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行:
账 号: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 机:
电 话:
电子信箱:
乙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行:
账 号: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 机:
电 话:
电子信箱:
建设工程前期技术服务合同
根据甲方开展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需求,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根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供电局)公开招标结果以及乙方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局签署的《年度电网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合同》(框架合同)的相关要求,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服务。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等相关规定。
二、根据公司制定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关于印发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发布南方电网35千伏、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以及经批准的可研估算和项目前期考核评价结果,制定了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用预算。
三、根据我司评标结果,现通知您的公司中标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局的工程项目。请您查收相关文件,并按照要求尽快办理后续手续。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四、其他:
第二条这份合同涉及的项目名称、工作内容,以及相关的规程、标准和要求。
一、工程名称
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
二、好的,我将为您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以及项目核准报告的编制。请耐心等待。
三、规程、规范和要求
(一)根据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南方电网和广西电网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南方电网管制业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南方电网基建管理规定》、《南方电网基建设计管理办法》、《南方电网基建造价管理办法》、《广西电网电网基建项目前期管理实施细则》、《南方电网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等。这些文件规范了电网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实施,促进了电力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
(二)根据甲方的要求,我们将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报告或以县为单位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写的技术服务工作。感谢您的委托,我们将尽心尽力完成这项工作。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资料及文件
一、经过甲乙双方的充分沟通和协商,乙方同意按照以下要求向甲方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提交的电子文件需包括可编辑的word、excel、CAD版,并且资料和文件内容应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达成的约定。
序号:A001 成果名称:市场调研报告 文件数量:1份 时间要求:3天完成 备注:详细调研本地市场的消费趋势和竞争对手情况。 序号:A002 成果名称:营销策划方案 文件数量:1份 时间要求:5天完成 备注: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营销策略和推广方案。 序号:A003 成果名称:财务报表分析 文件数量:1份 时间要求:7天完成 备注:对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提出财务建议。
1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审版)30年月日前
请将前面这段内容修改为原创内容,直接回复修改后的内容,谢谢。
3可研技术服务过程中收集整理出的电子版、纸质版原始资料、过程资料1年月日前
请在年月日前编制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以县为单位。
二、在工程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方案变更、自然条件影响或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等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发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甲方同意后,工期可以适当顺延或另行商议。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价款按南网、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现行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详见附表1),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经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以下简称“¥”)整(¥(小写)元),具体金额详见附表。待可研批复完成后,甲方根据批复结果和乙方前期技术服务考核评价确定最终合同金额,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三、费用支付方法:采取转账支付
(一)乙方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将在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金额为人民币(¥元)。
(二)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各项报告经批准完成后,甲乙双方将核定最终合同金额,并签署补充协议。
(三)在甲方付款之前,乙方应当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确认收到符合规定的发票后才会支付相关款项。如果由于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甲方延迟支付款项,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对此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行业以及南网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设计的权利,并不得提出与国家、行业以及南网、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二)我方将提供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报告、以县为单位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的技术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
(三)负责协调组织规划选址、选线、用地等手续的报批工作,并进行相关协调工作。
(四)甲方或上级单位未经审批即中止乙方提交的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资料和文件,或暂停本合同项目的施工进度,需支付乙方应收的费用。
(五)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六)甲方将对乙方的技术服务行为进行严格检查核对,若发现乙方的技术服务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将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未能按要求整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情况上报给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经同意后解除合同。此外,甲方还将按照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前期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对乙方的设计行为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将上报给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七)其他:
二、乙方责任
(一)按照国家、行业以及南网、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前期技术服务工作,运用标准设计成果,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
(二)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提交各项工程资料及文件。乙方应对所收到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发现遗漏或错误,乙方应负责及时修改或补充。
(三)甲方邀请乙方参与对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工程资料和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负责进行调整或补充工作。
(四)甲方负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过程中所需的协调费用。
(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和取得相关路径协议、配变落点协议、规划定点等支持性文件的批复。
(六)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转包给他人。如需部分分包,需经乙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对分包工作进行严格的校审和质量控制,并与分包单位一起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如分包合同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得解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七)其他: /
第六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一、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所收集的一切原始资料(数据、文字、图纸等)、过程资料(对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后形成的资料)以及创造的一切智力成果和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或公众透露涉及本项目和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如果发生此类情况,泄密方将被要求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与考核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 乙方违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本合同项目可研设计任务或违规转包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倍以上2倍以下的违约金,并在三年内不得承担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电网基建工程前期技术服务及工程设计工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违规分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 的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造成返工,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返工部分的费用,并根据返工程度向甲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额10%的赔偿金,由甲方从乙方技术服务费中扣减。
由于乙方设计成果不够完善,导致可研批复需要调整或在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复核中发现乙方未严格按照要求对项目规模、投资估算等进行审核,被项目业主单位或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正式通报批评的情况下,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扣除该项目合同金额10%的赔偿金。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误了技术服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将按千分之二的比例从应收技术服务费中扣减,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该扣减责任由甲方在支付技术服务费时进行扣减。
四、如果由于乙方设计错误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了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外,乙方应当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将从乙方技术服务费中扣除。根据设计事故的严重程度,甲方将在经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暂停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电网基建工程前期技术服务及工程设计工作。
五、甲方变更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造成乙方返工、或修改设计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已耗工时、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六、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以及工程项目未获批准立项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招标人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无正当理由,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已开始提供技术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若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那么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支付。对于已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但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并被取消的项目,乙方有权获得不超过合同价款50%的费用。
八、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日内双倍返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的项目人员配置进行项目设计,包括项目负责人、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变电土建、线路电气、线路结构、技术经济等人员。项目人员配置信息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工作邮箱以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具体任务等内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配置。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人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审批。如未经同意私自更换项目人员,每次发现扣减合同总额的1%,累计扣减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扣减金额将从乙方的技术服务费中扣除。
十、投资估算必须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各级编制、校核、审核人员应由具有电力工程造价专业执(从)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并在正式投资估算书签字,加盖电力工程造价人员专用章。同时编制和校核人员还应取得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组织的设计造价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否则,还应增加考试合格造价人员签字确认。提交的投资估算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扣罚合同总额的1%,由甲方从乙方技术服务费中扣减。
十一、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赔偿责任。
十二、其他责任: /
第八条 其他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保持廉洁自律。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益输送,不得提供或接受对方的财物或其他好处。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这一规定,对方有权拒绝合作并向监察部门举报。甲方有责任展开彻底调查,乙方有责任全力配合调查工作。
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的,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南方电网公司采购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此条款,涉嫌犯罪的,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然后及时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如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权利人无需经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
当一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且无需向对方支付赔偿。
三、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双方需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通知。书面通知将寄往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并由指定的联系人接收。如果任何一方地址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前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未及时通知变更地址,变更地址一方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双方约定如下:任何通知的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专人递送、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专人递送的通知,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短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自电子文件成功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之日视为送达。特快专递发出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个工作日送达。
根据本合同约定,双方同意以下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手机、电话、电子邮件等)作为双方工作联系、法律文书通知以及解决争议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包括裁决文书)将发送至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双方同意电子通信终端(手机、电话、电子邮件等)作为有效的联系和送达方式,适用于解决争议时的通知发送。
四、乙方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乙方需确保与其指派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承担服务人员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购买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提供劳保用品等。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服务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疾病或其他意外事件,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其他条款: /
第九条 附则
一、当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沟通协商,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双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编号为: 的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XXX(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XXX(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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