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鹿范文网 方案 工作方案

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篇)

发布时间:2024-10-18  (8723字)

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等精神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我盟实际情况,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52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们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健全服务体系为基础,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核心,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整合各方资源,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致力于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全盟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我们将建立起政府机构领导、各部门协同合作、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共同承担责任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我们将初步建立适应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以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我们将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明显减少患者引发重大事故和事件的发生,提升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能力。我们将积极营造理解、包容、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具体任务

  (一)到20xx年:

  1.建立精神卫生工作的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在盟、旗两级,普遍建立了相关机制,确保精神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5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建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共同推动精神卫生工作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2.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机制,以便及时诊断治疗和服务管理更多的精神障碍患者。

  3.我们正在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以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针对特困人群,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实施救治救助政策,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治疗和保障,让患者得到医治,生活得到保障。

  4.健全盟、旗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精神科。

  5.盟本级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积极探索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二)到20xx年:

  1.进一步健全精神疾病治疗服务网络。各旗县市区至少在1所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增加精神科住院床位,提升精神卫生机构收治能力,全盟精神科床位达到500张,改善患者就医条件,有效改变我盟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滞后状况。7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综合精神卫生管理小组,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参与。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水平在全盟范围内得到显著提升。全盟常住人口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率已经超过80%,而精神分裂症的治疗率也达到了80%以上。

  3.精神卫生领域的专业人员短缺问题已初步得到缓解。我们通过开展定向培养计划、提供转岗培训等措施,将全盟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的数量增加至30名。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纷纷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以更好地满足当地群众的需求。心理治疗师和社会工作师的数量也得到了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也积极参与到精神卫生工作中,共同推动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

  4.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任务至关重要。我们将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都能够获得医疗救助,特别是那些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通过我们的努力,肇事肇祸案件,尤其是命案数量将明显减少。对于那些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我们将依法及时进行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以确保社会的安全和患者的康复。

  5.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对抑郁症的识别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的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有了显著提高。全盟各旗县市区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防治工作,盟内至少设立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盟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进一步完善,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地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我们将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包括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家庭相互支持网络。同时,我们将健全盟本级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预计超过70%的旗县市区将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社会组织来开展康复工作。在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旗县市区,预计将有超过50%的居家患者能够接受到社区康复服务的支持和帮助。

  7.社会上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各个单位包括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都积极开展精神卫生宣传以及心理健康保健工作。城市和农村牧区的普通民众对心理健康知识的了解率分别达到了70%和50%。

  8.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登记和救治救助。

  1.加强发现诊断和患者登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定期交换和共享,拓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渠道。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派出所报告,并在其本人或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协助其就医。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辖区内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2.做好患者服务管理。各地区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嘎查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级综治组织要主动协调同级相关部门,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

  3.建立应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紧急处理机制至关重要。基层医务人员、警察、社区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服务专员等需要协同合作,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突发事件,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和生活中的困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并完善收治和管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机制,确保有问题的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管理。同时,需要建立紧急医疗处理的“绿色通道”,并明确资金来源和其他保障措施。各级财政部门应继续通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等方式支持各地区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和治疗工作。

  4.各地区要全面落实各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相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于急救费用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责任人、工伤保险等途径或者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法覆盖的部分可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提供补助。转诊转院患者按照医保政策执行。民政、卫生计生、人社、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完善适合精神障碍患者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对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患者,应经过审核后纳入低保;对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要及时提供临时救助,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5.加强康复服务。各地区应逐步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医疗康复、康复福利机构和社区康复的服务衔接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保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示范性项目建设,促进社区康复机构增加服务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帮助精神障碍患者重新融入社会。

  (二)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高等院校要加强对其心理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者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及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各地区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加强蒙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蒙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各地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将心理援助服务纳入地方政府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建立由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和护士组成的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心理援助。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引导他们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工作。借助12320热线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平台,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和高危人群提供专业心理卫生服务。综合医院和其他专科医院应向就诊者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并制定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高等院校应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协调机制,并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用人单位应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营造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应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工作,并与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就诊“绿色通道”。

  (四)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旗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同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暂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地区,至少在当地1所符合条件的公立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上一级或邻近地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技术指导任务,并指定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业务管理。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全盟精神疾病强制医疗机构设在盟精神卫生中心,财政部门应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根据人口数和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预防工作得以落实。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应有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教育部门应加强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开设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并保证医学教育中相关课程的充分教学。卫生计生部门应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开展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变更培训,以及基层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的精神卫生执业范围培训。推动蒙中医类别医师精神障碍防治培训,鼓励基层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落实国家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五)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部门的要求,我们将全力推动精神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的对接。我们将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工作,包括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的审核、分析等工作,并定期提交相关报告,为决策提供支持。我们将在各级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保护工作。同时,我们将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并适时展开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六)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要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至关重要。各地区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的政府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切实加强本地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应将精神卫生有关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专业人才的培养、专业机构的运行保障等方面,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操作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履行职责分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综治部门要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协调推动精神卫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充分运用好表彰奖励、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综治考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综治领导责任制政策措施,督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

