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鹿范文网 方案 应急预案

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精选2篇)

发布时间:2024-10-07  (22713字)

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1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结合《普洱市森林防火业务培训方案》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今年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培训对象及目的

  培训对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包括指挥官、副指挥官、作战部门人员等;护林员负责巡逻防火、监测火情;扑火队员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管护人员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林火监测人员负责监测火情,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涉林单位相关人员包括采伐承包人、采脂承包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这些人员都是森林防火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培训目的:进一步提升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和涉林单位相关人员的扑火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他们在组织指挥扑火行动、保障安全、紧急疏散和林火监测调度等方面具备必要的素质。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防止群死群伤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二、培训方式

  为了不断提升各类防火人员的业务素养,确保他们拥有精湛的技术和高素质的素养,我们将以集中培训和定期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需求进行分类学习,逐步提升他们的综合能力。我们将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用由浅入深的培训方式,逐步提高各类防火人员的防控技能,增强他们的整体素质。在防火期前后,我们将分别开展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训,以确保防火专业人员在实践中能够胜任各项任务。

  三、培训内容

  1、理论知识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护林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责任人以及扑火队员需要学习多门课程,包括《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此外,还需要学习“森林防火值班调度”、“林火原理”、“GPS的使用”、“林火预防与业务实践”、“防火知识”、“林火扑救与安全”等内容,以提高他们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能力和效率。

  2、技能培训

  专业扑火队、应急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需要加强技能的培训。

  一要进行军事训练,按照有关军事科目要求进行出操、队列等项目训练,要做到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真正达到半军事化要求。

  二要对风力灭火机手、水枪手、电台值机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主要学习“风力灭火机原理”、“风力灭火机的使用与维修”、“无线电基础知识”、“电台架设方法”、“水枪使用目的和战法”。

  进行体能训练时,可以选择多种项目,如俯卧撑、短跑、爬山、长跑、夜间林地穿行和徒步旅行等,每次训练时间一般为1-2小时。

  四要到野外按实际扑火要求进行扑火演练,演练内容涉及火场指挥、扑火队员按组织指挥跑位、火场安全避险等内容,以达到锻炼队伍,增强实战能力的目的。

  四、时间安排

  202xx年1月举行第三期针对各级林火管理、调度统计、应急值守、巡山护林、林火监测以及负责场地管理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

  截止到2022年3月,专业扑火队、应急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已经完成集训演练。

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2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蔚县规划林业用地面积为248万亩,其中有林地151.49万亩(其中经济林6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34.58万亩,疏林地3.5万亩,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未成林造林地12.81万亩,苗圃地0.58万亩,宜林地91万亩,截至20__年底,森林覆盖率39.2%。境内有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王喜洞林场、飞狐峪峡谷省级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县域重点防火乡镇主要包括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等,主要林场有桃花镇朱家湾林场,吉家庄镇松山林场、石夭水林场,陈家洼乡坑木林场,阳眷镇郑家窑林场、南堡林场等,是河北省林业重点县、Ⅰ级火险县,是首都的“防火墙”和“护城河”。冬春季节气候干燥、多有大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概率较大。

  1.2编制目的

  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反应迅速、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依法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乡镇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2我们要把人民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人员的安全。加强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火灾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同时尽力减少火灾对森林草原的损害。

  1.3.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职责,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各项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3.5依托科技提升防火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加强对森林草原火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应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以及设备设施。要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以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避免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1.4编制依据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本《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组织机构、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资源保障、信息发布、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旨在提高我县森林草原火灾的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蔚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其他国家、省、市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有专门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6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和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1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6.2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草原火灾是指草原面积受害范围在10公顷至1000公顷之间,或者造成1至3人受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50万元之间的火灾事故。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严重的草原火灾指的是火灾造成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受灾,或者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总人数达到20人以上,或者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情况。

  2.主要任务

  2.1组织灭火行动

  组织、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扑明火、打火头、开隔离、清火线、守火场。

  2.2转移疏散人员

  指导、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期间的群众救援、转移、疏散工作,确保受威胁群众的安全。同时,做好群众的安置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

