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人:___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成立于XX年,是一家专业的物流运输公司。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快捷的物流运输服务,满足客户不同的运输需求。 乙方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团队,配备先进的运输设备和完善的管理体系。无论是陆运、海运还是空运,乙方都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物流解决方案,确保货物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乙方秉承“诚信服务、安全第一”的经营理念,不断优化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助力客户提升竞争力。我们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是乙方不懈追求的目标。 选择乙方,选择放心。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创美好未来!
根据双方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物流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货物名称、线路、数量、运价
货物名称
装货地
卸货地
数量
运价
以实际运输量为准元/吨
注:以上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格,如有国家税率调整,双方应按照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不含税价和新税率结算。对于发往其他地区的货物,甲乙双方应商定相应的运输费用标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约定。
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运费价格: 元/吨(大写:整/吨)
2.2根据本合同约定,双方同意以车板交货运价方式支付运费。除非另有明确规定,甲方无需支付其他费用。货物的装卸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进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装卸责任。
2.3结算及付款:双方约定按月进行结算。每月3日,乙方需提供上月运费的结算账单给甲方,甲方收到账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确认。确认无误后,乙方须在每月10日前开具含有9%运输费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将在每月15日前支付发票所列款项给乙方。
2.4根据___有限公司的出厂过磅单作为结算依据。
2.5若因油价波动或市场行情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运输成本上升或下降,乙方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商议后调整相关费用,并签署补充协议确认。若因其他原因导致费用增加,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3.1甲方应在发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运输计划。
3.2甲方应保证货物及货物包装适装、适运,符合公路货运规定。
3.3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的作业计划和实际运行情况,积极配合并协调工厂等有关部门,确保及时备齐货物、安排人工及机械,以保证乙方车辆能准时装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作业的实际运行情况与计划不一致,从而造成车辆延时、排空等情况发生,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和相应责任。如因甲方工厂原因造成车辆延时、排空等情况发生,则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应责任。
3.4甲方需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确保物流运输的各个环节顺畅衔接。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4.1乙方必须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对于本合同项下的甲方货物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所谓的“运输过程”是指从乙方车辆开始装载甲方货物,直到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和收货人为止。
4.2 乙方须按照甲方运输计划和运输指令在1天内及时、安全地将甲方货物全部运输至甲方指定到货地并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出车,甲方有权按每车次1000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因不可抗力造成运输不能顺利完成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意见。因乙方运输中的过错、过失,使甲方货物处于不可抗力情形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如实反馈运输组织的进展情况,并提交相关单据或数据。同时,乙方应当保密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有关的商业信息。
4.4货物在甲方工厂内装车完毕后,乙方应派员到场清点货物并签字确认。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乙方和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人员一同进行货物清点确认。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坏或缺失后,方可办理到货交接手续,如有异常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5乙方应确保司机、车辆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工厂及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保证车辆及相关人员在甲方工厂或指定地点装卸货期间服从管理。如因乙方及乙方驾驶员及相关人员的原因造成其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或全额赔偿给甲方或其他受损方。
4.6乙方应确保所使用的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车辆证照齐全并安全适运,同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控设备和安全防护物品,并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
4.7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将第三方货物夹带进整车或整箱。
4.8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和指令严格执行发运计划。若发运过程中需要甲方出具调拨配送、卸货等二次指令的,必须收到甲方二次指令通知后,方能进行调拨配送货或卸货;否则,应承担货物损失的全部责任。
4.9乙方在无法联系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收货时,应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根据甲方的指示,将货物转运至指定的地点。
4.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的货物实施留置权,并承诺保证甲方对货物的所有权不受任何第三方侵犯。若乙方违反此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货物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1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将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果确有必须将部分业务以甲方名义委托第三方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不因委托第三方改变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由于委托第三方给甲方带来风险和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五、违约责任
5.1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货物被盗抢、短少、丢失、毁损等情况,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按甲方出具的提货单当月销售价格核算)。此外,乙方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偿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以及甲方因对相关供应客户违约而应承担的全部赔偿款、诉讼费等。
5.2如乙方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错交接货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导致甲方对相关供应客户违约而应承担的全部赔偿款等)。
5.3乙方未按照甲方提交的装运计划承运货物,导致甲方不得不改用其他运输方式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额外费用和损失赔偿责任。
5.4乙方应在提货地认真完成货物交接手续,必须对货物的包装、外观、防盗标识以及完整性进行仔细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并拍照保存。如果乙方未能完整执行货物验收程序,导致货物交付时出现任何问题或损失,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5.5除非另有约定,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受损方相应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它事项
7.1未经本合同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与合同无关的单位或个人透露本合同有关内容。如因一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导致另一方损失的,泄密方应赔偿受损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7.2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时,乙方已经尽最大努力采取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然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由于其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乙方对于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7.3乙方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未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请确认是否需要我对这段内容进行进一步修改。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累计超过五次(含五次)未按时承运或完成运输任务。
(2)乙方的运输能力无法满足甲方的运输需求超过五次(包括五次在内);
(3)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的情形,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措施的情况。
7.4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乙方应当将承运的货物以及所有相关文件和资料交还给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示进行处理;如果合同部分终止,双方应继续履行未终止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7.5双方对本合同的修改、变更或增补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正式签署后方为有效。任何修改、变更或增补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且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7.6双方确认的通讯地址详见本合同后双方签章部分中的相关信息。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银行账户、通讯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生效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
