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自治区今日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其核心议题在于回顾一季度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深入剖析当前的安全生产状况,并从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旨在坚定地遏制部分地区及煤矿、建筑等关键行业领域的事故频发趋势。会议着重规划了下一步的安全生产策略与重点任务,全力以赴以预防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力图确保全区的安全生产局面保持平稳。
4月3日14:50,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当时井下共有人员18名,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8人安全升井(其中轻伤5人),7人被困井下。天利煤矿“4·3”顶板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国务委员王勇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先后4次做出批示,对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查明事故原因等工作提出要求。国家煤监局史宝中司长带领国家局专家专程来疆指导救援工作。自治区迅速组织各相关部门和专家,调动救援设备全力投入事故抢险救援、开展事故调查、指导善后处理工作。经过4个昼夜连续奋战,7名被困井下遇难者遗体已全部找到。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教训惨痛、发人深省。
刚才,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近期发布了一份报告,对今年全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并深入剖析了当前的安全形势以及所面临的问题。在会议中,昌吉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煤炭管理局和神华新疆能源公司等四家单位分享了他们宝贵的经验和做法,他们的发言得到了高度评价。我们鼓励大家深入学习这些单位的成功案例,从中汲取营养,促进互相之间的交流与进步。
下面,围绕如何有效开展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我提出以下几点见解: 一、强化安全意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对待。只有全员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操作规程。同时,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实施科技支撑:引入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生产环境的实时监控和预警,提升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因管理不到位或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此起到警示作用。 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实施,我们能够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机构及各级单位全面深入学习并践行了有关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严格遵循自治区党委与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在关键时段,对核心领域、关键区域进行了细致的安全检查,着重排查潜在风险,并严厉惩治各类违规行为,力图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当前,整体安全生产状况呈现出稳定且良好的局面。
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第一季度,乌鲁木齐市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尤其是道路交通、煤矿与建筑业的事故并未得到有效控制;较大规模的事故数量与死亡人数均超过了上一年度。进入四月,煤矿领域连续发生了两起事故。当前的安全生产状况极其复杂,安全生产领域内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与薄弱环节。 首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够深入。在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后,自治区安委会发布了紧急通知,强调各地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然而,仅仅三天后,库车县徐矿所属的夏阔坦矿业开发公司在4月6日再次发生导致两人死亡的顶板事故,这揭示了某些地区与行业领域内红线意识的缺失,以及事故预防措施的不完善,同时反映出安全监管与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其次,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未能得到充分落实。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暴露了该煤矿忽视法律法规,对职工生命安全漠视,采取违规操作的行为。作为一家国有大型企业的徐矿集团,在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上存在不足,最终导致了夏阔坦矿业开发公司同样发生了类似的严重事故。 最后,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频发。第一季度内,尽管各类工程项目尚未达到建设高峰期,建筑领域的事故数量却同比上升了100%。虽然道路交通领域的事故总量有所减少,但全区发生的8起较大事故中有7起集中在这一领域,导致24人丧生。
当前,我区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社会生产活动急剧活跃,生产规模、工程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点大量增加。同时,化工、矿山等一些传统高危行业领域经过多年粗放式增长、低水平发展,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老化,安全风险聚集,增加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一些企业安全投入减少,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得不到及时更新,隐患治理不彻底,安全培训教育滞后,安全生产基础更加薄弱。我区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很大,加强安全生产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以来,高层领导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与支持,曾多次发表关键指导性意见,对各级层面的安全责任执行提出明确要求,并着重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框架,坚持"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基本原则。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之基,是所有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应严格履行安全责任。这些重要的指示,深入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路径,提供了根本指南。 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全年目标进行了全面规划部署。各地区、部门、单位需全面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安排,深刻理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他们应认识到,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其结果大相径庭;必须秉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平衡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置于首要位置,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无虞。 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基础上,应牢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导权,将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更为突出的地位。时刻保持警觉,坚持不懈,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坚决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构建起抵御事故风险的“屏障”。 请根据上述要求对原始文本进行改写,仅限修改,不包含扩展或问答环节。在内容涉及引用、中文固定用法时,保留原样。直接给出修改后的结果即可。
抓好安全生产,严防安全事故,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关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织密“责任网”,筑牢“防火墙”。
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本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部署,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班子其他成员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更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自治区将研究制定对各地(州、市)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巡查制度,各地也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督促下一级政府和各部门履职尽责,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履责检查。
为了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执行,所有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遵循"管行业即管安全、管业务即管安全、管生产运营即管安全"的原则。各部门需明确自身安全监管的权力与责任清单,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执法力度,实施常态化监管,失职时追究责任。同时,应深化安全生产审批制度的改革,持续跟进审批制度改革后的实施情况,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管,避免监管盲区的产生。其他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本行业的日常管理与检查,推动隐患的及时整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发挥其综合监管职能,提供指导协调和监督督促,高效运行本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及下级政府的安全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评估。 请将这段内容修改为意思相近的原创表述,仅限修改,不得增加或减少内容,中文语法结构保持一致。
三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担负起本地安全生产属地领导责任,围绕自治区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要放在工作任务的落实措施上,思路要清晰,目标要明确,工作措施耍具体,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国家和自治区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落实。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责任人,应将安全生产视为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将其融入日常经营决策之中,确保在生产活动开始前满足安全条件。企业应构建以高层管理者为核心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并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确保安全责任的逐级传递与落实。同时,企业需设立一套自我评估与持续优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责任、管理、资金投入、教育培训及应急响应措施得到全面覆盖与有效执行。 为了提升安全管理效能,企业应赋予技术管理部门更多自主权与决策权,促使技术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推动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这一过程旨在实现从管理架构、操作流程、设备设施到工作环境的全方位标准化,从而构建一个系统化、规范化、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以问题为核心,加强应对策略,提升预防与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行动的主动性。 请注意:这里的回答是基于原文的改写,并保持了原文的意思和结构,但进行了重新表述,以满足原创性要求。