  2.3保护重要目标

  组织、协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加强对民生设施、重要军事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2.4保护重要林区

  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安全。

  2.5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6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易发地区社会治安工作,协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严密防范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目标的守护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易发地区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组织本县一般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设立在县级应急管理局内,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主任为刘俊文,常务副主任为李瑞林,副主任为刘合和王业伟。在必要情况下,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可依照程序提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部署相关工作。

  县森防指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随时成立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根据工作任务的不同而调整。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协调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事件,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

  3.1.1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主要职责:传达县委、县政府指示批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1.2抢险救援组是由县级应急管理局领导,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级公安局、县级消防救援大队、县级气象局、县级民政局、县级水务局、县级商务局、县级武装部、武警蔚县中队、县级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单位参与的抢险救援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与抢险救援救灾工作;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1.3医疗救治组是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参与的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指导灾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安排医疗救护队伍、医疗器械和药品向灾区提供支援;组织指导灾区做好伤亡人数统计,并安排转运和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和安置点对饮用水源和食品进行检查、监测,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3.1.4火情监测组是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等单位参与组建的。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等工作;负责对森林草原火险形势进行分析,及时通报高火险信息;负责全县火灾监测、核查和初期处置工作。

  3.1.5通信保障组是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等单位参与的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及时维护和修复受损的通信设施;组织保障灾区应急无线通信频率的安全使用;负责通信设施在抢险救灾中的保障工作。

  3.1.6交通保障组成员包括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武装部、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等单位。该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在灾区道路抢通抢修方面进行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和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工作。

  3.1.7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3.1.8灾情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组织灾害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3.1.9森林火灾案件侦破组是由县公安局主导,县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专门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的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调查火灾案件、收集证据、追踪犯罪嫌疑人等工作。

  3.1.10群众安置组是由县级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级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和体育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重要基础设施抢修、指导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3.1.11社会治安组是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装部、武警蔚县中队等单位参与组成的工作团队。其主要任务是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协调指挥部在灾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3.1.12宣传报道组成立了,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参与。宣传报道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媒体,及时发布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进行舆情监测、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2职责分工

  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是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致力于保障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承担着不同的责任,确保整个防火工作的高效推进。

  3.2.1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我县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开展火灾防治公益宣传,并提供重要时段的安全提示。同时,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及时。

  3.2.2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完善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协调组织全县自媒体网络正面宣传,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和生态治理。

  3.2.3县级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政策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组织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配合上级部门处理较大火灾;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制,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加强与邻县联防联控合作;制定县级火灾应急预案,督促乡镇、县直部门编制相关预案;制定火灾处置工作手册,组织应急演练;负责一般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统筹火灾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指导航空消防工作,协调航空扑救;统计火灾信息,上报重要情况;召开防治工作会议;负责公文运转等事宜。

  3.2.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全县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提供必要的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信息支持;协助受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制定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巡护、火源管控、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督导检查防火工作,协助相关联合检查;负责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分析研判全县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制定预测预报,并组织封山防火工作;负责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火情处理等工作;管理森林草原火灾系统平台,包括预警监测、卫星监测、视频监控和报警电话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指导队伍建设;协助乡镇做好群众转移工作;配合森防办做好防灭火工作会议准备。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间承办相关事宜。

  3.2.5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王喜洞林场。管理中心承担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查巡护和火源管控等预防工作,负责及时发现火情并进行早期扑救。

  3.2.6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责包括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制造谣言、盗窃、哄抢火灾扑救物资以及破坏防灭火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保障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安全;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的管控和疏导工作;负责确认遇难人员身份;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参与组织受灾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安置。

  3.2.7蔚县环境保护局是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区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将建立健全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和处理机制,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以及燎草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对于违法露天焚烧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积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2.8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抢险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确保抢险队伍的有效运转;负责统筹安排抢险物资设备的采购和储备工作,保障抢险物资设备的充足供应;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抢险预算,确保抢险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有效使用;负责进行扑救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负责指导和督促国有资产所监管企业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防火措施到位、有效。

