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根据财政部和建设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某市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维修责任。经过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三方共同签署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
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中设立一个名为“质量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丙方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将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存入该账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在交款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2.甲方交付的“保证金”只能在工程维修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给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若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甲方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可以从事先设立的“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需经乙方书面通知后才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款项。
4.项目保修期结束后,经检验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甲方同意丙方提出的关于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并提交一份同意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给工程承包单位。
5.甲方未经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建设部、根据财政部和建设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对于我行承接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立专门的“履约保证金”账户。在没有得到我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不得动用“履约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应交存_____________元“保证金”。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专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11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建合同纠纷”一案,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目前尚未结清甲方钢结构工程款,金额为人民币14,4870元整(¥14,870元),请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收到款项后,双方立即前往龙口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彼此的诉讼请求,并要求法院解除对乙方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三、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甲方将不会撤回诉讼,并将向法院申请继续对乙方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手续。
根据法院的冻结令,被冻结的资产将在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并持续到指定的日期结束。
四、甲乙双方撤销诉讼后,各自应承担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及甲方支付的财产保全费用。
五、甲乙双方各自撤诉后,甲乙双方有关此次钢结构工程的全部事宜均一次性了结,其他互不追究。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的两部重要法律法规,对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和建筑领域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国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批准特定用途的土地用途规划,并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方式、用途范围和建设条件等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文件,确认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方式等条款。。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设计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
规定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或层数
建筑覆盖率
第三条当发包人与设计人达成协议并开展合作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以下资料和文件: 1. 项目需求和要求:详细描述项目的背景、目标、要求和期望,确保设计人对项目的整体需求有清晰的了解。 2. 品牌资料:包括公司或品牌的标志、标准颜色、字体等,以便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保持品牌风格的统一性。 3. 参考资料: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参考资料,如其他设计作品、行业趋势、竞争对手的设计等,有助于设计人更好地把握设计方向。 4. 文字内容:提供项目所需的文字内容,包括标题、副标题、正文等,以便设计人在视觉设计中合理安排文字排版。 5. 图片素材:如有特定的图片需求或图片素材,发包人应提供高清晰度的图片文件,确保设计作品的质量。 6. 其他相关文件: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预算、时间表、合同等。发包人应及时提供这些文件,以确保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文件编号:2021001 份数:2份 提交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有关事宜:提交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供审计部门审核。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国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批准特定用途的土地用途规划,并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方式、用途范围和建设条件等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文件,确认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方式等条款。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与发包人合作完成设计项目后,应向发包人交付以下设计资料和文件: 1. 最终设计稿:包括设计方案、平面设计、插图、标志设计等相关内容的最终版本。 2. 可编辑文件:设计人应提供可编辑的源文件,如Adobe Illustrator、Photoshop等格式,以便发包人日后进行修改或调整。 3. 图片素材:设计人使用的图片素材,应提供高清版本,并确保拥有合法使用权。 4. 字体文件:如有特殊字体使用,设计人应提供相关字体文件,以确保文字在不同平台上的一致性。 5. 使用说明书:设计人应提供设计作品的使用说明书,包括颜色搭配、字体使用、版权声明等相关内容。 6. 其他特殊要求:根据项目需要,设计人还应提供其他特殊要求的设计资料和文件,以确保设计项目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xx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设计人应按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向发包人提交所需的资料和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而设计人尚未开始设计工作,则发包人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若设计人已经开始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如果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发包人应支付已完成阶段设计费用的一半;若已完成工作量超过一半,则应支付全部已完成阶段设计费用。
7.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发包人应按时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支付需支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逾期违约金为应支付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如果超过30天未支付设计费,设计人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如果发包人的上级部门或设计审批部门未批准设计文件或项目停缓建设,发包人仍需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设计资料和设计文件,导致延误。根据合同规定,每延误一天,应扣除设计费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7.5合同签订后,如果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返还双倍定金。
第八条其他
8.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发包人应自费购买适用于本合同项目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并提供给设计人参考。设计人应根据标准图进行设计工作,如有超出《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设计人可额外收取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在整个项目引进过程中,设计人员应参与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的参与是为了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除制装费用外,出国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将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向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进行备案。双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8.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12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监制
发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并就此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自愿缔结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履行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活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建筑安全标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国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批准特定用途的土地用途规划,并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方式、用途范围和建设条件等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文件,确认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方式等条款。。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2.2设计指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背景资料:包括项目的定位、目标、需求等信息。 2. 设计要求:明确项目的设计方向、风格、色彩等要求。 3. 品牌资料:如Logo、VI设计等已有品牌相关资料。 4. 可用素材:如图片、文字内容等可供设计使用的素材。 5. 其他相关文件:如合同、授权文件等涉及项目设计的文件。
第四条设计师应向委托方提交设计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按照支付进度详见下表。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最后阶段时,需要结清所有设计费用,不留任何尾款。
3.设计费按照初步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设计费与估算费用有差异时,双方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国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批准特定用途的土地用途规划,并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方式、用途范围和建设条件等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文件,确认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方式等条款。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甲方如未及时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最多延长15天;若超过延期时间,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更改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由于提交的资料错误而导致设计人需要进行重大修改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以重新明确相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加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当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在合同规定时间之前交付设计资料和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按要求提前完成,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支付额外报酬作为奖励。
6.1.5派遣人员前往现场解决设计问题时,需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获得必要的工作、生活和交通便利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员交付的设计资料
设计人在接受本合同委托后,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设计任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设计方案符合发包人的要求。设计人应保护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未经发包人许可,设计作品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范围以外的项目。如发生违反以上约定的情况,设计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国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批准特定用途的土地用途规划,并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方式、用途范围和建设条件等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文件,确认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方式等条款。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设计人应按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向发包人提交所需的资料和文件。
6.2.5设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设计资料和文件,并参加相关的设计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设计人有责任对于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如果项目在一年内开始施工,设计人将负责向发包人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相关设计问题并参与竣工验收。如果项目在一年内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然需要承担上述责任,但需要根据实际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而设计人尚未开始设计工作,则不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若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则发包人应根据已完成的设计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如果设计工作量不足一半,则支付已进行设计阶段费用的一半;若设计工作量超过一半,则支付已进行设计阶段费用的全部金额。
7.2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应按时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支付需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工作并通知发包人。如果发包人的上级部门未审批设计文件或项目停缓建,发包人仍需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由于设计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设计资料和设计文件,导致延误。根据合同规定,每延误一天,应扣除设计费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7.5合同签订后,如果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返还双倍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驻场协助施工并解决相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根据合同规定,发包人应自行购买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相关图纸可从出版部门购买。另外,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技术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时,设计人有权额外收取工本费。
8.3根据本工程的设计需求,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选择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包含详细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员不应指定特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如果需要设计人员在加工定货过程中提供配合,相关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在发包人委托设计人员协助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中,设计人员应参与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到建成投产各个阶段的工作。除制装费用外,发包人应支付出国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
经协商无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且事后未能就仲裁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8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发包人支付设计人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前往建设工程方案审批机构(如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如认为必要,应前往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双方在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各种协议以及双方认可的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日期: 年 日 (签字)
鉴定日期: 年 日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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