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巩固和深化我县交通运输领域的整治成果,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强化纪律规矩,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交通运输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纪律规矩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推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防止廉洁风险发生。 三、深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交通运输领域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全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廉洁教育和专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交通运输领域人员廉洁履职、服务群众。 五、加强舆情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交通运输领域廉洁建设成果和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清廉交通建设。 六、加大惩治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震慑各类违规行为,坚决维护交通运输领域廉洁良好形象。 以上方案将有助于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廉洁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确保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有序、廉洁高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清廉丽水建设为总牵引,发挥清廉交通单元标杆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标本兼治,通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督促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廉政风险防控,重拳整治顽瘴痼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以清廉交通建设的实绩实效,奋力当好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的“先行官”。
二、整治重点
(一)交通建设工程中存在的违法转分包问题主要表现为:利用职权指使或参与工程项目违法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擅自指定分包或未履行报备程序擅自分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违规分包;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实施变相专业分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等方式存在的贪污受贿、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二)在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例如有些专家在项目招投标和评审过程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他们可能会为特定企业加分、代言,谋取私利或者收受贿赂;有些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评审会存在过多、过于草率的情况,相关单位可能会倾向性选择专家,以专家意见为借口规避自身责任;此外,还有一些评审专家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敷衍了事,甚至超标准领取专家费等问题。
(三)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重点整治一些突出问题,如隐蔽工程存在偷工减料现象、重要材料以次充好、关键工序验收不严格、质量检测数据造假、指定或变相指定工程产品等行为。同时,我们也将着重查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管等环节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不正当行为。
(四)公路养护工程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利用职权承揽养护工程项目、应急养护工程中存在利益关联、设计变更不规范、养护施工企业业绩造假、养护工程监理检测资料失真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重点整治养护领域中的上下勾连、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行为。
(五)公路与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执法不专、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以罚代管、执法“一刀切”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职责履行、回应人同群众诉求、执法过错追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至5月30日)
1.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专班在5月底前完成相关任务。
2.县交通运输局将与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制定并印发我县20__年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措施进行进一步细化(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
3.县交通运输局已经开始全面动员和部署整治工作。他们将相关整治要求传达给各单位和各部门,要求他们针对整治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并开始具体的整治工作(计划在5月底完成)。
(二)深查问题(贯穿全年)
4.开展自查自纠。对照5个方面整治重点,排查梳理问题清单、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引导做好自查工作,需要向组织主动说明问题的,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5.开展重点核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注重督查、审计、信访、网络舆情和巡视巡察等“七张问题清单”的结果运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发展改革、审计、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抽查核查。
(三)集中整治(贯穿全年)
7.深挖问题整治。针对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线索起底中发现的问题和《云和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明确的各项任务开展集中整治,深挖业务违规背后的廉政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8.加强督查力度。要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跟进监督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对发现的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查处。同时,要加强直查直办工作,通过案件查处发现行业性、体制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展开整改工作,推动全面整改。
9.强化监督职责。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指导,对因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监管不力的,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做好追责问责。
(四)长效治理(贯穿全年)
10.抓紧四项清单,加强闭环管理,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确保不放过任何问题、不销号未完成整改。
11.我们要坚持综合施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规范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能够持久地转化为行业治理的效果。
12.借助数字化改革的动力,加快建立清廉交通智控体系,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智慧治理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承担起主体责任,集中精力完成全县专项整治方案中规定的五项任务清单,将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交通行业管理问题,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理;对于行业内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给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加强督导、确保取得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交通运输局将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展开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上报整治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和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表。
(三)重点突破、统筹推进。要聚焦案件多发、问题集中的领域和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系统性地解决交通运输行业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一项规范一域,形成积小胜为大胜的滚雪球效应,全域推进清廉交通建设。
根据最近市政府的重要部署,为了加快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进程,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启动为期两个月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环保专项执法“六十天会战”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将会在稍后公布,敬请关注。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5月底之前,已完成对河流域第一批污染点源的整治任务,并对巡检和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污染点源进行了及时处理。每发现一处污染点源,就会立即展开整治工作。确保河流入省控断面达到省环保厅规定的年度最低改善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颁布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方案》,我们将积极落实各项治理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治理效果,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实现工作和水质目标。
(二)确保第一批污染点源整治工作按期完成。截止5月15日前,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对接,下发整治限期决定等措施,全面解决河流流域内42处污染点源的治理工作。这些污染点源由环保部门负责执法解决,确保污水得到合理有效处理,为环境保护工作贡献力量。
(三)在全面梳理和巡查辖区内污染状况的过程中,各流域内的分局组织人员沿河两岸自源头展开再次巡查,清查所有入河支流和排水口的污水排放情况,并建立详细档案。在完成对第一批污染点源的整治后,针对清查出的支流和排水口的污水进行追溯,找出排放源头,并一旦发现问题就立即解决。同时,重新审查污水直排环境业户的经营资质,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对于环保部门无法单独处理的情况,会及时与相关部门合作,采取临时截污等措施,确保没有污水直接排放到主河道中。
