轻农村基层的经济压力,促进公共资源均化、普惠化。实施美化村庄建设奖励补助,扶持村庄农业、水利、绿化、卫生等基础建设,减轻困难村组的集体经济支付压力。所需资金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对村组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报建费适当进行减免。
(六)驻村帮扶。建立“联合帮扶工作组”的挂钩帮扶机制,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的方式对口挂钩帮扶,加强对帮扶工程的领导和指导。各帮扶干部“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坚持“不脱贫,不脱钩”、“不解困,不解散”原则,务求落实考核任务,确保帮扶出实招、有实效。驻村工作组同时协助联系点的综治维稳工作,为帮扶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加快项目建设为中心,协助项目的立项、环评、报建、工程监督、财务监督等服务工作,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五、职责分工
(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负责统筹制定帮扶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后进村组经济发展,进行经济数据统计、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动秀美村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是负责提供经济发展及招商指导意见,做好经贸政策咨询服务和项目立项相关工作的机构。
(三)财政分局是负责协调和落实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确保后进村组扶贫项目相关资金的及时拨付,监督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协调各方资源,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致力于制定建设项目报建费的减免政策,推动相关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该局负责招投标管理和施工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合规进行。支持后进村组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建设,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五)规划分局。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以及提供相关扶持措施。
(六)国土分局是负责制定和提供用地政策意见指引的机构,同时负责调整、安排和实施用地指标。
(七)社会事务局负责提供后进村组困难家庭的援助和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这些家庭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将竭尽全力为他们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状况,重建信心,重新融入社会。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负责管理城乡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工作,同时开展针对后进村组困难家庭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培训项目。
(九)加强对驻村帮扶干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规划和落实。
(十)纪检监察室负责加强对帮扶发展期间干部的廉政建设和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十一)加强对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同时,加强对帮扶计划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帮扶资金真正用于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另外,对帮扶发展计划结束后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查找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十二)党政办。负责对帮扶发展工作的督办和相关协调工作。
(十三)宣传办是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社会舆情监控,弘扬积极的社会价值观的部门。
(十四)电视台将对帮扶发展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安排
(一)组织筹备(20xx年5月-6月)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帮扶驻村工作组,制定完善整体方案和相关考核办法。二、深入了解情况,工作组与被帮扶村组共同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村庄的基本情况、可利用资源、项目设想以及具体工作目标计划。三、完善工作方案,分解具体任务。各被帮扶村组需将工作方案提交至镇党委审批,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备案。同时,对镇的整体方案进行详细完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制定正式的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20xx年5月-6月)
镇委、镇政府对镇内帮扶行动进行了专项的动员和部署。各村组召开了“两委”会议和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逐级发动、层层动员,向群众宣传了帮扶行动的意义和目的,积极动员干部和群众踊跃参与。镇电视台、网站等媒体也进行了大力宣传报道,对帮扶行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和成效进行了跟踪报道。各村组加强了气氛营造,营造了热烈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正式实施(20xx年5月至20xx年4月)。按照既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落实。镇党委、镇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镇领导班子要加强联系点的帮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帮扶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各被帮扶村组及群众要发挥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凝心聚力,推动经济及民生福祉建设。各职能部门、各帮扶驻村干部要发挥指导作用,务求落实考核任务,确保帮扶出实招、有实效,帮助后进村组、困难群众增收解困。
(四)根据要求,现对中期评估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于6月30日扶贫济困日召开中期总结会议,对我镇开展的扶贫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会议对当前扶贫行动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总结了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随后向镇领导组汇报,以便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同时,我们对项目库进行了全面“盘点”,并向党委政府报告了项目进展情况。对后进村组实行动态管理,对帮扶对象的增减必须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五)根据镇内帮扶的奖惩考核机制,对帮扶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对那些帮扶绩效良好的后进村组和有劳动能力困难户将给予适当的政策奖励;对帮扶工作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将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组织部门将建立档案,记录帮扶工作表现良好的机关干部,以供未来干部提拨任用时参考。 对那些在一定周期内占用了扶持资源但未主动谋划脱贫、未取得应有成效的帮扶对象,包括村组和个人,将相应取消其享受的优扶政策;对非客观原因造成帮扶工作不力的干部将接受通报批评。
(六)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已帮扶的村组及其项目进行回访,旨在确保帮扶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通过回访,可以及时了解帮扶项目的实施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帮助被帮扶村组解决困难,推动他们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也符合“善始善终、服务到家”的服务理念,体现了帮扶工作的责任与担当。
根据我市党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精神,为有效推进我市定点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起,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使全市列入时期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的119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100%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有条件的20户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户以上20户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所有贫困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2项特色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免学杂费,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计生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每个贫困村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计生服务室;贫困村农户都能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稳固住房;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具备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做到应扶尽扶;生育贫困家庭享受更多的帮扶和优惠;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善。尽快实现中央提出的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市、各县(区)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主要领导、镇党政领导等,每人联系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县(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钦单位每个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每位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农户。各扶贫单位与选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以县(区)为单位,明确联络员,统筹协调,落实定点帮扶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实施市、县(区)、乡镇三级领导挂点到村帮扶制度。领导挂点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1.抓挂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工作。
2.我们将通过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把联系村的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生态扶贫等工作抓出典型,推动全村脱贫致富。我们致力于将所帮扶的贫困村打造成为示范村,带动全村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我们也将重点培育帮扶的贫困户,努力将他们打造成为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引领更多贫困家庭走上致富奔康的道路。
