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托运人):XX公司 工商登记证号:123456789 法定代表人:张三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号:1234567890123456789 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电话:123456789 电子邮箱:xxx@xxx.com
乙方(承运人):某某公司 工商登记证号:123456789 法定代表人:张三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号:1234567890123456 地址: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街道123号 电话:1234567890 电子邮箱:example@example.com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定义如下: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一方。
2、承运人是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从事集装箱道路运输服务,并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运输公司或个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重要文件,证明了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并承诺按照约定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文件。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 □贵重货物 □鲜活货 □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 □6吨箱 □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类: □普通箱 □冷藏箱 □开顶箱 □罐式箱 □挂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险品箱 □高箱
3、托运人保证________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 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 □装箱 □拆箱 □装集装箱 □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将根据承运人的具体运输标准和收费标准确定。
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
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____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 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给托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结算期(通常为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截止日前支付上个月的运费。
涨跌与油价挂钩:油价的波动会直接影响运费的变动。当油价上涨时,运费也会相应上涨;反之,油价下跌时,运费也会相应下降。
当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上涨或下跌时,运费将相应上涨或下跌。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标准计算方式,提出运费减少的书面通知给承运人。承运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内将相应金额从已收取的运费中扣除。
第五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可标明托运人要求办理货物保险,并由托运人书面确认同意。保险费用由托运人单独支付给承运人,不包括在运费中。若发生保险索赔事件,承运人将协助托运人提供必要文件,并协助处理理赔事宜。
2、保价:□ 否
货物单票价值超过500元或者毛重超过每公斤5元时,必须购买保价服务。保价费用为货物价值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发出之前支付。
具体业务需根据协商确定,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详细注明。
第六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在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之前,托运方必须提前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和运输相关的所有单证。如果托运的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运输条件,承运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要求托运方进行改正;如果托运方拒绝或无法进行改正,承运人则有权拒绝托运方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 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双方在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仔细核对货物品名、数量、包装状态和标识,确保交接单据准确记录相关信息。
(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有责任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包装方式、标识等必须与运输合同中的约定一致。
2、托运人有责任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全部手续,并确保将完成办理的单证送交给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殊货物时,托运人需与承运人就运输条件另行协商约定。例如,托运冷藏货物时,托运人需明确货物的冷藏温度要求和保持温度的时间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时,托运人需提供最长运输期限以及途中管理和照料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时,托运人需提供货物的性质、重量、外观尺寸以及对运输的特殊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如需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法规要求。在托运前,必须将危险物品进行适当包装,并贴上相应的危险物标志和标签。托运人还需向承运人提交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特性以及防范措施的书面资料。
6、托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运费、附加费用,并承担垫付费用的偿还责任。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有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接收货物,并且在约定的时间内或合理时间内,沿着合同规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将货物安全运送至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工作,装箱前必须认真检查集装箱的情况。如果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运输货物,应立即通知托运人或更换适合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特性,严格按照装箱要求进行操作,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和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果发现货物包装有破损,应立即记录并告知托运方,待更换合适的包装后再进行装箱。货物装箱完成后,承运人应制作货物装箱清单,按照规定进行封志,并在箱体外部贴上必要的运输和标识标志。
5、承运人在进行拆箱作业时,应当首先检查集装箱的外部情况,核对集装箱号码,并仔细检查封条的完整性,同时将这些检查记录在书面文件中。在拆箱过程中,必须使用适当的工具和方法进行拆卸,以确保集装箱和货物的安全。对货物的包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书面文件中。
6、承运人应当在货物到达后及时通知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取货物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承运人应当立即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尽快提出解决方案,不能拖延。
第九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并提供装卸条件,或者在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抵后无人接收或拒绝接收而导致车辆延误的情况发生时,超过规定的延误时间后,将按照每小时每箱(车)元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如果该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其他损失,则托运人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托运人如发生以下过错,导致车辆、机具、设备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应承担赔偿责任:
(1)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十分危险和违法。货物托运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禁止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以免造成潜在的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
(2)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货物的包装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但这一问题并不容易从外观上就能够观察到。
(4)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若因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导致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等情况发生,托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4、在承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如果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按照指定的路线或必经路线行驶,导致承运人产生额外费用的,这些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托运人可以证明这些额外费用是由于承运人的责任而产生的除外情况。
5、托运人如未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偿还垫付费用,除上述费用外,还应支付相应费用金额的违约金。若在规定工作日内仍未支付,承运人有权对货物实行留置权。
6、当托运人未能提供或未能足额提供约定数量的货物时,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金额为运费的一定比例。
(二)承运人的责任
1、在整个承运责任期间,承运人应确保整箱货物的箱体完好无损,封志完整。若非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由承运人负责装、拆箱造成的情况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若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在以下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1.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损坏,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2. 托运人对货物不当包装、标记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导致货物损坏; 3. 货物本身的特殊性质或者缺陷,未能在合理范围内得到承运人知晓;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导致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废弃或进行其他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若使用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若由于集装箱的潜在破损导致货物受损,承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运达后超过规定时间,按照每小时元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如果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其他损失,承运人仍需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若发生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的情况,承运人应免费将集装箱或货物运送至规定地点,并交付给指定收货人,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货物装货前,托运人有权请求修改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货物装运后,托运人有权变更货物的目的地和收货人。在变更合同的情况下,托运人需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3、双方若需修改合同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 保密事项:
双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披露您的信息给第三方。除非受到法律的约束,否则我们将尽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保密期限为,该期限不受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根据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该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如果一方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划去前述仲裁条款。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若双方未能就续签合同达成协议,本合同将在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但若在合同期届满后仍有实际承托业务需要继续进行,则双方同意本合同将继续有效,直至最后一次承托业务完成之日为止。
第十四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职位:________职位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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