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为了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我们将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我们的主线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着重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我们将突出重点领域、危险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经过深入研究,为了有效开展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决定成立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行政楼,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工作组成员。
三、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校管理的各类用房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食堂、行政办公楼等,同时还有经营性用房和毕业大厅(会堂)等场所。此外,还有正在建设中的新建房屋建筑。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变结构布局,改建扩建的房屋;
4、“四无”违法建设指的是在没有取得正式审批、没有经过资质设计、没有资质施工和没有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进行的建设活动。
四、成立专家组
为有效推进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学校已经组建了一个技术专家组,由基建处、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建筑设计院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该专家组将依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__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排查内容,全面澄清校园内房屋建筑底数(含所有临设、房屋类型、结构类型、建设年限、设计标准、施工协议)。并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自查,主要自查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的处置意见,并上报至专家组。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专家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情况逐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所有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房屋建筑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长效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请各相关单位在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于2023年1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各类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部署要求,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园区范围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平安扬州建设总体目标,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园区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了解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的底数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及时、准确的信息采集登记,可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将努力确保信息采集工作覆盖面广,采集率和准确率达到100%。
(二)加大力度整治违法房屋租赁行为,着力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井然,消除出租房屋安全隐患。
(三)健全长效机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排查整治重点
在对出租房屋的数量和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进行整治:
(一)、群租房排查整治重点
1、未经允许擅自将卧室或起居室(厅)进行分割,然后出租。
2、提供出租的空间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储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
3、出租房厨房未单独设置,使用液化气钢瓶的。
4、私拉电线安装单户电表,电线混杂、暴露在外的。
(二)、出租房屋消防隐患整治重点
1、出租房屋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同一建筑物的。
2、出租房屋与其他场所合用,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生产、仓储、住宿合用场所之间没用使用实体墙进行防火(物理)隔离的。
3、出租房屋未按消防要求配备必要消防设备的。
4、出租房屋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不应堆放杂物,也不能用来存放电动车充电,这样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三)、违章建筑排查整治重点
1、擅自搭建用于出租的大棚、简易棚的。
2、擅自搭建、乱建或违法建筑用于出租,或者未经批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是违法的。
(四)、其他排查整治重点
1、存在人均承租面积低于15平米或居住人数达到10人以上(含)的情况,可能导致治安和消防安全隐患。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
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
四、实施步骤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整治方案要求,在8月至9月期间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展开信息搜集和拉网式排查,结合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全区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根据排查结果,加强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同时,结合排查结果,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整治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引导当事人自觉整改,配合政府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在集中整治阶段(10月),我们将展开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各区域,逐一攻坚整治。针对排查出的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三)深入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巩固深化阶段的工作成果。总结成功的出租房屋管理经验,推广先进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的出租房屋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处室应结合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渠道、形式和角度,加大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积极配合集中整治行动,并举报出租房屋内的各类安全隐患和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动员,广泛利用进村入户、社区宣传、平安志愿者等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集中整治。各类媒体也应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让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以各进园企业为基本单元,由各处室负责人牵头,进园企业负责人、社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等人员配合,深入进园企业单位,开展“逐栋、逐层、逐户”的地毯式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全部见底。调查摸底工作中要做到“五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底数清楚,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各种类型的出租房屋;二是居住人员情况清楚,逐人采集登记信息,对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对每个房间结构和居住人员逐一编号、标注、登记;四是违法租赁房屋底数清楚,对发现的违法租赁房屋分类建立台帐并明确整改措施;五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设定明确的整改期限,实施有效的整改措施,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对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以及违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要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对居住出租房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困难、心理不稳定、行为异常等人员,要及时关注,实施帮扶和管控措施。对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防止恶化并避免发展成重大案事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和违法经营活动的出租房屋,要及时查处并取缔。对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机构,要限期整改。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打击力度,既要法律效果又要社会效果。要督促企业和用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资源作用,促进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要在排查整治的同时,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突出政策引导,加强源头防控,深入研究推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各企业应逐个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建立专职管理队伍,负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日常管理和检查指导等工作。公安分局要制定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防控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房管局要与相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协调工作,建立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部门共享机制,实现部门联动管理。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现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区有关部门要借鉴外地做法和经验,制定出租房屋管理规章,提高依法管理整体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园区设立了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管委会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的综治办公室,专门抽调相关单位的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以实现工作的高效运作。
(二)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综治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组织部署整治工作,协调各方合作,督促检查并追究责任。派出所负责登记管理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治安隐患,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消防部门指导派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开展宣传教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房管部门负责管理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登记备案,监管中介机构行为,协同其他部门掌握出租房屋信息;服务业发展处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城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三)要严格考核奖惩制度。要严格执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详细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将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得到落实和见效。要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必要时严格问责、追责。对于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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