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汲取教训,清醒认识
“5·25”特大火灾事故,看似是一起偶然事件、突发事件。但实际上,这次事故暴露出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严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一)安全工作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要时刻牢记,人民生命安全至关重要,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来谋求发展。安全生产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的根本责任。当前,巴州正处于加快发展、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对经济发展和地方形象造成严重影响。
(二)消防安全问题严重,亟待解决。经过全面排查整理,发现我区消防安全存在多个方面的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消防安全意识不足,监管责任不明确,隐患整治不力。一些单位场所没有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员工对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隐患频发且整改不力,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另外,“九小场所”管理薄弱,消防设施存在严重问题。临街商业门市(店)的消防设施严重不足,小火易造成大灾。此外,住改商、库改商现象普遍,增加了建筑火灾风险。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严重,消防车辆难以通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状况极差。宣传教育不够到位,群众对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建筑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使用,存在新的火灾隐患。老城区建筑密集,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这些问题长期存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未能有效解决,一些业主和居民对安全问题漠不关心,形势堪忧。任何疏忽大意、马虎行为,都可能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和后果。
二、突出重点,真抓真为
当前,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干燥的天气,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这个特殊时期,我想重点强调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源头防控是确保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规范市场准入,维护安全经营秩序。对于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情况,规划、住建、房管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监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新闻等部门不得批准学校、幼儿园、医院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的设立。通过加强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管理创新。首先要推行“网格化”管理。各乡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应以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居民楼院(农村大院)、生产经营单位为基本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人、职责和任务,确保消防安全管理覆盖到位。其次要实施“户籍化”管理。需要将全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纳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推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备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备制度、消防安全自评报备制度,确保全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全面符合标准。
(三)抓好专项整治。从即日起,由岳映兵同志牵头,区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区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全区上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器材设置不规范,以及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建筑消防设施损毁等安全隐患问题。二是对易燃易爆单位进行排查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器材设置不规范,以及消防设施不完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等问题。三是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进行排查整治,重点解决在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以及未设置防火墙、未安装防火门、未按要求设置建筑消防设施等问题。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各相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深入研究各类突发火灾事故的规律、特点和应对方法,制定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战演练。对于重点消防单位,应了解其整体布局,熟悉内部消防设施,掌握周围通道和水源情况,提前评估火灾风险,及时组织自救,确保了解应对措施,保持清晰思路,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心中有应对方案。
(五)加强宣传教育至关重要。我们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安排专门的时间和版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连续不断的宣传活动,营造出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和农村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让人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重点企业和人群要保持高度警惕。另外,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和公示制度,通过媒体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和对消防安全漠视的企业,跟踪报道隐患单位整改情况,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三、靠实责任,强化保障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责任到位。各级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起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定责明责。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判形势,制定硬性措施,及时解决问题。、教科体、文广新、卫计、旅游、安监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管。社会单位要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管护,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需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按照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求,各自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尽责。同时,应完善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和信息互通机制,形成合力保障消防安全。最近,吕爱国同志率领相关部门加快回风消防站建设进度,要求6月10日前完成拆迁工作,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启动招投标,9月1日前开工建设。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目督办要加强督查,确保按时落实。岳映兵同志负责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装备设施配置等事宜,需组织相关部门快速提出解决方案,及时补充完善。
(三)区消安委办、区目督办、区消防大队要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事项,追究不落实的责任人,真正形成人人有责任感、层层尽责的工作氛围。对工作进展缓慢、力度不够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批评,规定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力导致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坚决采取“一票否决”措施,同时按照相关法规追究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绝不容忍。
同志们:
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生命至上,
一、我们要充分肯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正视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x”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围绕“平安丽水”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强化依法监管力度,全面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在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制订完善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定期通报制度、警示制度、告诫谈话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出台《丽水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全面系统地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各级安监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各县(市、区)及丽水经济开发区安监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基本完善。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或确定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大多数村(居)也配备了公共安全协管员,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百家示范,千家创建”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实施分类动态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得到加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同时,我们注重执法工作的创新,推行违法后果现行告知制度、办案流程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处罚结果公布警示机制等,建立执法检查计划和公告制度。我们还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我们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民爆、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展开专项整治,有效防止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了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制度,打造了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我们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了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了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以及参与事故救援工作。全市及各职能部门制定了22个事故类预案,重点行业领域制定了20余个应急预案,形成了覆盖全面、层层到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六是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宣传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组织实施“百千万安全培训工程”,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连续七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指标持续下降。20x年与20x年相比,各类事故起数减少了75%,死亡人数减少了24%,直接经济损失减少了48%。在过去的年份中,没有发生过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一直保持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安全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战、辛勤工作。连续五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均获得省政府考核优秀。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的全体同志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向今天受到市政府表彰的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安全生产方面的成绩,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安全生产基础仍然相对薄弱,取得的成绩还不够巩固,同时一些问题也十分突出。首先,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确保安全监管职责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其次,一些企业未能充分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这些企业没有将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导致安全工作得不到有效监管和执行,事故时有发生。第三,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不足。很多务工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匮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必要的安全技能,成为事故的高发人群。最后,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亟需加强,监管水平也需要提高。如果不能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就难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期稳定和好转。
