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与乙方(承运人)经协商一致,特此签订空运合同,将运输(货物名称)至目的地(到达地名),双方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自月日起,托运人需要将(货物名称)运送到目的地,需要使用型飞机进行运输。具体航程如下: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的航程和经停站,可供托运的最大载重量(包括乘客和行李)将受到限制。如果由于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那么可供托运的载重量将相应减少。
第三条飞机的载重量如果没有充分利用,民航公司可以利用剩余的承载能力。
第四条承运人应当按照预定的时间表执行航班,除非受到气象条件、政府规定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如需取消收音机托运服务,需支付退机费用为100元。如果托运人取消托运服务前,承运人已经为执行本合同而产生了调机费用,托运人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调机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应当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适当的包装,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如果因包装不妥导致货物损坏,托运方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承运货物时,保险费用由承运方承担。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是由于承运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托运方承担。
第八条 在招待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如果合同中存在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共同商议解决。对于涉及航空运输规定的问题,应当依照相关运输规定处理。
托 运 人: 承 运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订立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就快件出口的交接及结算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此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服务项目:
1.作为甲方的国际快件承运人,乙方同意提供从甲方寄往浩群所在世界各地区的文件和包裹的收取和派送服务。
2.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标准的免费服务,具体包括:上门取件和派送服务、查询服务等。乙方将免费提供在无锡市指定代理处所需的运单、信封、快件袋等快件物料。
二.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遵守分运单(House Airway Bill)的背书条款,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按实际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报关单证及正确的货物资料。
3.对于运费到付的快件,甲方在发寄时应在分运单上明确注明到付方式,并在需要时与乙方取件人签署临时到付保函。若未按要求操作,导致乙方提前支付运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分运单的帐号栏应标注TCPCJY字样,无需填写具体帐号信息。
4.如果甲方在出口货物中掺杂、隐瞒危险物品,错误报告笨重货物的重量,或者违反包装标准和规定,导致乙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价格结算
付款方式
1.预付运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根据附件中的计价方式进行计算。
2.B、乙方将甲方当月所寄之快件清单及结算发票于下月初发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快件清单及结算发票后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存款划帐)方式将运费付至乙方帐户,甲方的付款不得迟于乙方发出清单及发票后 45 日之内付款。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1.由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运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分运单背书条款,乙方应当对因未能及时交付货物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甲方在发运价值超过100美元的快件货物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确保在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货物损失时能够得到补偿。
2.甲方如未按时支付运费,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如果甲方逾期支付超过两个月的款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索违约金的权利。
2.甲乙双方如有解散、清算、分立、合并或提出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的情况,应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七.合同的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两页,双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对于甲方的任何委托承运均有效。除非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本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发生变更或终止。
八.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服务项目:
1.作为甲方的国际快件承运人,乙方同意提供从甲方寄往浩群所在世界各地区的文件和包裹的收取和派送服务。
2.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标准的免费服务,具体包括:上门取件和派送服务、查询服务等。乙方将免费提供在无锡市指定代理处所需的运单、信封、快件袋等快件物料。
二.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遵守分运单(House Airway Bill)的背书条款,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按实际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报关单证及正确的货物资料。
3.对于需要运费到付的快件,甲方在发寄时需在分运单上明确标注到付。如果是临时到付快件,甲方必须与乙方的取件人当面签署临时到付保函。如果未标注或未签署保函,乙方将按照预付方式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费到付的快件在分运单帐号栏应注明TCPCJY字样,不需要填写帐号。
4.如果甲方在出口货物中掺杂、隐瞒危险物品,错误报告笨重货物的重量,或者违反包装标准和规定,导致乙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价格结算
付款方式
1.预付运费将每月结算一次,具体价格根据附件中的计价方式进行确定。
2.乙方将甲方当月所寄之快件清单及结算发票于下月初发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快件清单及结算发票后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存款划帐)方式将运费付至乙方帐户,甲方的付款不得迟于乙方发出清单及发票后45日之内付款。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1.由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交运义务,导致货物未能如期送达,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分运单背书条款,乙方应当对货物运输途中的损失或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货物价值超过100美元时能够得到有效赔偿,建议甲方在发运快件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以规避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