  3.2.9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中央和省市预算内投资支持相关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规划和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和交通运输的协调保障工作,以保持灾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此外,该局还负责督促风机机座区域、太阳能发电场区、生物质发电厂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开展。

  3.2.10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灭火知识的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火灾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在灾情发生时,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学校做好师生的转移安置工作,及时组织受灾学校的复课工作或设立临时教室,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协调协助学校进行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并推动学校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工作。

  3.2.1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特别是民爆行业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组织落实县级药品储备的紧急调用工作,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公司,确保森林草原防火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2.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进入林区、牧区的运营车辆和乘客进行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修复被损毁的公路、桥梁等设施,保障救灾交通道路的安全畅通;负责协调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等工作。

  3.2.1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负责督促相关景区(景点)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加强防火宣传工作;督导相关景区(景点)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应急预案,及时修复受损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指导旅游景区(景点)开展游客避险、救援、疏导和转移工作,确保游客安全。

  3.2.1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火灾对灾区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灾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灾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治。

  3.2.15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开展防灭火公益宣传;负责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常态化开展防灭火安全提示;协调做好火灾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

  3.2.16县气象局:负责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火灾事发地点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进行现场应急观测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3.2.17县卫生健康局是全县医疗资源的调度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医疗机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救治灾区伤病员;同时负责实施疫情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保障全县居民的健康安全。

  3.2.18县民政局是负责组织指导灾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的部门,同时负责指导慈善捐赠工作。除此之外,县民政局还致力于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

  3.2.19市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地的防火工作。

  3.2.20县水务局负责统筹组织水资源调度工作,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用水的供应。

  3.2.21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扑灭森林草原火灾时的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饮用水等物资的准备。同时,根据调拨命令安排物资的调拨和供应,确保应急物资能够及时到达火灾现场,支持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3.2.22县供销联社将负责储备和保障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用盐等物资,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3县武装部正组织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以及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4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和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调外市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积极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居民;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5武警蔚县中队:组织武警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6蔚县供电分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加强林区范围内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线路不因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摩擦而引发森林火灾。同时,在森林火灾易发地段设立防火隔离带,有效预防火势蔓延。我们将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在灾情发生时,我们将迅速响应,抢修电力设施,确保灾区电力供应稳定,为抗击火灾提供坚实支持。

  3.2.27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承担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建设和防火期间设备维修调试保障工作,同时负责建立林区监控范围内着火点与护林员手机终端之间的自动通知机制,并负责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2.28蔚县地区的移动、电信、联通分公司负责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间向居民发送防火安全提示短信,并发布重要信息。同时,他们还负责为抢险救灾提供通信保障,维护和修复受灾地区的通信设施,参与通信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3.2.29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以铁路沿线两侧排水沟或边坡作为防火隔离带,组织人员巡护、清除森林火灾易发地段周边可燃物,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负责做好全县铁路沿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3.3扑救指挥

  早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乡镇负责。一般情况下,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在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介入并提供支持。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由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统一指挥所有火灾扑救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当地乡镇应当设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指挥部,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负责组织和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势发展和救援需求,可适时提升指挥层级。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在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需服从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若需要跨越县(区)辖区执行火灾扑救任务,则应接受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并服从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4专家组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扑火任务需要成立专家组,对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等提出咨询意见。

  4.应急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辅,军队支援力量为补充。

  4.2力量调动

  应对森林草原火灾时,首先应调动当地扑火力量,并将临近乡镇和全县的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跨县(区)当需要调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火时,需由相关县级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统筹协调。

  调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武警部队被调派执行灭火任务,县政府和县武装部门协调组织,下达增援指令。

  5.预警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红色预警信号代表火险等级为五级,极高危险;橙色预警信号代表火险等级为四级,高度危险;黄色预警信号代表火险等级为三级,较高危险;蓝色预警信号代表火险等级为二级,中度危险。一级火险(低度危险)仅发布等级预报,不发布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每年森林草原防火期。

