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 托运人:
.承运人:
为了保证托运人用户的货物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送达客户指定的地点,同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水泥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特经过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协商一致,就水泥委托运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水泥运输合同,共同遵守执行。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运价包含但不限于保险费、税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及燃油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运价表中的收货单位、品种、数量以实际结算时的收货单位、发货品种和运输数量为准。若发生新的卸货地点变更,双方将重新商定运输单价并作为补充协议附件。
2、 承运人的义务:
2.1根据托运人物流调度部门的安排,我们将会及时、准确、快捷、安全地运送托运人的水泥,从指定的配送地点运送到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我们将确保水泥的质量和数量完好无损地送达,并配合客户进行验收。待客户验收通过后,我们将按时将客户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验收单据交回给托运人的相关管理部门。
2.2承运人应根据托运人的具体要求和水泥配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物流运作方案和操作规程。
2.3为了维护托运人和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我们会自觉保持承运车辆的整洁,并将配送业务融入我们的品牌经营中。我们将竭尽所能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形象和声誉,让客户放心信赖。
2.4承运人应向托运人开放物流信息系统,以便双方能够及时交流信息。
2.5承运人应当严格遵守托运人的运输要求,并保证全天候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
2.6、承运人应及时向托运人传递在运输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市场信息。
2.7、承运人应配合托运人做好相关客户的服务工作:如对客户所需的水泥检验报告的及时送达、在客户端打印入库单据等工作。
2.8承运人对其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和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托运人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运输车辆发生交通及安全事故,承运人应承担所有应由其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托运人和任何第三方的损失。
2.9承运人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在运输车辆上安装统一的GPS卫星定位系统,并同意托运人有权使用该系统对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2.10运输发票的开票时间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或与水泥发票的开票时间保持一致。
3、承运人的权利:
托运人有权要求代收运输款并支付运输费用,要求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 托运人的义务:
4.1根据本合同规定,承运人应按照约定代收并支付水泥运输计划。
4.2托运人有责任为承运人的运输业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确保货物能够顺利运送到目的地。这包括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遵守相关的包装和标识要求,以及支付相应的运费。托运人还需配合承运人的安全检查和程序,确保货物符合运输规定并不会对运输过程造成风险或延误。通过双方的合作与配合,托运人和承运人可以共同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4.3每隔一段时间向运输承运人提交水泥运输计划,并确保具体执行的水泥运输计划得以落实。
4.4承运人应当保证在装货过程中货物无短缺、损坏和变质,如发现货物存在上述问题,承运人有权拒绝装货。
5、托运人的权利:
5.1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量、时间限制、单证、票据传递、信息交换、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承运人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可以提出新的运输要求并要求承运人满足。
5.2为了确保合同的严肃性,严禁承运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如果发现承运人有行贿行为,经查证属实,托运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如果托运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涉嫌受贿,将按照托运人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5.3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我们有权对运输对象、运货量以及运输时间进行调整。
5.4如果承运人违反本合同第2.1或第2.5条规定,并且情节严重,托运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运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5托运人有权对承运人购买的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的保险进行跟踪检查,并有权要求承运人为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购买足够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
5.6未经托运人书面同意,承运人不得将承运业务再对外转包,违反者应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并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运输费用价格及运输车辆的确定:
6.1运输费用价格标准:根据托运人要求运输水泥的不同卸货地点确定水泥运输费用。在合同期内,如路政、运政等相关管理部门政策变动或油价大幅波动,双方可协商调整运费以适应市场情况。
6.2运输车辆必须经过托运人物流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参与运输工作。未经审核确认的车辆,托运人有权拒绝支付其运输费用。
7、运输费的结算与支付:
7.1运输费是指我公司向货物使用单位代收后支付给承运单位的费用。
7.2结算时间:每月结算一次,具体结算时间为次月的10号结算上一个月的运费。若遇到周末或节假日,结算时间将顺延,但总共不能超过五个正常工作日。结算时,承运人需要向托运人提供经授权代表签字认可或指定客户签字认可的运输单据。
7.3支付方式和时间:双方约定,托运人每月对承运人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考核,如承运人无违约行为,则每月支付一次运费,结清上一个月的费用。支付时,承运人需根据需要向托运人提供运费结算清单,若双方商定需要提供运输发票,则承运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运输发票(如运输清单、发票等)。支付方式为转账或支票,以托运人选择的方式为准。
8、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保守商业机密,即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涉及的销售信息、政策、客户信息、运输费用、生产状况等属于托运人方的商业秘密,而运输信息和相关资料则属于承运人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商业机密。
9、违约责任:
9.1、承运人如违反本合同第2.3、2.4、2.5条任以款之规定,则应支付十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9.2、若签约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8条之规定,则应向对方支付十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9.3双方如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对方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无法弥补对方损失,还应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9.4、除不可抗力外,若承运人不按托运人下达的运输日计划给水泥客户运送货物的,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向托运人支付每车每日1000至20xx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托运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5承运人如未按约定支付运费,托运人有权在运输费用中扣除违约金。若扣除后运输费用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承运人需另行支付。
9.6承运人若因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托运人损失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为了确保本合同能够顺利履行,承运人同意在合同签订后的每个月至少向托运人抵押十天以上的运输费用作为履约保证。在合同履行完毕并且双方无争议时,托运人有义务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运费给承运人,托运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11、本合同自2022年3月1日起生效,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将争议提交至托运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13、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托运人持有两份,承运人持有两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双方签署的任何相关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秉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乙方愿意承担小米地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砂石及水泥运输,为了在运输过程中能安全、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运输任务,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砂石、水泥给乙方承运。
2、乙方配合甲方把砂石、水泥等物资运到指定地点。
二、各项目点运费
三、运费结算
1、乙方凭甲方出据的《望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物资领用申请表》和《望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物资发货单》与甲方进行运费结算。
2、甲方应当根据《望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物资领用申请表》和《望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物资发货单》进行核对,确认各种物资的运输单价,并在工程验收结算后的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出据《望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物资领用申请表》并委托代表与乙方到砂石场或水泥厂装运物资。
