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为了解决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重点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开展广泛的消防宣传教育。通过综合治理,我们努力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的存放和充电管理需要重视。电动自行车停放分散,可能占据通道和安全出口,导致堵塞。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和充电器可能会因老化或破损而存在安全隐患,充电线路也可能存在混乱接线问题,甚至充电设施的安装可能不符合规范。充电区域的巡视不及时,缺乏监控设施,而室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的地方也缺乏自动灭火设施。此外,充电区域可能存在杂物乱堆乱放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管理停放充电行为,清理建答内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的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设立集中停放场所,并配置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备,以规范停放和充电行为。禁止在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的区域乱停乱充。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情况,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情况,将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大众传达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信息,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同时,动员校内各方力量参与宣传引导工作,并在校园各处显著位置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提高师生的火灾防范意识。此外,我们还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以增强师生的逃生自救能力。
四、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在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底前),我们将在市、区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展开发动工作,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五、职责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等。
(二)根据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的要求,我们制定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和实施方案,并对各单位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六、实施标准
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各单位要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和防范到位的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为了方便管理充电设备,我们安装了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我会组织人员定时巡视,确保巡视频率不低于每2小时1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为了方便管理充电设备,我们安装了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我会组织人员定时巡视,确保巡视频率不低于每2小时1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单位需高度重视,结合进博会安保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各单位应设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定期检查总结。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应在自查的基础上,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共同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确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应当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水平。
各单位需在20xx年12月28日前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送至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的邮箱(邮箱地址),请将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统一为:20xx年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单位全称)。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我们将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动员各村社、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同时,我们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居民对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认识。通过综合治理,力争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管理,确保居民生活安全。
二、组织领导
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xx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镇安监办,由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区域,是否存在私自拉线乱接充电的情况;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的设置是否合理规范,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与住宅区、疏散通道是否采取防火材料隔离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备简易喷淋系统、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充电设备是否符合电气安全标准,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功能),电气线路是否安装了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且进行了固定设置和穿管保护;是否有人员定期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频次,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各村为此次巡查检查工作的落实主体。各村社要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出租房房东、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及主管单位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村社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自查和夜间巡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镇安委会将不定期检查抽查,并通报反馈检查整改情况。
(二)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以派出所为检查主体,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时间步骤
时间为x年x月上旬至xx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二)重点整治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重点动员本辖区居民对住宅小区、单体居民楼、农村私人住宅楼等进行排查和宣传工作;同时,xx派出所要加强对出租屋的排查和宣传工作。工作情况需要及时记录并整理,组织居民自查自纠,确保排查内容得到落实。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将相关数据归档保存并上报。
(三)全面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底):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安委会将组织对各村(社)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多发、频发,引起了雷州市领导的高度关注。xx市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强对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实施群防群治。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督促所辖区域自我检查自我整改,增强行业自律和单位责任意识。结合示范点创建,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加强执法力度,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提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我们将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公共媒体,向社会传达电动车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通过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让更多人了解电动车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成效。要求领导小组的负责人亲自带队进行检查督导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分工负责、密切关注,实地督导、跟踪反馈。镇安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展开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并向各村(社)、有关单位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经街道办公室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展开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措施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治理,建立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排查、现场处置、后续管控等措施,有效解决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确保市民生活环境整洁、有序、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
对住宅小区、对居民楼院(道)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以及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自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展开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检查专项行动。
深入摸排居民电瓶车充电刚性需求,加快建设一批集中充电点,努力做到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电瓶车充电设施全覆盖。对已安装集中充电设施的居民小区,督促居民在集中充电点充电。对于尚未实施集中充电的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物业在小区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封闭的小区,由社区在封闭区域内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开放式的小区,由社区就近选定公共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区的宣传阵地,如板报、公示栏、志愿者巡逻、网格员走访以及户外显示屏等,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向居民宣传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停放和充电知识,普及初期火灾的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在城中村、居民住宅区和居住出租房集中的区域,加大警示性宣传力度,通过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等方式,引导居民自觉购买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通过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并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的集中停放充电点。同时,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消除隐患。各社区(村)居委会、物业等相关单位,在6月1日前逐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到“四个一律”:一律教育劝导,责令撤除;对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强制撤除;对阻挠撤除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传唤教育;对涉嫌违反《消防法》的行为,一律由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执法管理,明确执法依据和程序规范,合法依法处理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充电行为。重点检查住宅小区内电动车辆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或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管理违规行为,及时整理上报至县消防救援中心。
(三)加强巡查工作。针对本次整治工作的广泛性和规模,重点关注住宅小区、沿街店面等重要区域,进一步推行网格化管理,提高发现问题和及时处理的能力。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划定巡查范围,明确具体负责巡查的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立即报告和现场处置的工作流程和规范,以确保问题发现后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
(四)加强社会宣传至关重要。我们将重点关注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利用户外视频、宣传栏、公示栏等传统宣传方式,持续开展有关电瓶车安全停放、安全充电知识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堵塞消防通道危害性等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的认识。针对典型火灾案例,我们将及时加强警示教育,广泛动员居民群众,鼓励他们积极举报周围存在的电瓶车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到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成立专门工作组,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有序组织并高质量地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加强消防工作的协作配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街道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因此各方必须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协同合作,坚决克服推脱责任的现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监管合作,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调度推进。各级部门应建立通报会商机制,及时总结分析工作推进的实际成效和成功案例,深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具有特色的亮点。
(四)加强督察检查。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随机选择两个社区(村)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敷衍塞责、未履行、不正确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力,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情况,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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