(四)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整治效果。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组织对流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排水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存在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以及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依法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五)实施周巡检监测制度。组织对河道干流各控制断面、各支流、各排水口水质水量等每周巡检监测一次,编写监测简报。各分局在每周周四的十二点之前将上周四至本周三的巡检监测数据报送监测中心站;在每周周五的十二点之前将监测简报会同污染点源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区政府和市局办公室、流域处和监测中心站;监测中心站汇总各区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综合监测简报,于下周周一的十点之前报送市局办公室和流域处。
(六)加强宣传,集中报道,营造氛围。各分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报送市宣教中心统一安排实施。抓好正反典型,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和单位。要选择适合的媒体工具,扩大影响面。
(七)实施周调度工作制度。每周一次,由市局分管局长主持,于每周一的十点召开调度会。参会人员包括流域处、监察支队、监测中心站、宣教中心负责人,四区分局分管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通报各项治理工作的进展、监测达标情况、问题和下步工作。市局分管局长作出部署。
(八)加快推进二啤污水深度处理项目。督促第二啤酒厂倒排工期,确保5月20日前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设备安装,进入通水调试期。同步完成尾水排放方案的设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和督导机制。设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分局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环保专项执法“六十天会战”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流域处,市局分管领导同时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检查和督导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深刻认识到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总责,分管领导履行具体监督责任,每项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各项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加强协作、突出整治效果。各分局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与区政府其他部门、单位、市排水管理部门和排水工区保持及时沟通,共享整治工作信息;市局有关处室和单位应与市市政、市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定期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统筹调度点源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提高治理效果为重点,各项措施要实现全面覆盖,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工作考核,将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施严格考核措施,确保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根据我镇政府的要求,我们将加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坚持深入到基层和进行明察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查找故意纵火倾向人员,确保火灾隐患早发现、早消除工作,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尽力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的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们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站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地展开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们将按照“零容忍、全覆盖、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全面排查森林草原火灾潜在风险隐患,彻底清除火灾隐患,以降低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概率,切实保护好宝贵的森林资源。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镇已经组建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各办事处、中心(所)以及相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有效推进。
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
成员:经过筛选,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名单如下: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三、排查时限
(一)根据工作安排,安排部署阶段任务,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0日。要求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阶段(20__年1月11日—4月5日),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
(三)在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验收阶段(4月8日前),需要认真总结工作,确保整个工作取得实效。
四、排查范围。
(一)(村)镇、居民点、农地周边林区。
(二)风景名胜区、军事设施、寺庙、坟山周边林区。
(三)林区工矿企业、学校周边林区。
(四)横跨林区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铁路沿线。
(五)林区内的铁塔、电力线路以及通信基站周边,是林区内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设施在保障林区通讯、电力供应和监测系统运行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特别注意保护这些设施周围的环境,防止人为破坏和意外事件对其造成影响。
(六)重点林区、村镇面山、村寨水源林及风水林等保护区。
(七)其它容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区域。
五、排查内容。
(一)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良好。签订责任状和包保责任制逐级落实到位,确保了各级单位和个人对防火工作的责任清晰明确。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均建立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划定了相应的责任区,确定了责任人,并配备了必要的防灭火设施和设备。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了应对火灾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效率。
(二)林区可燃物的清理情况通常由责任单位负责。他们需要彻底清除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内的墓地、道路两侧、林地与农田接壤处、电源电线周边、林区单位周边的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此外,与山林相连的村庄、农田、道路、防火通道和林区的重要设施和单位周边也需要割除杂草,开设防火隔离带。这些措施的目的是阻隔山火蔓延,确保林区的安全。
(三)林区近期开展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在主要路口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防火意识。林区居民对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防火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够积极配合防火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间,林区按照规定设置了防火警示宣传标志,提醒人们加强防火意识,共同保护好森林和草原资源。
(四)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是保障森林和草原防火安全的重要举措。针对野外用火,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确保每一起火源使用都经过审批和监管。此外,针对重点入山路口、重点防火区域和重点时段,要进行火源管控,设立检查点、安排专人值守,严防火源未经许可进入山林。另外,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和检查也至关重要,确保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置,防止火灾发生。
(五)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森林消防队伍是否按规定标准人数就位并开展培训和演练;消防队员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能否熟练使用灭火机具,是否掌握火场紧急避险和安全自救常识。
(六)各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建立了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器具。机具和车辆都经过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状态,数量足以满足扑火救灾的需要。
六、排查方法
我们将结合明查与暗访的方式,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节假日抽查相结合,以确保全面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会和相关部门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突出重点,彻底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当会商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铁塔、电力线路、通信等部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火灾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治方案,包括目标、任务、方法、经费、时限等内容。要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台账,记录并登记,对发现的隐患要指定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间,认真执行。对于重大事故风险隐患,还需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安排专人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相关单位深入开展排查工作,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在排查过程中,要结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对于因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而导致问题的,要实行责任明确的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责任落实。
(四)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于1月10日前把《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报东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情况》,4月7日前报送。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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