  黄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的时期。

  橙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时期。

  红色预警:在防火期间,当某行政区域内40%以上的地区连续20天以上没有降雨,或者出现连续7天以上的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时,就会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而在非防火期间,当某行政区域内40%以上的地区连续30天以上没有降雨,或者出现连续7天以上的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时,就需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1.2预警发布

  应急管理、林草及气象部门将加强协商合作,共同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在必要情况下,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向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5.1.3预警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已经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和手机24小时全天候待命,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已经进入战备状态;各类扑火物资已经准备就绪;所有扑火设备和通讯工具已经进行检修,随时待命以确保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将调派专门力量加强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橙色预警响应:在保持黄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以及相关成员单位领导要前往各自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同时森林草原防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全天候待命。

  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通告,要求严禁在林区草原进行任何野外用火;组织防火人员进行巡山检查,并及时实施封山措施,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实行严密防范。

  5.1.4预警解除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预报。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解除预警警报。

  5.2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相关单位和邻近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

  5.2.1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乡镇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立即向县级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①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已经有两个小时过去了,但火势仍未被扑灭,或者在傍晚前得到控制。

  ②森林草原火灾是指在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以及飞播造林、绿化廊道、集中连片工程区、草地等重要地区发生的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可能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④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距离乡(镇)界5公里以内的地方,同时也会对距离县界10公里以内的地方造成影响。特别是在相邻县(区)交界处发生的火灾,更容易蔓延并造成严重后果。

  ⑥在国家、省、市党代会、人大、政协会议、节日期间等敏感时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需要县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2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情况。

  ①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3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向市级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①森林草原火灾是指造成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的火灾。

  ②森林草原火灾一旦发生,如在6小时内未能将明火扑灭或当日内未能完全扑灭,将会给周围环境和生物带来极大的危害。

  ③重要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以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这些地区经常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可能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

  ⑤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被定义为那些在森林、草原等自然环境中发生,并导致至少一人死亡或受伤的火灾事件。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市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⑨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6.应急响应

  6.1县级层面前指设置

  森林草原火灾常常具有突发性强、态势变化快、复杂情况的特点,且火灾多发生在偏远地区,因此扑火行动需要由属地政府相关领导靠前指挥。为有效应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及时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称前指)。针对重点火险区或对重要目标构成威胁的火灾,应立即设立前指;对于火场较多或火场范围较大的情况,可以设立总指挥部和多个战区分前指;而对于发展蔓延威胁较小、能在短时间内扑灭的火灾,可以由专业的森林草原消防队长全权负责指挥扑救。前指的地点应选择距离火场较近、交通便利、通讯畅通、提供生活支持的地点。前指的规模和设置应根据实际火情来确定。

  6.1.1前指的设立

  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后,当地县级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设立由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或负责人指挥的扑救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扑火前指应尽量设在靠近火场、环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畅通、便于后勤保障的地方,办公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工作人员应佩戴专门的袖标或胸签。

  当某一地区同时发生多起火灾,或者一个火场发展为多个火点时,可以设立一个扑火总指挥部,并设立相应的分指挥部。

  6.1.2扑火前指的组成及职责任务

  扑火前指是负责指挥火灾扑救行动的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收集火灾信息、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应对方案;组织调度扑火人员和装备,有效地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及时向公众发布火情信息和扑救进展情况。

  6.1.2.1扑火前指的组成

  扑火前的指挥一般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和参与灭火行动的部队指挥官组成。

  扑火前指总指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

  扑火前的副总指挥是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和主要参战力量负责人。

  扑火前指总调度长:县森防办主任。

  新闻发言人:主管新闻宣传的党政负责同志。

  在扑灭火灾之前,需要设立扑火指挥组、综合情报组、力量调度组、火情侦察组、通讯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火灾调查组、气象服务组、救援安置组、扑火督导组、医疗救护组等多个工作组,以确保火灾扑救工作的有序进行。

  6.1.2.2扑火前指的职责任务

  总指挥: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理紧急情况。在必要情况下,对不听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相关人员可就地免职,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负责指挥扑火前线的工作协调,督促执行扑火前线的各项指令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扑救措施,及时总结火场情况并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新闻发言人:组织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及时发布官方信息,回答媒体提问,正确引导舆情。