  公安机关将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以及被评定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患者进行信息登记,并与综治、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合作制定管控方案,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障碍患者,将依法进行现场处理。对于实施暴力行为的患者,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采取临时的保护措施。被人民法院裁定接受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所或地方政府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接受强制医疗。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盟精神卫生中心的协调配合,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筛查、应急处置、治疗、随访管理。建立卫生行政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国家严重精神障碍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网络。根据《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各地区要及时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相关信息定期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要与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切实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要将精神卫生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与指导。

  教育部门应该加强培养精神卫生相关专业人才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设立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探索制订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健全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保和大病医保保障范围,并积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同时,促进康复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精神障碍患者就业,助力他们融入社会。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的要求,积极参与精神残疾社会防治康复工作。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精神残疾人的摸底调查,推动实施开放式管理模式,促进精神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稳定期精神病人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提供康复训练、生活技能、社会交往等服务,协助民政等部门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救助工作。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需要加强研究和探讨,制定相关政策,以规范和推动心理咨询机构的发展。同时,还需要探索适合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确保其运作秩序和服务质量。

  (三)确保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应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并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投入,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充足。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和绩效的监督考核,提高经费利用效率。对于贫困家庭中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要提供必要的医疗经费支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资金投入政策。统筹安排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群体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所需的物资和经费,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机制,积极拓展精神卫生事业的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加强精神卫生领域的调查研究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定期展开精神卫生调查,深入分析当地精神卫生工作的现状和问题。相关专业机构应定期评估当地精神卫生工作,为制定精神卫生政策和策略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加强交流与合作,吸收国际和国内先进科学技术和成功经验,引进和推广精神科新型药物以及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

  六、督导与评估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确保工作进展、质量和成效。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应当包括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政府绩效考核也应当将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盟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每年年底前向盟行署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盟行署将组织有关单位,分别在20xx年、20xx年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以评估各地区的贯彻落实情况。

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篇) 相关内容
本方案旨在规范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生产环境安全稳定。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提升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物业小区整改方案是针对小区环境、设施、管理等方面的改进和提升方案。该方案主要包括对小区绿化、道路、停车设施、安全设施等方面的优化和改善措施,旨在提升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这是一个关于农贸市场整改方案的详细介绍,包括市场现状、整改目标、措施和计划等内容。
这是一篇关于最新清明节国旗下演讲稿的文章。演讲稿内容涵盖了清明节的意义、传统习俗和纪念先烈的重要性。通过这篇演讲稿,我们可以了解到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是人们悼念祖先、扫墓祭奠的重要时刻。同时,演讲稿还强调了纪念先烈的重要性,提醒人们要铭记历史,珍惜和平,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的重要节日,也是祭祀先祖和缅怀英烈的日子。在这一天,人们会前往墓地扫墓祭拜,表达对逝去亲人的思念之情。同时,也是人们追思先烈、缅怀英烈的时刻。国旗下演讲是清明节的一项重要活动,通过讲述先烈事迹和英勇事迹,激励人们传承先烈的精神,弘扬爱国主义情怀。在这个中,你可以了解到关于最新清明节国
本策划书是关于大学生班级元旦晚会的策划方案,包括节目安排、活动流程、舞台布置等内容,旨在为大学生班级举办成功的元旦晚会提供参考。
我们的主题班会活动策划方案涵盖了高中生活中各种主题和活动,致力于为同学们打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无论是文化艺术、体育健康、社会实践还是情感关系,我们都有相应的活动方案,旨在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促进个人成长。让我们一起来探索这个充满活力和创意的校园世界吧!
庆六一儿童节汇演策划书是一份关于儿童节庆典活动的策划方案,包括节目安排、活动流程、嘉宾邀约等内容。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和重视这一传统节日,我们计划举办一系列有关清明节的活动。通过祭扫祖先、植树祭英烈、文化讲座等形式,让大家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让我们共同来庆祝这个传统节日,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本次乡党委工作会议讲话稿涵盖了乡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要求,包括总结过去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提出未来发展方向等。通过这篇讲话稿,可以了解到乡党委对于乡村工作的重视和部署,以及对未来工作的规划和期望。
村会委领导活动讲话稿是村会委领导在活动中所发表的讲话稿,内容涵盖了对村民的关怀、工作计划的宣布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展望等内容。这篇讲话稿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和激励村民,推动村庄的发展和建设。
这篇读后感主要围绕着对《西游记》的阅读体会和感悟展开,内容涉及了对小说情节、人物形象、文学价值等方面的讨论,表达了读者对这部文学作品的理解和思考。

页面执行时间0.01630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