2.甲方如未按时支付运费,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如果甲方逾期支付超过两个月的款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索违约金的权利。
2.甲乙双方如有解散、清算、分立、合并或提出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的情况,应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七.合同的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两页,双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自2022年起生效,自甲方委托承运起生效。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变更或终止。
八.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鉴于乙方能够提供高效、便捷的货件快递服务,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承运人并支付相应费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词语释义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含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乙方所提供的快递服务包括门到门取件和派送服务,免费提供货件跟踪查询服务,并提供有偿的标准包装服务(国际货件除外,木质包装除外)。
1.2 投递的标的物是指:甲方指定给乙方并由乙方快递人员投递到甲方指定地点的物品,其物品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独立完整包装称为壹件,并以此为快递费用计量单位。
1.3甲方的责任期间为:乙方收到货件之前和投递对象或其代收人签字接受之后的这段时间。在这段责任期间内,如果货件毁损或者灭失,责任将由甲方承担。对于包装完好无损的货件,在包裹外部没有明显破损的情况下,如果包裹内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4乙方责任期间指:自乙方快递人员接收到甲方订单并取走货件开始,直至收件人或其代收人签收货件为止的时间段。在责任期间内,乙方应承担货件损毁、灭失的风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投递的物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禁止的规定,也不包括法律明确禁止乙方运送的物品。
2.2 为保障甲方货件的及时准确投递,甲方在办理货件投递委托时,应当向乙方准确提供货件形状、有无特殊要求、准确的取送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与货件相关的信息,并对乙方提供的运输单据进行详细填写。
2.3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应付的服务费用。
2.4甲方应负责填写所有运单和其他清单所需的文件。如果甲方选择授权乙方代为填写,则甲方有责任确保向乙方提供准确和完整的信息。另外,如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涉及国际运输的包裹投递,甲方应自行获得出口所需的各种许可证和政府批文。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货件进行适于运输要求的包装,特殊包装材料费由甲方负担(详见附件一《特殊包装材料费用表》)。
3.2 乙方应承担责任期间之内货件损坏、灭失的风险。
3.3乙方需确保乙方货物的安全,并检查货物的收寄规格。乙方还需要负责处理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有关货物的查询。
3.4若甲方的货物未能按时送达,乙方应在发现之日起48小时内立即通知甲方。
四、价格及结算
4.1 本合同所适用的价格表见附件二《快递收费标准》。
4.2派送货件的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具体为乙方次月将上月费用汇总后凭快递单和对应金额的发票交甲方核对,甲方核对无异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对货件的查验权
5.1当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对甲方的货物进行查验时,承运人有权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打开发件人委托运送的货物和随附的运输文件、资料,以便进行检查。承运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检查发件人委托运送的货物。发件人必须确保其委托行为合法,委托承运人运送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并满足运输要求,同时附带的运输文件资料必须准确、完整且合法有效。
5.2如果委托人的委托行为或运送的货物违反了法律法规,由委托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承运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如果乙方所提供的快递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且甲方未在运单上注明货物价值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那么乙方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A.丢件赔偿
i.每件货物的赔偿标准为每公斤200元,最高赔偿额为1000元。
ii.5公斤以上其他快递货件,如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将按照每公斤20元人民币(按毛重计算)的标准进行赔偿。然而,乙方对每票运单的最高赔偿金额限制为1000元人民币整。
B.损件赔偿
i.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下,乙方将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成本进行赔偿,但每件货物的最高赔偿金额为500元人民币。
ii.除5公斤以下货件外,根据实际损失的成本价值进行赔偿,最高赔偿标准为20元/公斤;然而,乙方应对每票运单的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整。
C.晚件赔偿
i.乙方负责赔偿的晚件是指以下的延迟派送情况:
a.由于乙方的原因,同城快递的送货时间延迟超过正常时间6个小时以上。
b.由于乙方责任,外埠件延迟送货时间超过正常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
ii.对于以下两种情况,如果甲方提供了错误的收件地址或联系方式,或者未能及时提供准确的接收信息,导致货件无法派送或延误派送,乙方将免除甲方应支付的派送费用。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乙方将按照运费的两倍进行赔偿。然而,乙方对于每票运单的延误责任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200元整。
6.2甲方若在支付合同价款方面拖延超过90天,或者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七、合同期限
7.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
7.2双方如有终止本合同的意向,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时,双方仍需履行和完成在合同终止前已经产生的义务。
八、争议的解决与司法管辖
甲、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若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江阴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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