  扑救指挥组:负责调度火场情况,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综合材料组:负责扑火前指的文秘工作,包括起草相关文件和情况报告。

  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协调落实公路、铁路运输等事宜。

  火情侦察组:负责火场侦察,分析火场态势,提出扑救建议。

  通讯信息组:负责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

  宣传报道组:负责联系新闻记者,协调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被装、机具、油料等后勤物资的组织和配送。

  火案调查组:负责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案件以及指导灭火前的安全保卫工作的部门。

  气象服务组: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服务,以支持火场的灭火工作。同时,积极组织人工增雨作业,帮助扑灭山火。

  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援伤员和安置灾民的工作。

  扑火督察组:负责监督和督促各项扑火任务的执行情况。

  医疗救护组:组织调配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协调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森林草原火灾伤病员医疗救援和相关区域卫生防疫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临时医疗点或派遣巡回医疗队,为火场扑救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及时的医疗卫生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可以对前指岗位的设置进行调整。

  6.1.3扑火前指的机制运行

  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决策指挥机构,负责调度现场扑火力量、资源和物资,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组织和指挥。扑火前指组成人员由参战各方主要或主管领导参加,在前指总指挥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一作战部署,统一号令,统一行动。为确保前指发出的作战命令得到坚决贯彻执行,避免各自为战,规定以下9项工作制度:

  6.1.3.1例会制度。扑火前指适时召开例行会议,汇总信息、通报情况、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行动计划。

  6.1.3.2会商制度。充分利用卫星监测、无人机观测、地面巡视等手段,全面了解火场情况,由总调度长适时组织参战力量和有关专家对火场动态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提出工作建议。

  6.1.3.3通讯制度:各分前指和参战力量需确保通讯设备状态良好,随时与扑火前指保持联系,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未经扑火前指批准,不得关闭通讯设备或占用通信频道。

  6.1.3.4火灾报告制度是指在扑灭火灾之前,必须按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火灾扑救情况和火场态势的规定。

  6.1.3.5宣传报道制度,新闻报道需在火场新闻发言人提供的官方权威信息基础上进行撰写,包括火场态势和扑救进展等内容。稿件须经新闻发言人审核并报扑火前指审查。

  6.1.3.6消防队参加扑火任务时,应自备3天的食物和燃料。扑火前指统一协调供应3天后所需的食物和燃料;当地乡镇要确保扑火前指的食宿和办公条件,积极提供后勤支持服务。

  6.1.3.7在扑火工作中,必须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展开扑火行动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到扑火人员和附近居民的安全。在动员扑火人员参与行动时,必须明确安全防范措施和避险计划,确保他们在扑火过程中不会受到威胁。

  6.1.3.8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扑火工作至关重要。在扑火行动中,每个参与单位都应明确自己的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各位带队领导身上。如果带队领导因为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不服从命令导致了贻误战机、火情失控、火场复燃或者人员伤亡,那么就应该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6.1.3.9灭火后,必须进行火场验收。扑火队和清理队在扑灭火势后需办理交接手续;清理和看守火场人员应分段包干,原则上24小时看守;负责看守火场的单位应向扑火前指提出验收申请,扑火前指需全面验收火场,确保“无残火、无暗火、无烟点”;为防止死灰复燃,只有清理人员完成任务后才可撤离火场。

  6.2森林草原火灾分级应急响应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的规模、蔓延速度和扑救难度,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6.2.1Ⅳ级应急响应。

  6.2.1.1启动条件。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乡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投入扑救工作。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关注火势发展情况,掌握火情动态,并向县森防办主任汇报。尽管乡镇政府全力以赴展开扑救,但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且有可能威胁到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的飞播造林和集中连片工程区等地,因此启动了Ⅳ级应急响应。

  6.2.1.2经过分析评估,森林草原火灾已经达到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标准。县森防办向县森防指提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做出决定。

  6.2.1.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情,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加强卫星林火监测,掌握并及时报告火场发展趋势,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做好火灾进一步蔓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6.2.1.4经过有效控制,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终止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响应。