7.7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履行期限届满,但双方业务尚未完结,则履行期限将自动延长至业务完结之日止。
7.8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有限公司
邮编: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乙方:___物流有限公司
邮编: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托运方(甲):
承运方(乙):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客户的要求,甲方需及时将装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告知乙方,确保乙方能够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装货。
(二)甲方应将客户货物的送货清单交给乙方,配合乙方根据清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以及附件等信息进行点收装车。在督促乙方确保货物在装车过程中避免碰撞和损坏的同时,还要进行货物的交接确认工作。乙方只需确认总件数,具体货物明细的交接由甲方和客户自行完成,乙方不需要进行逐一清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安全、平稳、完整、准时地承运甲方客户的所有货物。
(二)乙方承诺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车辆开抵装货地点。
(三)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运货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的行驶证进行核对,并提供司机的联系电话。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四)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装车。乙方应当认真核对货物数量,填写清单,并与甲方的工作人员配合,确保货物装车位置合适。同时,乙方还需对货物进行固定、防撞、防雨等措施,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甲方必顫确保货物包装完好,若因包装不妥导致货物损坏,甲方需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自愿承担整个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保险责任。自货物装车起至收货单位验收完成,货物的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目的地,并完成货物的交接签收手续。
三、运费结算:
(一)乙方将货物交清给甲方后,甲方应把本次运费完结,乙方如有给甲方垫付的费用及代收的费用,乙方应在交接完货物时付清垫付及代收费用。
(三)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将应该结算的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运费及时支付给乙方的,每推迟一日,甲方应赔偿乙方结算总运费的50%作为违约金。
四、送货单回单处理:
(一)送货单必须在货物抵达后的24小时内交给甲方,逾期未交每延迟一天扣罚___%的货款。
六、运输价格吨。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补
协议同等生效,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开户银行:
户名:
账户:
税号:
电话:
传真: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户名:
账户: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公路运输工作。
第一条 货物
名称:
第二条 运输信息
起始地点:
动达地点:郴州市甲方指定地点
运输时间:
收货人等具体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包括收货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
第三条 运输
1、运输车辆
1.1乙方应依《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的规定,以证件齐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货物的交通工具为甲方运输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1.2乙方车辆需要确保所有证件齐全,并符合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有效上岗证件。
1.3乙方对货物的运输应建立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按制度。
1.4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车辆装载货物时,车厢和底板必须保持平整完好,栏板周围必须牢固可靠。在装货前后,需要采取衬垫防护措施,如彩胶带、薄膜等材料作为垫层,并使用草包进行防漏处理。如果未采取这些措施导致货物漏损,将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必须安装有效的隔热和防止火花飞溅的装置,电路系统必须配备切断总电源和阻止火花的设备。
c.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采取捆扎、防水、防散失等措施,确保安全运输。
2、货物的起运
2.1甲方须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的运输计划。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起运时间和地点到达装卸货物。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承运货物导致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额外支付的仓储费用),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需妥善保管货物直至交付给对方为止。双方交接货物时必须进行点对点确认,并确保签证手续完整。如果在收货时发现有盗窃或遗失情况,乙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货物到达目的地
3.1乙方须根据约定的时间,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立即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扣留甲方的货物。
3.2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注意货物的过磅数量,交付给收货人的货物质量和数量应以收货人签署的双方共同认可的交接单为准。如有任何异议,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以确保双方对货物数量和质量的一致性。如乙方未能在交付货物时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已确认收货人签署的交接单内容。
3.3乙方应向收货人实际交付货物后将经收货人签署的《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及过磅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并以此与发票作为结算的依据。
3.4如果乙方将货物运送至错误的目的地或交付给错误的收货人,乙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将货物重新运送至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目的地或正确的收货人处。
3.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延迟送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该车次总运费的5%。若延迟导致货物损坏,乙方还需额外赔偿货物损失。
3.6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责任。
第四条 安全责任
1、乙方需承担货物运输期间的安全责任。除《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合理运输损耗外,若因乙方过错(包括车辆超载)导致货物减损、变质、污染或灭失,乙方应承担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责任。
2,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导致运输货物变质或者污染,从而被收货人拒收,乙方应当无偿将拒收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运费,并且必须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3、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因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原因导致甲方货物减损、变质、污染、灭失等损失,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将货物运抵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目的地和收货人,乙方对此应予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转交第三方运输。
6、由于乙方的操作原因造成的任何对人员伤害、环境污染或公共设施损毁,乙方负全部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必须确保与甲方收货人保持良好沟通,如有任何异议或争议发生,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协调处理,不得与甲方收货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第六条 保险和保密
1、乙方应自行负责并承担与本合同项下运输业务相关的车辆和责任等保险,包括费用承担。
2、货物运输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保险受益人为乙方,保险类型为内陆运输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保险索赔时,甲乙双方应相互协助,共同办理相关索赔手续。
3、乙方应当妥善保守在本合同签署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相关文件、资料、商业信息以及收货人信息等。如乙方违反此约定,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甲方有权在支付运费时扣除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运费及其结算方式
1、甲方不接受任何额外费用,所有运费均为每吨(含税)的费用。
2、结算方式:
甲方将按批次结算支付乙方的运费,每批次运输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可开具抵扣的运输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的天内完成转账支付。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则受影响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的原因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进行具体协商,可选择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暂停履行本合同,同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下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一方如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一条 其他
1、签约前,甲方需支付给乙方一定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合同生效和顺利完成运输任务后能够退还给乙方。
2、《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往来电子邮件、传真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5、合同中任何一条被视为无效的条款,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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