重大及特别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当前构成了安全生产领域的核心挑战,这类事件对公众安全感造成了显著冲击,并揭示了我们区内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关键薄弱环节。近来,本地区所经历的重大事故,多数情况是由安全措施的缺失或执行不到位所引发的。
当前存在的风险防控不足、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以及非法违规行为频发等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关键因素。为应对这些挑战,我们需深入分析易发事故的行业、场所、岗位和环节,全面识别潜在风险点。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并从源头上制定并执行更有效的预防策略,以提升防范重大事故的工作效率与成效。通过这样的综合措施,我们可以显著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概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安全风险的有效防控,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应建立起一套全面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首先,要深入分析并识别当前最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关键领域、关键部位及关键环节,明确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点,并制定出定期的风险排查与分析制度,确保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实现对风险的全面掌控和清晰认知。同时,加强对重点行业的风险管控,特别是在公路建设中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高风险路段,以及煤矿瓦斯、水、火、冲击地压、采空区等可能导致严重灾害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检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针对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高风险因素,应着重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等火灾风险点的排查,以及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检查。通过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提高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应对能力,确保对所有重大安全风险实施严格的预防与控制。 各类企业应承担起风险预防控制的责任主体角色,全面审视其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操作行为、职业健康、工作环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责任措施,以及时消除这些风险,保障安全生产。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摸清掌握现状,查实找准问题,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层面制定相应对策措施,切实把安全风险防控到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力度。重点聚焦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消防以及道路交通等领域,实施专项安全整治行动。对关键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及关键设施,应邀请专家深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隐患被准确识别并妥善处理。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法,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工等措施。对于整改进展缓慢或拒绝整改的企业,可采取断电、查封设备等强制手段,以确保安全生产。 各类企业需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着手整改。对于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隐患,企业应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覆盖,包括明确整改责任人、所需资金、整改期限、具体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等,确保隐患治理无遗漏、无死角,直至彻底消除。 同时,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机制,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透明化、公开化,增强监督效果。
为加快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7号),提出通过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等措施,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我区年产30万吨及以下生产能力的煤矿数占总数的84%,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技术落后、管理混乱,一直是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隐患。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发〔20xx〕7号文件精神,抓住国家推进煤炭去产能的政策机遇,尽快淘汰产能小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夯实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在我们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道路总里程显著提升,私家车保有量快速增加,这给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带来了持续的压力。为了妥善平衡道路建设与养护的关系,我们需要加速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日常巡查,实时监控道路运行状态,进行全面维护,并优化路标和安全防护设施。对于潜在风险,我们要坚持“动态清零”的原则,致力于打造一个既安全又便捷、舒适的行车环境。 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五同步”和“三同时”原则。针对新建、改建或正在完成施工但尚未开放交通的道路项目,应采取专人值守、设置禁止通行标志、实施物理隔离等严格的安全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非授权车辆进入,以保障安全。
为确保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有序进行,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增加,我们需深入贯彻执行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在年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对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更严格的打击与治理。为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制定并执行更加细致、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得以落实,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为提升当前安全生产状况的重要举措。 对于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要求其立即停止一切违规活动,并进行全面整顿。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标的企业,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单位及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最高标准进行经济处罚,确保违法行为的成本远超其收益。对于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不姑息、不手软,做到打击一起、整治一起、成效显现、长期稳固。 总之,我们要通过强力的执法行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迅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立即启动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此行动应聚焦于领导责任的执行情况、企业的主体职责是否得到落实、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执法力度。检查范围需覆盖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关注那些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与风险因素,以防止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漏洞。 在排查过程中,必须严格实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潜在隐患进行彻底检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所有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产生实际效果。为此,我们建议建立以随机抽查为主、专家参与为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以提高检查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通过这样的检查行动,旨在深入挖掘和解决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强化各级组织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整体安全管理能力,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面对第二季度气温回升、降雪融化导致局部区域洪水频发的情况,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与各类企事业单位务必给予高度关注。应重点监督指导矿山开采企业、长距离输油管道运营单位以及在山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以防因融雪型洪水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如遇必要,应果断采取停产停工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同时,强化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领导层现场指挥,全面提升对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的响应与处理能力。
在这里,在六月,自治区将集中开展以"坚定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题的第十五届"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预计于四月底发布。各地区、各部门及各组织需提前做好全面安排,强化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深入解读国家与自治区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导向与战略规划,采用易于理解、直观明了的形式,确保广大民众能从中获得深刻的教育与启示,同时鼓励企业一线员工积极参与,共同提升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与重视程度。
同志们,以人为本,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胜过千钧。我们必须始终将安全生产视为最核心的社会福祉,全面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深入进行安全巡查,以雷霆手段打击非法违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留任何安全生产的缝隙。通过不懈努力,持续优化全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为自治区的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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