  6.2.2Ⅲ级应急响应。

  6.2.2.1启动条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 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造成严重破坏和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发生时; 2. 重大事故:如核泄漏、化学泄露、交通事故等引发严重后果的重大事故发生时; 3. 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爆发、食品安全事件等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发生时; 4. 恐怖袭击:如恐怖分子实施大规模袭击时,造成重大伤亡和社会恐慌时; 5. 社会安全事件:如大规模暴力事件、群体性事件等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时。

  ①发生1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森林草原火灾已经肆虐了6个小时,但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③有可能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邻县(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发生了一起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了较大的危险。

  ⑥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等重点乡镇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风险较大,请注意防范。

  ⑧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2.2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经过县森林防火办公室的分析评估,确定灾情已经达到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标准。因此,建议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议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最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常务副总指挥做出是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决定。

  6.2.2.3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发生森林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常务副总指挥担任扑火总指挥,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援、火情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全力组织实施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已经进入紧急响应状态,加强卫星监测火情,及时搜集火情信息,分析研究火情,协助指导火灾扑灭工作;根据情况向扑火总指挥请示,派遣由县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领导的工作组前往火场,协调指导灭火工作;必要时,协调邻近乡镇,加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的支援;同时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支持;发布森林草原高火险预警通告。

  6.2.2.4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6.2.3Ⅱ级应急响应。

  6.2.3.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森林草原火灾已经发生了8小时,但是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可能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④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的森林火灾;

  ⑤邻县(区)交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3.2火灾发生后,经过县森防办的分析评估,确定灾情已经达到了启动应急响应的标准。因此,县森防办向县森防指提议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经过县森防指总指挥的审议后,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6.2.3.3应急响应措施包括成立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扑火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指挥部将迅速调集各类力量,协调扑救火灾,确保火情得到有效控制。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视情请示县森防指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协调相邻乡(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进行支援;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县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请求市森防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支援;请求市森防指飞机增援灭火。

  6.2.3.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6.2.4I级应急响应。

  6.2.4.1启动条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启动I级应急响应: 1. 当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时; 2. 当遭受网络攻击、信息安全事故等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况时; 3. 当出现严重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时; 4. 当其他需要立即采取行动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发生时。

  ①发生了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但尚未有效控制。

  ②森林草原火灾已经持续了12个小时,但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③严重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烧入邻县(区)且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较大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政府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4.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6.2.4.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带领常务副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以及相关单位领导前往火场前线,成立县政府扑灭前线总指挥部,展开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行动;协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火场工作组展开相关工作;县森防指向各成员单位发布灾情通报,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展开工作;县森防指调集全县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力量展开灭火行动,并协调民兵、预备役、武警部队,提供充足支援力量进行扑火工作;县森防指组织扑火物资的增援工作;县气象局依据实际情况展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森防指派出督导组由成员单位参与,前往全县督导检查防火工作;当本县无法有效控制火势蔓延时,在市森防指的指导下展开火灾扑救工作。

  6.2.4.4应急响应终止。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效控制下,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控制,总指挥决定终止了一级应急响应。

  6.3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为了有效开展扑火工作,县政府、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6.3.1扑救火灾

  属地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附近力量参与扑救工作,争取在火势蔓延前将火灾扑灭;各扑救力量在统一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

  6.3.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在森林草原火灾威胁下,农牧点和人员密集区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阻止火势蔓延,并制定紧急疏散计划。必须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

  6.3.3救治伤员

  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对于重伤员需要进行异地救治;同时派遣专业的医疗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治。

  6.3.4善后处置

  对于遇难人员的家属,我们将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做好善后工作,尽力抚慰他们的心灵。对于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而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他们必要的医疗救助、抚恤和补偿。

  6.3.5保护重要目标

  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遭受火灾威胁时,应立即组织专业队伍,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火灾威胁,保障目标的安全。

  6.3.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6.3.7发布信息

  县森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3.8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被成功扑灭后,扑火队员们开始对火灾现场展开全面清理和检查工作,他们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最终将火场移交给当地乡镇或相关责任单位看守。