2、双方应该确保装载适度,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3、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有序装车,防止发生事故。
4、在整个工程的物资运输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2个月。
2、本合同共有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另外留存一份在镇项目办和县综改办。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托运方(甲方): 编 号:
承运方(乙方): 合同签署地: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运输法规,特订立本合同,旨在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共同遵守相关规定。感谢您的配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双方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变更、道路恶劣、国家运输政策调整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情况时,可协商调整运输费用。若协商未果,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应在使用水泥前36小时提前通知乙方,并告知所需的水泥数量,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合理调配运输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3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若磅差超过3‰时,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向收货人发送货物抵达通知。乙方承诺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安全无误,保证货物不丢失、不错送,如有异常情况,将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因乙方车辆或相关人员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在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双方应根据有效的单据进行对账,甲方应根据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费,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后,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
第十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完成甲方委托的运输任务,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一经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由于供应水泥不稳定,导致甲方承担一切供货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三、乙方如无法完成运输任务,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但不包括不可抗力的情况。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一、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托运方: 承运方:
20_年 月 日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订立水泥运输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
1、承运人的义务:
2.1根据托运人物流调度部门的安排,我们将会及时、准确、快捷、安全地运送托运人的水泥,从指定的配送地点运送到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我们将确保水泥的质量和数量完好无损地送达,并配合客户进行验收。待客户验收通过后,我们将按时将客户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验收单据交回给托运人的相关管理部门。
2.2承运人应根据托运人的具体要求和水泥配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物流运作方案和操作规程。
2.3承运人应当向托运人开放其物流信息系统,以便双方能够进行及时的信息交流。这样可以增进双方之间的合作,提高运输效率。
2.4、承运人应该严格遵守托运人的运输要求,并保证24小时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
2.5承运人应及时向托运人传递运输过程中获知的市场信息。
2.6、承运人应配合托运人做好相关客户的服务工作:如对客户所需的水泥检验报告的及时送达、在客户端打印入库单据等工作。
2.7运输车辆的交通和安全事故责任由承运人承担。承运人应当对其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和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包括赔偿托运人和任何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8、运输发票的开票时间必须按托运人的要求或与水泥发票的 开票时间同步。
3、承运人的权利:
托运人有权要求代收运输款并支付运输费用,要求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4、托运人的义务:
4.1根据本合同规定,承运人应按照约定代收并支付水泥运输计划。
4.2托运人有责任为承运人的运输业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确保货物能够顺利运送到目的地。这包括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遵守相关的包装和标识要求,以及支付相应的运费。托运人还需配合承运人的安全检查和程序,确保货物符合运输规定并不会对运输过程造成风险或延误。通过双方的合作与配合,托运人和承运人可以共同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4.3每隔一段时间向运输承运人提交水泥运输计划,并确保具体执行的水泥运输计划得以落实。
4.4承运人应当保证在装货过程中货物无短缺、损坏和变质,如发现货物存在上述问题,承运人有权拒绝装货。
5、托运人的权利:
5.1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量、时间限制、单证、票据传递、信息交换、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承运人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可以提出新的运输要求并要求承运人满足。
5.2为了确保合同的严肃性,严禁承运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如果发现承运人有行贿行为,经查证属实,托运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如果托运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涉嫌受贿,将按照托运人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5.3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我们有权对运输对象、运货量以及运输时间进行调整。
5.4如果承运人违反本合同第2.1或第2.5条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托运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承运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5托运人有权对承运人购买的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的保险进行跟踪检查,并有权要求承运人为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购买足够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
6、运输费用价格及运输车辆的确定:
6.1运输费用价格标准:根据托运人要求运输水泥的不同卸货地点确定水泥运输费用。在合同期内,如路政、运政等相关管理部门政策变动或油价大幅波动,双方可协商调整运费以适应市场情况。
7、运输费的结算与支付:
7.1运输费是指我公司向货物使用单位代收后支付给承运单位的费用。
7.2结算时间:每月结算一次,具体结算时间为次月的10号结算上一个月的运费。若遇到周末或节假日,结算时间将顺延,但总共不能超过五个正常工作日。结算时,承运人需要向托运人提供经授权代表签字认可或指定客户签字认可的运输单据。
7.3支付方式和时间:双方约定,托运人每月对承运人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考核,如承运人无违约行为,则每月支付一次运费,结清上一个月的费用。支付时,承运人需根据需要向托运人提供运费结算清单,若双方商定需要提供运输发票,则承运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运输发票(如运输清单、发票等)。支付方式为转账或支票,以托运人选择的方式为准。
8、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保守商业机密,即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涉及的销售信息、政策、客户信息、运输费用、生产状况等属于托运人方的商业秘密,而运输信息和相关资料则属于承运人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商业机密。
9、违约责任:
9.1、除不可抗力外,若承运人不按托运人下达的运输日计划给水泥客户运送货物的,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向托运人支付每车每日1000至20xx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托运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承运人如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应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托运人有权直接从运费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若扣除后的运费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则承运人需另行支付。
9.3承运人若因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托运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为了确保本合同能够顺利履行,承运人同意在合同签订后的每个月至少向托运人抵押十天以上的运输费用作为履约保证。在合同履行完毕并且双方无争议时,托运人有义务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运费给承运人,托运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1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
1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将争议提交至托运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人持一份,承运人持一份,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委托、承运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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