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重点工程的需求,甲方授权乙方负责水泥运输业务。为了规范运输管理,保证水泥运输业务的顺利进行和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厂家:XX食品有限公司 品种:特级红枣 包装:5公斤装 交货地点:上海市 运费:买家承担 数量:100箱
注:以上价格已经包含税票、运输费和到工地的卸车费。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若油价或公路规费发生波动超过合同约定的±15%,运输双方应协商调整运输费用。经双方确认后,按新的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
二、收货单位:
三、运输要求:
1、乙方承诺每日安排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负责将甲方的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一旦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将在8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工地,甲方需提前做好接货准备。
2、乙方在提货时须严格遵守供方水泥的发货规定,完成所有发货手续。如因乙方运输途中导致供方发货数量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3、乙方应加强与沿途运管部门的日常协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须保证运输通畅;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计量与验收:
计量方法及合理损耗:交货验收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及指定的地点,由专人验收并签具收货回单方能有效。计量以水泥厂提供的过磅数量为准,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按3%的标准执行,袋装水泥合理损耗按2%的标准执行;甲方可现场抽查复磅,若散装水泥磅差在±3%以内,袋装水泥磅差在±2%以内均属于正常,该批货物结算数量以水泥厂过磅,数量为准,若磅差超过3%(散装),2%(袋装),按甲方地磅称重数量实收,所缺差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有异议,可到两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再核数量,并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由责任方负责;每车次所载水泥加空车的重量不得超过一百吨,若超过规定吨数,需到第三方地磅过磅,磅费由乙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
供方货物发票结算周期为月结,每月将发货磅单(工地签收)等结算单据交由甲方处理。甲方将在收到单据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运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六、违约责任:
1、为确保甲方的货物及时、安全、全部送达指定地点,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运输履约保证金元,此款在第一次运输费中扣除,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
2、在乙方承运过程中,若货物出现损坏、丢失、短缺等情况,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工厂当期销售价格及运费进行赔偿;若发生货物流失或者倒卖现象,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按照乙方违约货款的十倍进行罚款。
3、乙方需保证提供24小时的持续服务。若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应按照逾期交付部分的总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为总价的1‰(因厂家未能及时供货影响乙方交货时间除外)。若乙方未经许可擅自中止运输,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能交货部分总价款的10%。
4、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运费,如有无故拖延支付导致逾期两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有权拒绝运输服务。在此情况下,甲方需支付相当于运费总额10%的违约金,并按照未支付运费及保证金总额的5%/日计算滞纳金,直至甲方支付清楚全部运费及保证金给乙方为止。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若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两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尽事宜,两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乙方名称: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运输货物名称、数量、运输价格
二、运输货物起运地和到达地
1、运输货物起运地:-公司(-市-)
2、运输货物到达地: --村(甲方指定地点)
三、运输时间要求
1、运输日期:-年-月-日至-年-月-0日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在甲方通知的日期之前,准时安排车辆进行运输。
3、甲方发出运输指令,乙方必须持甲方开具的“水泥提货通知单”及时到供货单位装运符合质量的货物,确保货物名称、数量准确无误、按正常行驶时间安全及时将货物运输到交货地点。
四、运输车辆安全要求
货物的运输方式为货车运输,驾驶人和货运车辆需符合以下条件: 请确保乙方的驾驶人具备合格的驾驶技能和经验,并且货运车辆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1、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与所驾驶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
2、已缴纳当年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等保险。
3、车辆运输应具备安全行驶性能,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乙方在驾驶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五、货物的装卸及费用承担
货物的装卸由 乙方 负责,由 乙方 承担相应费用。
六、运输质量要求及验收
1、乙方应确保运输货物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妥善包装货物以防止损坏。
(1)裸露货物进行苫盖,保证运输过程无飘洒、无丢失、无混料。
(2)应采取防潮、防雨、防盗等必要措施。
2、验收: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的将货物运到本合同约定地点,由收货单位接收货物,收货单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发货方的发货单对货物的名称、外观、重量及数量进行验收,收货单位在收货或结算单据上进行签收确认。乙方负责将收货或结算单据及时交给甲方,收货或结算单据是甲、乙双方结算运费的依据。
七、运费结算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甲方提出的要求,对所运送的货物进行实际需求量的确认后进行结算。
1、结算数量: 以实际交付收货单位货物数量、收货单据、提货通知单为准 。
2、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并按照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支付。
八、保证和承诺
1、乙方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许可经营范围符合本合同运输货物所属类别;
2、乙方承诺本合同运输所使用的车辆全部为乙方所有,不存在借用、租用他人车辆的情况。同时,为确保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配备的驾驶人员应持有与所使用车辆相匹配的驾驶证,并且具备运输货物所需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乙方保证所提供票据应合法和合规,如果因乙方出具票据违反国家税收和发票相关法规规定的,致使甲方遭受处罚受及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同时乙方有义务按照方要求的时间,重新向甲方开具票据。
九、风险转移及赔偿
1、合同项下货物交付给乙方后,自装车时起,货物毁损或灭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乙方对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为该货物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格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货物发出后,如需变更送货要求(如收货地址、收货联系人、收货联系电话)或取消发运,乙方应当及时响应并配合处理。