  6.3.9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4区域联防联治

  建立跨区域联防协作机制,旨在加强不同地区间的合作,共同应对森林草原火灾。该机制将提供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保障,以保障各地区在面对区域性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挑战。

  7.综合保障

  7.1后备力量保障

  县政府应当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的建设,提升其应急处置能力。除了重点装备专业队伍外,还应关注其他应急扑火队伍的装备,确保在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时,能够调动足够的扑火力量进行应急处理。

  发生严重森林草原火灾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乡镇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应急机动队伍前往增援,同时协调空中飞机增援灭火工作。

  7.2资金保障

  县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足够的经费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7.3物资保障

  县级应急管理局正在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工作,以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森林草原火灾。储备的物资包括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以支持各乡镇的防火工作。各乡镇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也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乡级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扑火工具和装备,以备不时之需。

  7.4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要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影响天气等技术服务;应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并按照县森防指的统一安排参加火灾现场的灭火技术指导工作。

  8.后期处置

  8.1火灾侦破与评估

  公安部门将对森林草原火灾的起因、肇事者等情况展开调查,确保火灾原因得以查明,肇事者得到及时处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挂牌督办、调查处理工作,林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将对受害森林草原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查,向县政府提交评估报告,并上报县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对于规模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市、省或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发出督办函,督促相关工作得以落实。

  8.2工作总结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指需及时对火灾发生的原因展开调查与分析,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随后,县森防指应向县政府和市森防指报送火灾扑救工作的总结报告,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提高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勇敢拼搏、无私奉献。同时,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在扑火工作中不幸牺牲的人员,如果符合评定烈士条件,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和补助。

  9.附则

  9.1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以上所述范围为包含本数在内,不包括本数以下。

  9.2预案演练

  县、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培训工作,包括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升扑火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作战能力,并加强对群众的避火安全常识普及。同时,要确保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装备,并进行相应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障高水平的扑火后备力量。县森防办应与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这份预案是针对蔚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实施后将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定期组织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政府批准。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精选2篇) 相关内容
本电梯应急预案旨在指导在电梯故障或紧急情况下的行为和操作,确保乘客安全。包括电梯故障处理流程、紧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2023年学校整改方案旨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优化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通过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目标,以期实现学校整体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
我们将对现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方案集合了各种实用的施工方案模板,涵盖了建筑、装修、土木工程等多个领域,为施工人员提供了丰富的参考和指导。无论您是初学者还是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都能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施工方案模板,帮助您高效、安全地完成工程项目。
这个网站提供了关于班会活动方案的详细内容,包括活动策划、执行和评估等方面的内容,是帮助组织班级活动的好去处。
本篮球比赛活动策划方案详细介绍了关于组织篮球比赛活动的内容,包括比赛规则、参赛队伍、赛程安排、奖品设置等方面的具体安排。欢迎查阅了解更多详情!
这篇方案详细介绍了关于读书交流会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安排,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群、活动流程等。欢迎阅读了解更多关于读书交流会活动的信息。
这个产品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详细介绍了一个创新产品或业务的计划,包括市场分析、竞争分析、商业模式、营销策略等内容。通过这份计划书,可以清晰了解该项目的创新点、商业机会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这个产品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提供了一个全面的计划,帮助创业者规划和实施他们的创新创业项目。
在祖国我为你骄傲演讲稿中,演讲者可能会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和自豪之情,强调祖国的伟大成就和发展进步。演讲内容可能包括对祖国的赞美、感恩以及对未来的期许和展望。通过这篇演讲稿,人们可以更深刻地感受到对祖国的热爱和自豪,激励人们为祖国的发展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欢迎来到小学家长会上的演讲稿网站!在这里,您将找到有关如何更好地支持孩子学习和成长的宝贵信息和建议。让我们一起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2024年竞聘演讲稿范文是一篇关于竞聘演讲稿的范文,内容涵盖了演讲的重要性、竞聘的意义以及如何写好一篇竞聘演讲稿。如果您正在准备竞聘演讲,不妨参考这篇范文,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页面执行时间0.01227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