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规,经甲方和乙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心商务大厦;工程地点:北京市中心商务区;开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结构类别:钢筋混凝土结构;预算造价:2亿元;决算造价:2.3亿元。
2、物业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3、施工单位:_________
4、监理单位: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抱歉,我无法修改合同条款内容。如果您需要帮助,可以告诉我您想要对合同内容做出的更改,我会尽力提供帮助。
1、甲方授权乙方负责编制该项目的预算(或概算);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
2、甲方授权乙方对工程预算(或结算)进行审核。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乙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以及相关书面资料。
5、甲方将在必要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配合。
6、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表,准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要求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工作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应当加强对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维修工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按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差额费:按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按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5、以上三项费用不可同时收取,如有重复收费,应按最高金额的一项进行收取。
6、付款办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有余款,合同履行完毕时,应当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认,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将持续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
3、双方完成合作后,结清款项,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一方违约,应按照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共设_________份,其中原件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原件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维修服务指的是对车辆进行大修、一、二级维护以及小修、中修、车辆年检等维护工作的服务。
1.4“配件材料”是指乙方在履行维修服务时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零部件和耗材。
1.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我们提供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相关汽车维修服务,同时也承接交通事故车辆的维修工作。
3、送修手续
3.1当甲方要将车辆送至乙方进行维修时,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完整乙方提供的“车辆维修派工单”。在这张派工单上,必须清晰地填写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累计行驶里程以及需要进行的维修项目。填写完成后,甲方的工作人员需要在派工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将派工单交给乙方。乙方会根据这张派工单确认接收维修项目。 感谢理解!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除维修计划以外的其他故障,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通常包括人工费、零部件费用和税费。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的价格,乙方会在正式的维修发票中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甲方需要在乙方维修车辆完成后,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并详细记录维修的具体部位、使用的材料和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以及质量保证期。同时,如有优惠活动,也需要在结算单上注明,并由乙方经办人审核签字。结算单需要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确认维修结果是否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是否合理。若维修结果符合要求且费用合理,甲方经办人需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若维修结果不符合要求、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书面向乙方提出问题。若乙方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要求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 “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最后一天为当月结算截止日期,乙方须在次月5日之前将所有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提交给甲方经办人核对并签字。经经办人确认后,财务部门将在接下来的十个工作日内安排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因为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机械故障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保证维修所使用的材料为全新的原厂正品,确需使用副厂产品或旧拆车件时,需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所有配件材料必须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乙方保证维修所使用的配件材料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完成并交付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将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所导致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果证明维修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
7.5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采取行动,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相关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
8.2在保修期内,如果甲方提出索赔并且乙方对此负有责任,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同意的方式来解决索赔事宜。解决索赔事宜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车辆发生故障,甲方的驾驶员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损失扩大。如果甲方未及时采取措施,乙方只需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需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项目,并将车辆送至甲方进行验收和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维修时间或未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未按时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本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赔偿费。逾期赔偿费按每车每天三百元计算,直至交付或提供服务为止。但逾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一万元整。一旦达到逾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乙方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延误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发生时,不得要求乙方承担没收履约保证金、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商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利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补偿金。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含利息。
14、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若发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已达3次;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送修的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不论何种情况,乙方均不接受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情况。
(5)因为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导致送修车辆发生事故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
(6)你没有按时、认真、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乙方服务
16.1乙方应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甲方有权对乙方定点维修厂执行的维修工时费定额、收费标准以及配件价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确保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若发现乙方存在违规行为,达到累计三次的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资格。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应当由甲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方可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保存两份。
18.3双方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修改或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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