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期为一年,即从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服务,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价值、运费、交付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将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运单确认。签署的运单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根据运输安全规定,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如果甲方货物的包装不符合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包装。若甲方拒绝更正包装不当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进行运输。
2.根据双方协议规定,甲方应按照约定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运单要求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2.我们作为承运方,承担着货物安全的责任。我们保证货物运输过程中不会出现短缺或损坏情况,若因我们原因造成货物短缺或损坏,我们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和重量来确定的,具体的收费标准将根据运单中约定的规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将对乙方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核对,确认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时送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将在收到凭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将按照运单上所载货物价格进行全额赔偿。如果运单上未载明价格,乙方将按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进行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情况下,修理费用应由维修方承担,包括更换零部件的费用、人工费以及维修人员的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应依法处理并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月 日 装运时间:年 月 日
签发地点:装运地点:具体省市区的某条路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乙方(承运方):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的货物,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运输时间要求:
1.1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为:(见附件)。
1.2运输时间要求:(见附件)。
1.3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为电子产品,包括手机、平板电脑和数码相机等,具体以货物交接清单为准。
第二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2.1运价标准为:(见附件)
2.2乙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至第五个工作日之间,将上一个月的业务结算汇总表(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本)及相应的结算凭证(必须包含完整填写的信息、由大田操作部门盖章和经办人签名、以及收货单位签收和盖章签名)送交给甲方进行核对。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应提供正式的运输发票,由甲方确认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如有需要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后支付余额。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和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3.3负责货物的包装,并保证包装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4我将负责对乙方的相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运作要求培训。
3.5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及其承运工具、驾驶员,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持有完备的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和牌照。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4.2从乙方接到甲方日发货通知时起,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装货点提货,乙方未依照双方约定时间到达,乙方应按次偿付甲方违约金元,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3乙方车辆必须车容整洁,车厢卫生,符合甲方货物的运输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人员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提货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和型号,并在乙方运单和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
4.5自从乙方完成提货并办理完发运手续的当日24时起开始计算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将货物准时送达指定地点。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货物,将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6乙方承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保障货物的安全运输。自提货物之后直至收货人签收之前,若因乙方的过失导致货物短缺、被盗、被抢、受潮、破损、污染、遭遇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等情况而造成损失,乙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货运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记录事故情况,并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起计算30天内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将按甲方声明的货物价值进行赔偿,但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管制等)所导致的损失除外。
4.7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遇到天气恶劣、道路堵塞、车辆故障等异常情况,需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指示采取相应措施。如乙方擅自处理异常情况导致不良后果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4.8货物失踪是指在没有可见事故发生的情况下,超过5天未能将货物送达指定目的地并且下落不明的情况。在货物失踪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声明的价值进行赔偿。如果后来货物被找回,甲方可以决定是否要求收回。如果收回或部分收回货物,需要在扣除期间可能产生的货物损坏、重新定价和运费等损失后,将剩余的相应赔偿款项退还给甲方。
4.9在整车运输过程中,乙方须确保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运载工具、拆卸或改变货物叠装方式,也不得擅自拼装其他物品。若乙方违规转载、拼装、拆卸等行为导致任何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10甲方要求零担运输的非危险品货物,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装载和运输,不得与危险品等混装。若因乙方混装货物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运输合同。
4.11乙方在将货物送达交付时,应仔细核对收货人的身份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乙方必须要求收货人在有效回单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回单交给甲方。如因回单丢失或未能按时归还而导致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无法收回有关货款等。
4.12乙方应确保承运司机在途中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并保持与甲方的及时沟通。乙方在运输途中应随时向甲方提供车辆的实时位置信息,若乙方未能按时汇报或导致甲方无法联系在途车辆而造成违约、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情况发生,乙方应承担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4.13乙方承运司机在到达目的地前,应提前一个小时通知收货单位或甲方指定人员,做好接车卸货准备。
4.14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托运的任何货物。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货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它违约责任
5.1甲方如未按时支付运输服务费,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过一周后每延迟一天支付应计运费的万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5.2因甲方提供的收货资料不完整或有误,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延误送达,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现收货人联系电话或地址有误,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解决,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应确保派送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达到客户要求,如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客户投诉、拒付运费等情况发生,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4若乙方未经仔细核实收货人身份,导致收货人收到错误货物或未收到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指标
6.1为了确保货物运输质量,甲方将根据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指标,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评估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要求如下(按月统计):
①准时提货率:≥97%
②准时到达率:≥97%
③货损货差率:≤0.03%
④签单返还及时率:≥99%
⑤客户投诉率: ≤1%
6.2质量考核指标计算方法:
①每月准时提货率是指每月按时提货的订单数量与实际发货订单数量的比例,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②每月准时到达率是指每月成功准时签收的货物数量与每月承运的货物总数之比,再乘以100%计算得出的比率。
③货损货差率=每月承运货物残损、差错、丢失的件数/每月承运货物总件数×100%
④签单返还及时率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还的签单数量占应该返还的签单数量的比例,通常以百分比的形式表示。计算方法是将及时返还的签单数量除以应返还的签单数量,然后乘以100%。
⑤客户投诉率=客户投诉次数/所承运货物的总票数
6.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运输质量指标进行统计,对于未达标的指标,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每项处罚金额为100元。若乙方连续两个月出现未达标情况,除按规定处罚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4以上考核指标仅用于评估服务质量,乙方不得将其作为自身的免责条款。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
7.2这份协议适用于大田集团的所有其他运输服务,如有新增运输线路需要确定运价,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
7.3乙方提供的运单背书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7.4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加以明确。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7.7本协议中的所有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需承担保守保密信息的责任。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发生变更或者补充,应当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认,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严重违约情况,否则不得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9.1双方如发生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至(指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签署日期:______
开户行:______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帐号:______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在托运货物时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如果没有统一的包装标准,托运方应根据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未按规定包装的货物。
第三条?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忍崛。?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五条?运输要求
请保证货物的质量,防止变质,特别是四季豆容易受压。
2承运人装货:、
3合同签订后六天发货、8天运到;
4衡阳XX公司凭领货证在货款交清后取货;
发生时间上的违约,除非符合免责条件,否则将按照运费的3%进行赔偿。
如有货物损失,我们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将根据货物价值和损失程度进行合理评估。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货物安全送达,如有意外损失情况发生,我们会尽快处理并提供赔偿。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第六条?责任划分
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仅按件数接收,未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进行清点。因此,承运人不对货物的实际数量和完好状态承担责任。建议双方在发货时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以确保双方权益。
第七条?查禁或扣留
货物在运输途中如遇到检查部门(如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并导致货物被扣留或罚款的情况,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同时,托运人也需承担因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法责任
托运人须如实申报货物名称,不得违禁物品,不得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责任:按照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输费用,并确保及时支付。若未能按时支付运输费用,承运方有权暂停运输,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托运方需对托运货物进行适当包装,遵守相关危险品运输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有权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输中产生的各项费用。若收货方未按时或未按规定支付运输费用,承运方有权暂停交付货物。若无法联系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通知托运方,自行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若超过规定期限仍未交付货物,承运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在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后,有权凭证领取货物。收货人还可根据需要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并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责任:在收到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取货物并支付应付费用。若超过规定提货时间,则需向承运人支付额外的保管费用。
第十条?争议解决
根据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视为本合同已完成,承运人对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不承担责任。签收后的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可分割。
双方一同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特此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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