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快件出口的交接及结算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此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1、作为甲方国际快递服务的承运人,乙方同意提供从甲方寄往浩群所在世界各地区的文件和包裹的收取和派送服务。
2、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一系列标准的免费服务,包括上门取件和派送服务、快件查询等。乙方将免费提供给在无锡市指定的代理人所需的运单、信封、快件袋等快件物料。
二、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按照分运单(House Airway Bill)的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应根据实际需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报关单证和准确的货物资料。
3、对于需要运费到付的快件,甲方在发寄时必须在分运单上注明到付运费的方式。如果是临时需要到付的快件,甲方需要和乙方的取件人当面签署临时到付保函。如果未能在发寄时注明或签署保函,乙方将按照预付方式处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费到付的快件必须在分运单的帐号栏注明TCPCJY字样,无需填写具体帐号信息。
4、甲方如在出口货物中夹带、隐瞒危险物品,错误报告笨重货物重量,或违反包装标准和规定,导致乙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价格结算
付款方式
1、预付运费将每月结算一次,具体价格按附页中的计价方式进行计算。
2、甲方每月寄出快件后,乙方将在次月初将快件清单和结算发票寄送给甲方。甲方需在收到乙方寄来的快件清单和结算发票后的45天内以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运费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1、由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运输义务,导致货物运输出现问题,因此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分运单背书条款规定,乙方应当对因未履行运输义务而导致的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确保货物价值超过100美元时的运输安全,建议甲方在发运快件时直接向公司投保,以确保货物在遇到不可抗力等原因时能够得到及时补偿。
2、甲方如未按时支付运费,每延迟一天须支付给乙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若甲方逾期二个月未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2、甲乙双方如有解散、整合、变更、终止等情况发生,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七、合同的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自2021年12月9日起生效,对甲方的每一项承运委托均有效。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本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发生变更或终止。
八、其他条款:
价格见附件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运方)中通快递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国内物流(快递)服务业务。
1.2服务范围:中通快递覆盖全国各地,并开通了全部区域,但乙方无法派送超出其派送范围的地区。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自行负责所配送货物的运单打印及分拣包装工作,并保证运输面单上的信息无误。
2.2甲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准备好货物,导致货物延迟交付,责任由甲方承担。
2.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货物退换货,退换货费用将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2.4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延迟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每天下午 16:00 前安排人员上门取件,在货物交接时,乙方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请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包裹,乙方取件人员在快递单上签字后,则视为甲方已将商品完好的移交给乙方,此后商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由乙方负责。
3.2乙方需将乙方接收的货物安全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送错地点或交错接收人,乙方应承担无偿将货物运送至正确到货地点或交至正确接收人的责任。
3.3如果客户或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如客户要求跨区域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核实后告知乙方如何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4抱歉,我们无法派送超出我们服务范围的货物。感谢您的理解。
3.5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的运输情况,并设立专门的客服人员负责处理异常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乙方将立即通过QQ形式通知甲方,并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最终处理方式(重新投递或退回甲方指定仓库)。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方式,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甲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乙方的货物时:
a.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经确认无异常后,请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查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将货物退回。
4.2无法派送:当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如果无法联系到收货人导致无法及时派送,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如果在3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联系到收货人并无法派送,乙方将在得到甲方同意后将货物退回至指定仓库。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根据本合同规定,运输费用将按照货物的重量计算,计量单位为每1kg,不足1kg的部分将按照1kg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将根据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的较大者为准。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为:重量(kg)=长度(cm)×宽度(cm)×高度(cm)/7000。具体的运输单价请参考附件中的中通价格表。
5.2双方约定,每月30日前,乙方应提供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的明细账单,并将其汇总后提交给甲方核对。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账单,确保账单的准确性。
5.3在费用核算无误后,由乙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行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运费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
