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作承揽内容
1.1项目:
1.2项目内容:
1.3工期要求:
1.4其他要求:
第二条、制作费用
2.1费用明细:甲方规定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制作及安装要求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项目结算相关费用。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1甲、乙双方为委托方与承揽方关系,甲方无义务为乙方提供任何安全责任保险及福利。
3.2乙方在进行广告相关制作、安装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3在合同期间,乙方需自备所有必要的工具、设备等。广告项目所需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设施,乙方应按时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乙方需自行承担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费用;同时,乙方雇佣的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者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安全责任也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承揽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是一家知名的设计制作公司,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相关资质,能够提供高水准的设计制作服务;甲方希望承接本合同设计制作的工作,而乙方也同意将本合同的设计制作工作交由甲方负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
1.设计制作内容
1.1设计名称:;
1.2设计类型:;
1.3参数规格:;
1.4具体费用:;
1.5备注:;
2.质量要求及标准
2.1本合同设计的品质应当达到专业水准,并满足乙方的要求,不得存在任何缺陷。
2.2本合同设计之内容,除乙方另有书面指示外,应符合双方协商一致后的约定。
2.3乙方对设计内容的其他要求:
3.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
3.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本合同设计之全部制作(含)并交付给乙方。
3.2交货地点:
3.3本合同约定的验收、交付以乙方书面签收确认为准。
3.4感谢您的反馈。以下是修改后的内容: 请您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本通知。
4.价款及付款方式。
4.1费用总额含税: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整),甲方提交作品并经乙方书面确认合格后予以支付。
4.2付款方式:
4.3甲方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4.4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前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5.知识产权。
5.1本合同设计中所使用的所有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图形、音乐、歌曲、照片以及各种道具中的美术作品或建筑作品),甲方在实际使用前,应事先取得合法授权,并承担相关授权费用。甲方应保证所使用的作品为合法授权,并在需要时提供相关的授权文件。同时,乙方有权无限制地继续使用合同设计中的所有著作权。
5.2本合同设计系在乙方出资、企划下所完成之原创作品,甲乙双方兹约定本合同设计应以乙方为著作权人,乙方对本合同设计享有完整的著作人身权及财产权。
5.3甲方特此声明并保证本合同设计不会侵犯任何他人肖像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主张,甲方将承担解决责任。若乙方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支出费用(包括合理律师费),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4未经乙方事前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设计内容和设计之原创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自行交付给第三方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6.甲乙双方之权利。
6.1甲方在制作本合同过程中,欢迎乙方派员参与了解制作过程,并提出建议。除非乙方以正式书面形式要求修改或调整,否则乙方提出的建议仅供参考,最终由甲方对本合同设计的内容和品质承担全部责任。
6.2甲方应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制作,如果乙方提出与原内容不符的意见,甲方应积极配合进行修正。
6.3在本合同设计制作完成后,乙方如对设计内容或质量有任何意见,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配合修改至乙方满意为止。
6.4甲方在承揽乙方项目后,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
6.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按时提供所需资料,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配合。
6.6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设计费用。
7.违约责任。
7.1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期限完成设计制作,或所制作的设计未能令乙方满意,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限期改善。若甲方未能在通知期限内改善设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作为违约金。若甲方延迟改善或改善效果仍不理想,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若超过十五天仍未解决问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请第三方完成设计的差价等)。
7.2如因甲方在设计过程中非法使用其他权利人的产品、标识等,造成对侵权的,所有责任又甲方承担。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7.3本合同设计制作完成后,若因质量问题或设计与附件所示内容不符且严重,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除退还已收款项外,还需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7.4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时支付相关费用。若乙方逾期未支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5‰的滞纳金。若逾期达十五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同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合同解除和终止。
8.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8.1.1设计与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不符,无法满足乙方的使用需求。
8.1.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实施。
8.1.3甲方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权利人的产品和商标,构成侵权行为。
8.1.4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
8.2甲方如需解除合同,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及利息,并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无法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8.3由于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况下,若甲方已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则乙方需支付全额费用,并归还相关设计材料;若甲方仅完成部分设计工作,则乙方应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但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___%。
9.争议管辖法院。
9.1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0.其他约定事项:
11.合同的生效。
11.1双方如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商的事项,应积极沟通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金宇时代奥城A地块基础土石方工程包给乙方施工完成。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资质
1、乙方是合法注册并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公司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施工资质。
2、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出示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以供检验。复印件由乙方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合同附属资料由甲方予以归档管理。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的资质证明文件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后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备案。
4、乙方应确保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真实合法。如发现提供虚假文件,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二、工程概况
1、“金宇·时代奥城”B地块基础土石方挖运工程
2、工程地点:南部县南隆镇蜀北大道西延线
三、工程施工承揽工作内容
根据施工图纸要求,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放线、标高控制,并组织好劳动力和技术装备。进行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包括淤泥)及必要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清理场地表面(包括青苗费),进行场内排水和施工期间的排水,以及设置周边相邻建筑物和居民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编制工程资料,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设土石方开挖和运输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甲方只提供商品混凝土),配置冲洗设备和设施,提供临时用水和用电设施。协调工程质量和进度所需的各项工作,并办理开挖土石方和临时道路开口所需的手续。
注:施工完成后,乙方无偿提供施工临时道路和冲洗池给甲方使用。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20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0天,每拖延壹天按10000.00元/天处罚。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包含乙方完成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承揽范围内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管理费、行政罚款、保险费(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交付前成品保护费、利润、税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费等。挖土过程中如有淤泥,其单价为:23.5元/m;如无淤泥,则单价为:23.00元/m。
1、工程施工期间需排水其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2、如需加班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工程方量按实际收方结算。
六、工程结算
1、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根据工程进度报告提供已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价款给甲方审核。经过甲方确认后,将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70%给乙方。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根据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80%,剩余尾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的两个月内结清。
3、乙方应在收取每笔工程款时提供完整的建安发票,若未能提供完整建安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构成甲方违约。
七、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包括《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同时,本合同中还约定了相关的施工和验收要求。
1、土石方工程施工(包括清边捡底)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边坡需用挖机夯实(如需做护壁喷锚等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如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2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保险费(含第三者责任险)交缴凭据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果需要在边坡上铺设覆盖材料,由业主提供材料,而承包方负责安装施工及相关人工费用。
4、竣工结算资料为壹式3套。
八、安全施工
甲方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任何与工程相关的人身或财产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责任。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需承担双倍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从合同总价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索。
九、履约保证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100万人民币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完工后按照总工期70天划分为不同阶段进行退还,第一阶段退款为30天,其余退款将按照每20天为一个退款阶段进行。退款时,工程量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三分之一,若未完成则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未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款结算完毕后一并支付。
十、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中途退场或无法按时完成工程,导致甲方要求其提前退场,双方同意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工程款结算。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严禁转包或分包,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终止合同。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退场,并支付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若乙方退场迟延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双倍赔偿,并从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如扣除金额不足,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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