(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就乙方的运营状况和管理措施提出建议,乙方应认真考虑并在合理范围内采纳并实施这些建议。
(3)在合作期限内,如果乙方的运营效率和质量未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严重影响到甲方的货源供应,那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甚至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遵从甲方的决定。
(4)、甲方必须提供货物发运所需的合法单证或其它证明文件,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导致货物被运管部门查扣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约定的起运时间和行车路线运输货物。若乙方延误或拒绝运输货物,导致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乙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必须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可以从事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经营资格。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格的作业人员。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货物运输指令后,立即安排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确保按要求及时到达指定的装货地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装货任务。
(3)为确保货物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更换。
(4)乙方提货时应当仔细核对仓库中的商品种类和数量,如有任何差错或缺漏,乙方应立即向供货方报告并协商解决。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及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对所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安排专人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发送错误的货物,乙方将承担将正确货物送至正确地点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9)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乙方应当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在确认无误后签收收据。任何涂改行为均视为无效。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立即将收据送回给甲方,若超过规定时间未能送回或者收据遗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解释原因并要求重新开具。若因乙方未能及时送回收据给甲方而造成经济纠纷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按时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导致交货延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进行索赔。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运输车辆及必备条件完好无损,能够及时、快速、安全、可靠地将待承运物资送达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保证在承运期内提供足够的车辆进行货物运输。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运输期限及时、安全、可靠地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市场价格另行安排运输以完成待运货物的运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差额,费用将直接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和运费中扣除。若扣除后仍有余额,乙方应以现金形式支付。
(3)乙方必须确保承运车辆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在运输任务开始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行;承运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所有交通法规,同时在到达提货地或交货地后,也必须服从发货单位或收货单位所在区域的车辆限速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
(4)乙方在装车、卸车时应遵守甲方或收货单位的现场指挥,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十一、安全责任及要求
1、在提货和交货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以及供货单位、收货单位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在装运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意识,确保人员健康和安全。进入供货方厂区时,必须遵守其安全规定,确保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等情形,应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乙方应当注意周围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必要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或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对其员工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被罚款等情况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若货物逾期送达,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为每逾期一日运费的%。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3、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货物破损、丢失、污染、雨淋、被盗、被抢等情况,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同类产品当期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同时,如果甲方因此受到第三方索赔,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货物差价损失等其他损失。该赔偿金额将直接从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则乙方应立即以现金方式补足赔偿金额。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 工
作日内,甲方同意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2、本合同履行期间,承运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合同的解除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以下情况下本合同将被解除: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并且未在约定的期限内纠正。 2. 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重要条款或规定。 3. 一方申请破产或被法院宣布破产。 4. 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运输车辆发运货物。
2、一方发生严重违约或其他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形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当共同商议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任何补充协议均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有效期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收货单位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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