安全生产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民为先要求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是政府转变职能、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体现,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我们开展的各项工作都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是人们的首要需求,也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果我们忽视人的生命健康,忽视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那么“以人为本”就是空谈。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综合治理,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为丽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秉承科学发展观,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x”时期,我们正处在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五年。为了确保社会在这一时期既充满活力又稳定和谐,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怀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参与,注重治标又重视治本,全面改善社会安全生产状况,努力开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关键、突破重点;着眼长远、努力解决当前问题,真正做到以下四点:克服各种模糊认识,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战胜厌战畏难情绪,坚定长期作战的信念;摒弃侥幸心理,牢记“隐患危于明火”的观念;摆脱麻痹松懈思想,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对于安全生产,必须珍惜生命、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社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政绩,更是责任。
今年是“2023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别重大。全市上下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继续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突出基层基础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检查和队伍建设四个重点,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力争实现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零增长”;力争实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持续下降;力争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围绕一条主线
结合丽水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精神。首先,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增强安全意识,做到知法懂法,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其次,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风险防范,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最后,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将文件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通过以上举措,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这三个转变不仅仅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也是我们的工作措施和内容。通过这些转变,我们不仅能够实现工作目标,更能够促进工作理念的更新和提升。
第一,我们要实现“我要安全”的理念,即安全生产是生产的前提和保障。企业必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这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安全生产和生产活动密不可分,关键在于企业自身,而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至关重要。为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全面推进安全达标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诚信机制,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使安全生产贯穿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今年,我们将推动企业安全达标活动,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百分之百参与活动,并且有超过百分之__的企业达到市级以上的安全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覆盖;同时,机械制造、冶金、建材、轻工、电力等行业的规模以上企业,力争将A类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率提高至80%以上,B类企业的标准化实施率提高至50%以上。
第二,加强事前预防,是确保安全生产的科学合理方式。要将事故预防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早发现、早预防,消除事故隐患。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等多种方式,深入推广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其次,要加强培训考核,加大安全监管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强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所有员工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再者,要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市场准入条件,淘汰落后和安全性能低下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引导新建危化品项目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确保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建设工作。
第三,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深入实施安全生产警示告知制度,对事故控制情况每月进行通报。二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以更高的标准、更加的规范来推进企业分级评定工作。对企业按评定结果进行动态分类管理,对限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提请关闭。三是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以加大安全投入为着力点,以科技兴安为导向,以应急体系建设为保障,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大力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三)牢牢抓住四个重点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我们将重点加强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符合法定要求。同时,以“六个一”内容为重点,积极推进乡镇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要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安委办监督、指导、协调作用,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联合督查等工作制度。建立行业部门之间定期通报制度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二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最大的安全在于防范,防范的基础在于排查隐患。要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分别公布一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以施工现场整治为重点,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矿山安全标准化为抓手,深入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防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冶金及机械制造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是维护安全生产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协同作战,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特种设备等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由重视事故后处理向防范事故发生转变。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事故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执法程序和制度,确保执法严格、公开、公正、透明。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稳定和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和效果。因此,必须重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将学习作为提升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每名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应至少掌握1-2门安全监管技能,争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不断提升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到实处。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需要加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促使各级责任人勤勉尽责。各级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四个亲自”:首先是亲自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其次是亲自部署安全生产任务;再者是亲自参加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最后是亲自研究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真正履行责任,确保社会安定。分管负责的领导要亲自指挥,关注重点地区、环节、单位和场所,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二)进一步形成合力。继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的责任体系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市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发改、财政、公检法、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力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工、青、妇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新闻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持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问责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纪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应当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行政问责和奖惩制度,切实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内部规定,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内将不得提升或调任重要职位;对于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导致10人以上死亡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将不得参与各类先进评比;同时,相关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内将不得提升或调任重要职位。对于发生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的较大责任事故的乡镇(街道),也将受到相应限制。对于发生10人以上死亡事故或者在3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的单位,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将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书面检查报告。对于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将按规定扣减30%的效益年薪,主要负责人一年内将不得参与各类先进评比。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人命,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性,始终牢记守土有责的原则,坚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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