3.深入调研研究,为扶贫开发提供新思路、新途径,探索创新经验、新模式,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动所辖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
4.每位领导都负责联系一户贫困户,帮助他们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为了确保上述任务的完成,挂点联系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创新帮扶方式、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主体作用,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克服包办代替。协调指导各帮扶单位安排相应的经费,确保定点扶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实施单位包村帮扶制度是指由各单位或组织选择一个或多个贫困村,通过资金、物资、技术和人力等方式,全面支持该村的发展。单位包村帮扶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帮扶计划,调查了解村情民情,制定帮扶措施;提供资金支持,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医疗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当地产业发展,提升农民技术水平;提供人力支持,组织志愿者或工作人员到村开展帮扶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1.落实规划实施。协同所包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开。包村单位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农户融入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的大潮中。我们要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和典型案例,激励更多人投身到扶贫事业中来,共同为农村振兴贡献力量。
3.加强增收脱贫工作。积极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坚持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并重,不仅要促进农业种养业发展,还要重视培训贫困劳动力,帮助他们增加工资收入。这样既能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又能实现可持续脱贫。
4.落实村貌改造。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5.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三)实施干部包户帮扶制度。干部包户主要工作任务:
1.帮转变观念。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2.协助相关部门落实项目,帮助贫困农户获得各种到户服务。
3.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包括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4.帮政策到户。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人口计生、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5.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帮助他们实施至少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促进脱贫致富。
(四)驻村工作队员的具体帮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工作队员要与所帮扶村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村里的情况和需求,协助制定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其次,工作队员要组织村干部和群众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引导他们掌握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帮助他们提升致富能力。同时,工作队员要协助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妥善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确保资金能够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另外,工作队员还要统筹协调包村单位干部和包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最后,工作队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反馈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推动扶贫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五)各定点扶贫单位按照县(区)为单位的要求,组建工作队并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长由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实行市、县(区)队员统一管理。各单位在开展扶贫工作的同时,也要结合干部的培养和锻炼,选派优秀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到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从20xx年起,根据自治区的整体部署,在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拔119名优秀干部到全市119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协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对于派驻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干部,将给予相应的职级提升、优厚待遇以及政策支持,以吸引更多思想正、作风优、能力强、愿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积极投入到扶贫开发事业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明确了“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挂点领导要每年至少进行3次调研指导,包村单位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进行3次,分管领导每年至少进行4次深入联系点帮扶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每年至少累计6个月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包户干部每年至少到帮扶农户3次,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致富项目和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县以上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在驻村工作期间,市、县(区)财政部门牵头落实,按照同级差旅费有关规定给予差旅费补助。各级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自觉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以县(区)为基础,整合各类农业资金和政府定点帮扶、社会扶贫等资源,集中投入,确保每个村整合项目投入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其中社会资金200万元以上,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不少于100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占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财政应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切实履行扶贫开发职责。
(三)建立健全机制,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指定扶贫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查、宣传等工作。由于定点扶贫工作涉及范围广泛,管理难度大,应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增加投入,确保工作经费落实,为顺利推进定点扶贫工作提供保障。
(四)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市、县(区)两级扶贫部门要牵头建立市领导、市直和驻村单位定点扶贫档案;帮扶单位要协助受帮扶的县(区)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的登记造册,确保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区)有数据库,建立动态档案。同时,被帮扶的贫困户和帮扶干部应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纳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帮扶干部需真实记录个人的帮扶情况以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在《帮扶记录卡》上,记录内容需得到被帮扶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和帮扶单位负责人的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帮扶记录卡》由自治区扶贫办统一制印。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县(区)扶贫部门联合同级督查、绩效考核部门,将定点扶贫工作列入重点督办项目,根据各时期、各阶段的中心任务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全市,对不重视领导责任、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情况进行媒体曝光,规定整改期限。每年组织对定点扶贫工作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帮扶责任人明确情况、具体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帮扶工作效果等,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
(六)加大宣传,营造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定点扶贫工作的评估,对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20xx年定点扶贫周期结束后,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结果向公众公布。市、县(区)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种媒体对扶贫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以此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我们的工作目标是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产业扶贫,推动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产业;加强就业扶贫,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加强教育扶贫,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加强医疗扶贫,保障贫困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加强社会保障扶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贫困户基本生活需求。 我们将每年认真落实定点扶贫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并于次年1月5日前,将相关工作报告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市扶贫办备案,并综合上报自治区定点扶贫办。我们坚信,在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实现扶贫攻坚战的胜利!
页面执行时间0.00951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