5.4费用的支付方式包括支票、银行转账和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甲方自愿为价值500元以上配送包裹买保价服务,双方约定的保价费率为2%,最高报价金额为20xx元人民币,甲方自愿选择是否保价。
6.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包裹或商品遗失、损坏或延误配送,从而导致顾客退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a.对于遗失或损坏的包裹或商品,如果甲方已购买保价服务,乙方应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若未购买保价服务,甲方提供交易凭证,乙方应根据实际交易金额和快递费用进行赔偿。若需要进行赔偿,应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若扣除后款项不足,乙方应当以现金补足。
b.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破损而引发顾客拒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发一票快件给甲方顾客,如发生该顾客仍然拒收的情况,乙方应免除此单运费。
根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乙方不承担以下情况导致的货物损失赔偿责任: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或化学变化。
a.不可抗力是指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一种情况,例如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其他类似事件。
b.货物本身的特性、质量问题或缺陷可能导致损失。
c. 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
第八条:保密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保密信息,所有权归提供信息方所有。除非经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获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指定日期。
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对不起,我无法修改已有的文本内容。如果您需要原创的文本内容,请告诉我您想要表达的意思,我可以帮您创作新的文本。
代 表 人: 法人或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收件方:宁波市镇海圆达快递有限公司 请将这段内容修改为原创内容,然后直接回复修改后的内容。
邮政编码:
电话:
对方(发件人):宁波优梦源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138号(明晨大厦912室) 请直接回复修改后的内容。
邮政编码:
电话 :0574-83876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流
(速递)双方经友好协商,为了达成共同目标,特此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条款。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价格
1.1乙方委托甲方提供国内物流(速递)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浙江省内的宁波、台州、舟山、丽水、衢州、杭州等地区。物流服务的价格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3浙江省内的服务价格是:15公斤内收费10元,20公斤内则是15元。(对于舟山地区,每公斤额外加收0.5元的服务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请谨慎、妥善地进行对所直接管理的货物的装卸、搬运、仓储工作,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提供的货物按照乙方指定的地址送达给指定的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若货物被错误运送至错误的目的地或接收人,运输方应当将货物免费运送到合同规定的目的地或接收人处。
2.5如果乙方要求改变送货目的地,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
2.6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和签收查询服务,及时告知乙方货物运输情况的进展。若出现异常问题,将立即通知乙方并商讨解决方案。
2.8根据协议约定,甲方将定期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
2.9乙方有权免费获得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等包装材料。在托运货物时,乙方有义务进行适当的包装,确保包装符合运输和仓储保管的要求。
3.2请认真填写运输面单,详细提供货物名称、特性、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给乙方。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货物丢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按照约定价格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收件人在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a.如发现货物外包装完好,经检验确认无破损的,应在回单上签字确认;b.如发现货物外包装破损或有可能导致货物损坏的,收件人有权要求开箱验货。若货物确实受损,双方应签字确认后由甲方负责赔偿;若货物完好,可签收。若拒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得到乙方许可后将货物退回。
4.2无法派送通知:若货物抵达目的地后,因无法联系收货人而无法及时派送,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若经过3天仍无法联系到收货人,且得到乙方同意后,将货物退回给乙方。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3若因为甲方原因导致货物被退回,比如在途中损坏或者派送无法完成等情况,甲方需要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根据本合同规定,所指运输费用的计算将以货物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0.5千克,若不足0.5千克的部分将按照0.5千克计算。
5.2付款方式为:结算时间为每月5号至10号,甲方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保价及理赔
6.1每一票件只能提出一次索赔。
6.2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方将按照其正常运输流程尽力派送快件。在浙江省范围内,快件通常会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若超过此时间,乙方可根据情况要求甲方赔偿运输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6.3甲方必顫快件送達後的兩個星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任何索賠,否則甲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除非发生争议事件,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未经双方另行约定,不得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
机密信息是指通过某种方式获取的、不公开的信息,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使用。除非经过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获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透露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与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甲方欢迎乙方就提供的服务提出任何疑虑、意见和建议,乙方可以随时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各持一份,共两份。协议终止后,双方仍需履行协议终止前尚未完成的责任和义务。如有疑问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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