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地址: ______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废弃物(渣土)运输部分预计持续___天,具体时间安排为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单价、总方量
合同签署前,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现场标高信息,双方代表交换了意见。经过测算,初步确定土方量为立方米。运输完成后,将根据实际运输单据进行结算。
土方运输,根据要求,每辆车每次至少装载2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渣土),并按照单价元计费。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次进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时,必须填写结算票,共有一式三份,甲方和乙方各保存一份,另外一份作为存根。结算票上必须详细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以及运输距离。同时还需要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和负责人签名确认。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任何涂改或伪造的情况都会导致票据无效。双方需要以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建筑垃圾运输记录准确无误。
(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将根据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果结算票与预估方量不一致,将以结算票为准。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完工后,乙方将根据结算票制作工程决算书,并交由甲方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如果甲方超过期限未完成核对,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决算书将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2、工程竣工时间以甲方通知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开始计算,工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天。如工程超过工期仍未竣工,视为乙方运输任务完成,需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3、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将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车辆进场进行施工。
4、在决算完成后的三天内,甲方须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如逾期支付,将按照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5、为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RMB)元,大写(人民币):人民币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安排非乙方指定的车辆到施工地进行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若乙方发现甲方违反规定,擅自安排他方车辆进行运输,则视为严重违约行为。乙方有权立即要求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已完成或未完成的运输费用,同时甲方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将按合同总价的3%计算收取。甲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施工前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相关施工图纸,并承担在运输前确保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如果在乙方运输过程中因未做好防护造成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双方需在现场确认标高交接,并确保现场设施完好无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运输,以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进行。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围挡的搭建,按照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基坑,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地内的障碍物,整理施工便道,确保场内排水畅通,地下室降水正常。同时提供夜间施工所需的照明设备和运输车辆出场时的冲洗设施,确保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工作完成,解决工地周边的相关问题。要求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作业面,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确保文明运输的进行。
3、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人员,以确保乙方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甲方需指派专职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协调工地事务,并配合乙方的运输安排,确认结算单和决算书。
4、甲方在工程进度上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工期延误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供应延迟、人力不足、设计变更等。双方应在延误发生时协商确定工期调整方案,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不包括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延误。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延误导致乙方车辆无法按时运输或进行施工。
(3)当持续的暴雨超过4小时或者其他极端恶劣天气条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诸暨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甲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诸暨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须保证不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掺杂进建筑垃圾(渣土)中,如有发现混入上述垃圾所造成的后果,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12、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生产经营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和相关费用,各自负责自己的生产安全。如果在合同约定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则需要提供配合和协调。
1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对方协助的,应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无法预见、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规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合同条款未涉及的事项,双方可就相关事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已完成,所有款项已结清,履约保证金已全额退还,因此自行终止合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备注: ______
甲方: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的工程运输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寻甸县易天线K6+100~K20+096。722段
二、好的,我将为您修改这段内容。 工作内容:运输工程所需的各类建筑材料,如砂石料、混凝土等。
三、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为止。
四、根据甲方材料员复核数量为准的规定,执行计量办法。
五、结算单价:
1、元/T。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还可能涉及到一些其它情况,比如回头料的处理、拉土等零工的需求等。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不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六、支付办法:
1、工程完工结算时,支付全部运输量工程款的30%。
2、前全部支付完毕。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若乙方无法提供足够数量且技术良好的运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2、当乙方的车辆不听从甲方的指挥时,甲方有权对不遵守指挥的车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在工地上,甲方必须派遣专人负责指挥车辆的进出。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运输过程中与交警、运政、路政、交通等部门及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不能因为协调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甲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
4、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运输车辆性能良好,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技术熟练,证件齐全有效。
5、乙方应对因其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因自身过错或疏忽致使发生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将材料运送至施工现场而导致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如果发现乙方私自倒运、买卖成品料的行为,将会被追加双倍罚款,并立即清除出工地。涉及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立即离开现场。
7、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配备适当大小的篷布,并对所载物品进行覆盖,以防止漏洒和扬尘。如因未能按要求进行覆盖而导致相关部门查扣或安全事故发生,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乙方违反交通规定而引发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混凝土质量不符合约定(如出现分层、凝固、温度不符合摊铺、压实要求等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双方如需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友好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共设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身份证:
电话号码:
代表人:身份证:电话号码:
年 日 月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双方协商并遵守国家运输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促进双方合作。
第一条货物名称:苹果;规格:大号;数量:100斤;单价:5元/斤总额(元):500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机构规定的标准进行货物包装,如果没有统一的包装标准,应根据保障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若包装不符合要求,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发货地点: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运输日期_________;货物交付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后,应当仔细核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等信息,确保与订购的商品相符。若发现货物有破损、缺失或其他问题,应当及时与发货方联系并协商解决办法。在确认货物无误后,签收并保存好相关单据,以备日后查询或投诉之需。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有权收取运杂费用,并向托运方、收货方追缴。若收货方未按时支付规定的运杂费用,承运方有权暂扣货物。若无法联系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通知托运方,自行保管并收取保管费用,超过规定期限未能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依法处理。
2、承运方的责任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货物已送达。承运方必须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安全无虞,保证货物完整无损、无遗失、无人为损坏。如果货物出现短缺、损坏等问题,承运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货物送达后,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责任:在收到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取货物,并缴清应付费用。若超过规定的提货时间,需向承运人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提供运输货物的情况下,委托方应向承运方支付货物价值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2、托运方在托运普通货物时,若夹带、隐瞒危险货物,错误报告笨重货物重量等行为,可能导致吊具断裂、货物损坏、吊机倾覆、爆炸、腐蚀等事故发生。在此种情况下,托运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托运方应对因货物包装缺陷导致破损,进而污染腐蚀或损坏其他货物、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等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4、货物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后,到达目的地卸货时,如发现货物有损坏或缺失的情况,且车辆施封完好、无异常情况,托运方应当对收货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5、货车装载货物进行运输时,若未随附货物的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导致收货方无法进行卸货作业,托运方应负责支付承运方的卸车等存储费用和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运方将货物错误送达目的地或收货人处,应当免费将货物重新运送至合同规定的目的地或收货人处。若货物未能按时送达,承运方应当支付因延迟交货而产生的违约金。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情况,承运方应当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货物在联运过程中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情况,应当由承运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发生赔偿责任的承运方是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其有权向其他承运方追偿。
5、根据法律和合同规定,承运方在符合条件的运输过程中,如果货物因以下原因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若干份,送相关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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